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話的原則
新話是大洋國的官方語言,是為滿足英社或英格蘭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需要而設計的。在1984年還沒人能把新話作為唯一的交流工具,不論是講話,還是寫作。《泰晤士報》上的頭版是用新話寫的,但這是專家施展絕技的手筆。預計到2050年新話將最終取代舊話(我們所謂標準英語)。同時,它穩步發展,所有黨員都傾向於越來越多地在日常談話中使用新話的詞彙和語法結構。1984年使用的新話版本和第九、第十版的新話詞典中的版本都是臨時的,有許多冗餘的詞和舊式構詞,將來都在廢止之列。在此我們所談的隻是第十一版詞典中最終完善的版本。
新話不僅旨在為英社擁護者提供一種恰當表達其世界觀和思想習慣的媒介,也是為了使其他所有思想方式不能存在。隻要人們一勞永逸地使用新話、忘掉老話,異端思想,也就是違背英社原則的思想,將完全不可能被納入思想範圍,至少在思想還依靠字句表達時還是這樣的。新話構詞是為提供一種確切、微妙的表達方式,黨員可以用其來恰如其分地表達任何意思,又克避免任何歧義甚至出現歧義的間接方式。能做到這一點,部分是因為創造了新詞,但主要是因為消滅了不合需要的詞和清除保留下來的詞原有的非正統含義,而且盡可能消除它們的所有次一層含義。舉個簡單的例子。新話中仍保留“自由”一詞,但它隻能用在這樣的語句中,如“這條狗身上沒虱子”或“這塊田裏沒有雜草”。它不能用在“政治自由”或“思想自由”的舊義上,因為政治自由和思想自由即使作為概念也不再存在,因此必然沒有詞語可指代它們。除了清除定為異端的詞以外,減少詞彙數量也被作為目的。能省的詞一律省去。新話不是為擴大而是縮小思想範圍,通過將選詞範圍降到最低,這個目的間接得以達成。
新話基於我們如今使用的英語,但即使許多新話句子也沒有包含新造的詞,今天說英語的人也是很難懂的。新話詞彙分為三大類:A類,B類(也叫複合詞)和C類。這3類詞分開討論比較簡單,但是關於新話的特殊之處,可以在A類部分稍加討論,因為同樣的規則對這3類詞彙都適用。
A類詞:A類詞是日常生活用詞,例如吃、喝、工作、穿衣、上下樓、坐車、種花、烹飪等,幾乎全是我們已掌握的詞——例如打、跑、狗、樹、糖、房、田等,但同當今英語詞彙相比,數量極少,定義卻嚴格得多,清除了一切模糊與多層的含義。隻要可能,這類新話詞彙不過是一個斷音,表示某單一明析的概念。將A類詞彙用於文學、政治、哲學討論是根本不可能的。它隻能用來表達簡單、意圖明確的思想,通常隻涉及具體物件或身體動作。
新話語法有兩個顯著特征。第一個是不同部分之間幾乎可以完全轉換。任何一詞(原則上這甚至適用於如“如果”或“當……時”這類非常抽象的詞)都可既用作動詞,又用作名詞、形容詞、副詞。動詞與名詞如果詞根相同,就沒有任何詞形變化,這條規律本身就消滅了許多舊詞。例如“思想”的名詞一詞,在新話中並不存在,而為“思想”的動詞所代替,又做名詞又做動詞。這裏並不遵循源學規則,有時保留原來的名詞形式,有時保留原來的動詞形式。甚至意義相近而詞源無關的動詞和名詞之間也都隻取其一。例如,沒有“切”一詞,因為有“刀”一詞就足以涵蓋它的意思了。在動詞兼名詞後麵加一個後綴“-ful”就是形容詞,加“-wise”就變成副詞。例如“speedful”意為“迅速的”,“speedwise”意為“迅速地”。我們當今的一些形容詞如“好的”,“強的”,“大的”,“黑的”,“軟的”被留下來,但總數很少。它們已經沒什麼用處,因為可以在動詞兼名詞後加一“-ful”構成形容詞。現有副詞則全被清除,除了極少數原來詞尾是不變的“-wise”的詞。例如“well”一詞,就被“goodwise”所取代。
另外,原則上對任何一詞都適用:加前綴“un-”就表示否定,或加一前綴“plus-”表示強調,或加前綴“doubleplus-”表示更重強調。例如,“uncold”意為“溫暖”,而“pluscold”和“doublepluscold”則意為“很冷”和“極冷”。在當今英語中,也可加如“anti-”,“post-”,“up-”,“down-”等介詞前綴來更改幾乎任何一詞的含義。這種方法可以大幅減少詞彙總量。以“good”(“好”)一詞為例,就不必有“bad”(“壞”),因為“ungood”(“不好”)就足以表達而且更好表達同樣的意思。對於意思相反的一對詞,隻需決定廢除哪一個詞。例如,“dark”(“黑暗”)可被“unlight”(“不亮”)代替,或“light”(“明亮”)被“undark”(“不暗”)代替,如何取舍全看個人喜好。
新話語法的第二個顯著特征是它的規律性。除了下文提到的幾個例外情況,所有詞形變化都遵循同樣規則。如此,所有動詞的過去式和過去分詞都同樣以“-ed”結尾。“steal”的過去式是“stealed”,“think”的過去式是“thinked”, 諸如“swam”,“gave”,“brought”,“spoke”,“taken”等類的過去式都被廢除了。所有複數結尾都加“-s”或“-es”。例如“man”,“ox”,“life”的複數是“mans”,“oxes”,“lifes”。形容詞比較級則加“-er”,“-est”(如“good”,“gooder”,“goodest”),不規則的和加“more”,“most”比較級的形式被廢除。
唯一保留原有不規則變化形式的幾類詞是代詞、關係詞、指示形容詞及助動詞。它們仍照舊使用,除了“whom”被認為沒有必要而取消,“shall”,“should”時態也被取消,而為“will”,“would”代替。為了說話簡潔,有些不規則構詞形式也誕生了。因此使然,發音較難或形容被聽錯的詞被認為是壞詞。因此有時為了便於發音要加入字母,或保留舊的構詞形式。但這主要被用於B類詞彙。關於為什麼如此重視是否易於發音的問題,下文中會做進一步闡釋。
B類詞:B類詞是為了政治目而特意造的詞。也就是說,這些詞不僅有政治含義,也旨在對其使用者灌輸合意的思想態度。如無對英社原則的充分理解,是很難用對這些詞的。在某些情況下,這些詞也可被譯成舊話甚至是A類詞,但通常都需要大段的解釋,而且失去言外之意。B類詞是一種語言的速記形式,常把全部意思用幾個音節表達,同時卻比一般語言更準確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