第3章 跑路(2 / 2)

蔣淮之的聲音像是淬了毒一般,每說一個字似乎就可以讓沈逸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讓人膽戰心驚,害怕不已。

另一邊,沈逸坐在一間不起眼的網吧的最偏僻的角落,沒忍住打了個噴嚏。

他摸了摸脖子,莫名感受到一股涼意,總感覺有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似乎下一秒就會直接從自己脖子上幹淨利落地劃過。

媽媽從小就跟沈逸說,打噴嚏是有人在念自己,這個時候打噴嚏,難免不讓人多想。

總不可能是蔣淮之覺得自己昨晚表現蠻好,回味一下吧,要是有這種可能,沈逸現在就下樓去買彩票,百分百中。

萬一呢?人生還是要抱有一點兒生活的希望的,不然人生簡直就是無生。

難不成是昨晚感冒了?沈逸昨晚逃的那樣匆忙,就從地上隨便抓了一件衣服套上,衣服有些大,應該是蔣淮之的,可哪裏顧得上那麼多,大難臨頭,就是裙子自己也得穿。

人是逃出來了,可身上啥也沒帶,隻能在網吧待了個通宵,這也算是沈逸能夠想到的比較安全的地方了,蔣淮之肯定不能想到自己躲在這裏。

他坐在電腦前打了一晚上的字,回憶著書裏的劇情。

目前蔣淮之應該還沒到做出什麼讓人害怕的出格的舉動,他的那點反派瘋批基因應該還在潛伏期,但這不意味著蔣淮之是個正常人。

等再過一段時間,隨著劇情的推進,他就會發現方璵竟然喜歡自己的弟弟,蔣淮之與蔣旭的關係一向不好。

蔣旭是在蔣淮之的父母離婚後不久來到蔣家的,蔣淮之那時才知道自己的父親早就在外麵和自己的青梅有了一個兒子,自己的母親隻是父親的商業聯姻對象,蔣淮之自己則是父母失敗婚姻的產物。

蔣淮之的母親是追求完美的鋼琴家,鋼琴家接受不了自己的人生有這麼一段過去,離開的時候毫不猶豫,留下蔣淮之一人在蔣家。

算下時間,蔣淮之和他母親自他童年一別就沒再見過,已經過去十幾年了。

盡管十幾年過去了,這件事仍然是蔣淮之心底的一根刺。

他不能理解,為什麼所有的人都不要自己,都要遠離自己。同時,這也成為了蔣淮之的準則,自己喜歡,自己想要,隻能靠自己去爭取,不主動什麼也沒有,不願意那就捏在手裏,是自己的那就隻能是自己的,不管是人還是物。

蔣淮之的獨占欲很強,他理所當然地把方璵劃為自己的所有物,所以當他得知方璵居然和蔣旭在一起的時候,他隻能用盡十八般霸總虐文裏的手段,而這一切,隻是為了得到方璵。

然後這一切,隻會把方璵越推越遠。

囚禁,關押,威脅,沒有哪一點是一個正常人能夠接受的,所以結局最後,方璵理所當然地逃出了蔣淮之的控製。

愛而不得,想要的東西自己永遠都得不到,方璵表現出來的害怕與厭惡更是壓倒蔣淮之的最後一根稻草。

這樣下去,要麼坐牢,要麼住院,作者幫蔣淮之選擇了後者。

旁觀者清,沈逸雖然在看小說的時候很喜歡這個角色,但是在現實要是遇上了,那還是趕緊跑吧。

比如現在,自己還能跑掉嗎?

沈逸看著網吧門口的幾個與整個環境格格不入的穿著黑色西裝的男人,咽了咽口水,心裏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