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臭阿福,誰讓你早上得罪我呢。(1 / 1)

臭阿福,誰讓你早上得罪我呢。

第十章:(疏疏一樹五更寒(上))

晨光明媚,楊柳拂堤,草長鶯飛的二月天裏,放風箏的感覺真美。

不過......如果阿福可以再跑得快一點就好了。

“阿福,快點呀,風箏飛起來了,”我朝遠處一搖一晃的奔跑的阿福大喊“爹爹說了,風箏飛得越高,夢想才可以更好的實現,所以阿福要把風箏飛得高高的。”

嗬嗬,臭阿福,誰讓你早上得罪我呢。

...我...是...默...雪...兒...的...分...界...線...

早上......我的小小引墨軒內...

...

“啟稟主人,這是幫內本月的賬單。另附有幫裏的大小事務。這份是您要的資料,還有,上次您帶進閣裏的那位姑娘,紫兒姑娘讓我給您帶話,說是已經訓練好了,就等您下次去驗收。”

“知道了,離天亮還早著呢,坐會兒吧。”我接過無痕手中賬本和資料。噙著笑看著他。

無痕是我最親近的心腹,在他最無依無靠的時候,我將他從那個變態的狎客手中救出。從此,他就是我的人了。我把他培養成了一名很好的下屬,一名可以為我盡心盡力,鞠躬盡瘁的朋友。

“無痕,記得你跟了我多少年了麼?”

“記得,屬下在暗夜已有五年了。”

“五年了,五年的時間不算短。”但是,也不長。五年前,我的一次出手相救,換來了他柳無痕的一生光陰。

我是一個商人,一個算得上精明的商人。所以,五年前的拔刀相助,我不會否認自己當時的別有用心,但是,五年的時光,也會改變一些什麼。比如說——一個男人的心。

我清楚地知道,再忠誠的手下,也會有背叛主子的時候。但是,我也知道,一個鍾情的男人,會為自己心中的女神付出一切,盡其所能的消耗自己的生命。

盡管我現在隻是一個十歲的小女孩,但是我不會忽略,他柳無痕也不過隻是年方十四。

十四歲,在現代,應該是一個沉迷於網絡或是消瘦在書山題海的孩子。而他,卻成了我暗夜的大主管。他為我盡心盡力,忠心不二。

我明白,並不是因為我是他的主人,而是——我是他心中的女神。九歲的孩子,在最無助的時候——一個一襲白衣的小女孩,用輕柔的聲音告訴他:不要怕,以後我會保護你的。

隻是一句貼心的話,便將他從地獄帶到了天堂,而那個小女孩,成了他一生的天使。

我可以感到他對我的那種感情,一種想愛卻又不敢愛的心情,在內心做過無數次掙紮後,隻能化為終生的守護。

我會感謝他為我付出的一切,但我不會為了感謝而強迫自己去喜歡他的。我承認自己的殘酷,但這卻是我可以為他做的最大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