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板古怪的看著千雲璃,突然歎氣道:“姑娘,這簪子不要錢。是一位買主放在我這兒的,說是有那位客人看上了,就免費送給她。”
千雲璃眨眨眼睛:“還有這樣的好事?”
“是的。”
千雲璃也不客氣了,本來就很喜歡這個簪子,人家說不要錢,她給錢不是自己給自己一個耳光?
再說了,她身上根本就沒錢,想要買,也要指望站在她身邊的蒼陌,不要錢更好,還省了欠蒼陌一個人情。
“如此的話,我也不客氣了,謝了,老板!”
千雲璃十分愜意的拿著簪子就繼續往前麵走。蒼陌跟在後麵追。
“雲雲,你就這樣不給錢好嗎?這簪子看上去很貴重。”
千雲璃擺擺手:“安拉!這簪子是送給有緣人的,緣分嘛!用銀子來衡量就太俗氣了,再說我又不是說不給錢,是他自己不要。”
千雲璃繼續這邊看看那邊看看,簪子被她緊緊的攥在手心裏。
蒼陌對於千雲璃心中的這份灑脫很無語,好像她一點也不糾結的樣子。
而且,在他看來,他一點也不覺得千雲璃是說什麼緣分無價!
她就是得瑟可以不付錢得到一個價值不菲的簪子!
確實,千雲璃的心裏就是這麼想的。
天上掉餡餅,白吃的午餐,都是人生的最最美好的事情啊!
等千雲璃和蒼陌離開之後,一抹月牙白的身影出現在地攤旁邊,丟下一錠金子就離開了地攤。
老板看著這奇怪的一前一後離開的人,疑惑的道:“這位公子好奇怪,他怎麼就知道那姑娘在這麼多收拾裏會選擇那簪子?”
以他的智商,肯定想不出來。
夜市並不長,隻有一條街,一圈逛下來,什麼都沒有了。
然而,千雲璃卻依舊是睡意全無。
可憐的蒼陌就跟在她的身後亂逛。
而此時,夜市最大的一個酒家,春風得意樓裏的一個包廂裏,正在上演一出精彩絕倫的戲。
其中一位男主,就是元聖。
元聖手裏拿著金色的帶著冰涼的銀針,窗戶的門打開,一個俊美的男人赤著上身趴在窗戶上,元聖的針一根根的紮在了他的後背上,他袒露的胸膛和背部有許多觸目驚心的傷口,有的傷口已經結痂,有的傷口已經成為了一道道疤痕,還有新的傷口,血祭斑斑。
元聖無奈的歎息:“你這樣子不拿自己當回事,你這條命,早晚被你折騰的丟掉。”
北冥南秋慵懶的趴在了窗戶上,元聖的針不痛不癢的紮在了他的身上,他連眉頭走沒有皺一下,一隻手還拿著一個酒杯,慵懶的喝著酒,這樣能減輕痛楚。
“有你這個神醫在,就算我已經死了,你還是能從閻王那裏把我給要回來,這樣,我還怕什麼。”
“我是神醫不錯,可是我不是神,我沒有那個本事上天入地。今天要不是你的侍衛及時找到了你,就算你內力再雄厚也會流血不止而死。”
北冥南秋微微歎息:“這一次,我太大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