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崗前培訓:實習期的磨礪(一)(1 / 2)

官場上各種職位的授予,都要先經過見習考察,這是秦漢時就通行的規則。

司馬遷追敘唐堯治理天下的曆史,有兩處不太引人注意的細節性用詞:其一,四嶽建議堯委派鯀治理洪水,堯不放心,四嶽說:“異哉,試不可用而已”;其二,四嶽建議他把帝位傳給舜,他說:“吾其試哉”(《史記·五帝本紀》)。直接理解,這兩個“試”都指正式授職前先觀效果的試用,而據研究《史記》的專家解釋,又含有初到崗位者在現場試練職務技能,即今人所謂見習的意思。結果是:鯀沒幹好,“故放退也”;舜在五典、百官、四門等多個崗位試用,直到“攝行天子之政”,皆有成績,最終被確立為接班人。

上述記載可以看做古代官吏試職或見習的曆史淵源,到秦朝時乃有明確的製度記述,如漢高祖劉邦的起家,即“試為吏,為泗水亭長”,於正式進入沛縣官吏編製之前,先在泗水亭長的崗位上試職。泗水亭在縣城東門近郊,專司檢查來往行人,並負責方圓十裏的社會治安。有個同鄉夏侯嬰在縣署當差做公車司禦(駕駛員),由於迎送客人都要從泗水亭經過,常來亭舍與劉邦聊天,混得很熟。“已而試補縣吏”,就是也被選拔為候補吏員,先行試職。想到從此有了“吃皇糧”的前途,歡欣不已的夏侯嬰忙去把好消息告訴劉邦,兩個好朋友抱成一團,嬉笑打鬧,竟致樂極生悲——夏侯嬰被出手太重的劉邦打傷了。按秦律,兩個見習吏員在試職期間鬧出這種事,都將被取消候補資格。此事經人告發後,劉邦堅決不承認,夏侯嬰亦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弄傷的,“掠笞數百”,終不改口。結果兩人都逃脫罪名,劉邦就在亭長職位上轉正,到他起兵反秦時,夏侯嬰已經是沛縣的“令史”級辦事員了(《史記·樊酈滕灌列傳》)。

秦代官吏的試職時間約為一年左右。秦簡《編年記》中有個叫“喜”的人,秦始皇三年八月被進用為吏,次年十一月正式授職。漢承秦製,包括諫大夫、博士、議郎、仆射、郎中令及郡守縣令等在內的許多職務,“皆試守,滿歲為真”(《漢舊儀》),就是先試用一年,稱職者轉正,不行的調崗、降級或罷歸原職,假如起步的台階像劉邦、夏侯嬰一樣,那就是回家賣紅薯了。如《漢書·酷吏傳》中的王溫舒,就有過“試縣亭長,數廢”的記錄。這個無論官、吏授職都必先“試守”的規矩,曆經魏晉南朝直至楊隋,相沿不變,隻有極少數人因皇帝或權臣寵信,才可能跳過試用,一經授職便得“真除”,但往往被輿論詆為破壞製度。

對唐代進士來說,吏部銓試是能否正式進入仕途的一道關口,大文豪韓愈為此困頓十年。

唐代起,科舉成為入仕的途徑之一,但通過禮部考試的登第者,隻能說是具備了從政資格,要想當官,還得經過吏部的“銓試”,頗似現代的公務員考試。銓試的內容分身、言、書、判四項,身看體格和相貌,言聽口語表達,近似今人求職時的麵試,不過最關鍵的還是書、判兩項,就是看你能否寫兩篇書法端正、文理優長的應用性公文。科舉登第者,或是通曉經義,或是詞賦優美,或是能講一通如何治國安邦的大道理,但真有當過“公務員”履曆或因家庭環境而熟悉這套東西的,畢竟不多,所以唐代的科考幾乎每年或隔年舉辦,每一榜的諸科錄取名額有多至數百人的,但接下來能通過吏部銓試而得授官的極少。劉禹錫於貞元九年(793)登第,兩年後通過吏部試,授從九品下的司經局太子校書郎(校對員);白居易於貞元十六年(800)登第,也是兩年後通過吏部試,授正九品的秘書省校書郎。九品是流內官的起碼貨,但在其他登第者看來,他們能以這種速度正式進入仕途,已經很值得羨慕了,說起來還是得自家庭影響,如白居易:父親白季庚曆任彭城縣令、徐州別駕,叔父白季康是溧水縣令,大哥白幼文任浮梁主簿,在這種環境中耳濡目染,自然要占點便宜,故其在吏部考試時寫的兩則判文被擢為甲等,這也是很榮耀的事。

相反的事例不勝統計,最典型的是韓愈,出生於“無名位”的布衣家庭,從小發奮學習,曆經三次挫折才登第,但其後四次參加吏部考試都被淘汰,困頓長安十年,自怨自歎說:連當個九品小官也成了奢望。欲得一畝之地的官舍想也不敢想(“九品之位其可望,一畝之宮其可懷”)。不過,從政府的角度考慮,要當一個稱職的官員,僅會吟詩作文或通曉經藝確嫌不夠,否則一旦掌印治事,肯定要出問題。所以,即使像劉禹錫、白居易這些順利過關的幸運兒,最初的授職也多是分配到弘文館、集賢院、國子監等文化教育單位。此外,參加銓試者中也有不少人是已經在體製內供職的,這些人一旦通過銓試,憑其原有的工作履曆,倒更有委派實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