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222 罪人(2 / 2)

所有人的脾氣,都因為這太過狂躁的天氣而讓他們原本的好脾氣消失了。

搶劫銀行的犯人已經殺死了兩個警衛,氣氛膠著,讓人十分難耐。

本以為這樣的地區,是不會有人持槍的。

可當看到對方手裏的槍械的時候,他們心裏卻開始害怕了起來。

原本,隻有代表正義的他們才能持槍,而這片土地上,是不允許個人持有槍械的,可這個銀行的搶匪,卻拿著槍,而且這槍顯然不是仿冒品。

這把槍,已經殺死了兩個人了。

而現在,他正將一個女人當做人質,要求交換槍械與直升飛機。

這是在電影裏麵才會出現的場景,可這樣的場景,卻真真實實出現在了他的麵前。

他不興奮嗎?

他當然是興奮的。

可更多的,卻是對死亡的恐懼。

那個時候,他才剛剛從戰戰兢兢變為一個普通人。

他不能犧牲什麼,可他也不能顯得太過於膽怯,讓他周圍的同事察覺出什麼異樣。可是,他有有些怕死……

他的職位不高,可是,他已經經曆過了太多的事情。

甚至,那個殺人狂都是死在“他”手裏的,不是嗎?

這樣的事情,不由“林涵”出馬,似乎有些不通情理,如果林涵拒絕,那就更讓人覺得起疑了,不是嗎?

所以,他隻能出一個主意,一個小小的主意。

他說,給他子彈,但子彈,要是假子彈。

有人反駁,難道對方不會發現嗎?

他回答,在那樣的情況下,他是不會發現的。

是的,那個時候他的語氣是那麼的篤定。

因為這樣的情況,他也曾經經曆過。

於是,假子彈交上去了,人也坐直升飛機離開了。

當追捕到碼頭的時候,還是出了一點意外。

林涵和男人坐上了同一艘船,離開了。

在追捕到那艘船的時候,船上,卻隻有林涵一個人。

那個人去哪裏了?

從“林涵”的口中得知,那個人上了船之後,便開始抵抗,可他的槍裏麵卻不是真的子彈,可“林涵”的槍裏麵卻是。

“林涵”的子彈射中了對方的胸口,而恰好,對方是站在船尾,槍的衝擊力將對方射入了海中,葬身漁腹。

這是“林涵”的故事。

沒人會去懷疑他。

因為他是林涵啊,這樣的一個男人,根本沒有必要去撒謊。

更何況,十天以後,確實在那個海域裏打撈上來了男人的屍體,不過那片海域裏的魚也確實夠多,夠饑餓的。

犯人的屍體被咬的血肉模糊,做了DNA檢測,才終於確定了對方的身份。

可也是如此,正好證明了““林涵””並沒有撒謊,不是嗎?

當然,這是一個版本,一個所有人都以為是真實的版本。

可實際上呢?

當然還有第二個版本。

他們在那具屍體上沒有找到彈痕。

為什麼沒有找到彈痕,“林涵”的說辭明明是說射中了對方,不是嗎?難道魚會將子彈也吃進去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隻是這個人死了,他們需要的,就是這個人死亡的結果。

結果達到了,過程,並不重要。

實際上,“林涵”上了船之後,就收起了自己的槍。

他善於殺人,根本不需要槍械。

而折磨別人致死,才是他所喜歡的死亡方式。

眼前的這個人是殺人犯,可是,殺人犯眼前的人,卻是殺人狂。

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身體裏某些枯萎的東西終於複蘇了起來。見對方折磨致死之後,他又將對方丟入了海中……

——警察似乎是一個很好的身份,不是嗎?

他這麼想著,然後,這麼笑著。他殺過很多人,很多應該死的人,所以他成了英雄。而過去的時候,他殺了很多平凡人,所以,他成了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