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岑克爽勉強地點點頭說,“那是可以成立的,但如果法官認為您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強迫她嫁人的話,可就不好說了。”
“你難道說就不能為我做點兒別的什麼解釋嗎?”
這時,岑克爽立刻想出了一個解決的辦法。於是,他相當勉強地說了出來。他說,“人們總是常常把錢留給一個以他名字特別是姓名的孩子,以便那一姓名世代相傳。”
“多好啊!瞧,這才像個做律師工作的嘛。哦,記得把這條寫進去。我死後兩年內她生的第一個合法孩子要用我的名字,要麼用我的姓也可以。”接著她一本正經地努努嘴說,“我最大的願意是看到喻這個姓能一代代永遠相傳下去。是我喻小華的後代,至於這個孩子是不是她結婚生的隻是一個次要問題。”
岑克爽坐著沉默不語,而喻小華觀察了他一會兒。問,“這樣子行不行呢?小岑律師。”
“這個,我想是行的。”他隻是勉強地點了點頭。
“好啦,就這麼定了。請繼續往下讀好嗎?”
岑克爽拿起了紙再次讀著。
“(二)我外孫喻小武吝嗇得要人命,對任何人分文不舍得,包括我在內。他不僅很吝嗇,而且到了愚蠢的程度。為了使我外孫喻小武嚐嚐施舍的滋味,我要讓他分享我剩餘財產的四分之一。條件是:他要在我死後一年之內,為人類利益建立一個慈善機構,而且四年內要自願捐贈他手裏的每一分錢。如果他做不到這一點,他的四分之一的財產將收回,分配給另外三個人。
“(三)我的外孫女喻小蒂已經使自己在這座e城之城裏聲名狼藉,被人們傳為笑柄。當她十五六歲時,我就看到她和一個男人,而是是一個成年男人在一起鬼混。於是,她從不來都不曾拒絕任何一個向她打來的手勢。從她十六歲開始,我先後為她兩次付過流產費用。她是這座城市裏或者說是任何一個城市少見的放蕩女人。我與她同姓是我的恥辱,我對她已經不抱任何希望。我真想徹底剝奪她的財產繼承權,一分錢也不想給她。但她畢竟同其他人一樣,有權力得到這個機會。所以,我的外孫女喻小蒂將分享我的財產的四分之一。條件是:我死後半年內,她要到尼姑奄裏去做一名尼姑。僅限於同女性往來。她要在哪裏隱居至少不得少於兩年半,不要求立什麼誓言或者信仰佛教和其他宗教。如果她做不到,她的四分之一財產將收回,在其他三個人中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