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0月15日,對川島芳子的露天審判在眾目睽睽之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法庭上,川島芳子梳著齊耳短發,一身西裝,表情淡漠地回答著法官的提問。法官認為,她不但在中國竊取情報,而且還參與了“皇姑屯事件”、籌建偽滿洲國等,應該以漢奸罪判處死刑。然而,川島芳子隻是冷冷地強調自己是日本人,並不是所謂“漢奸”。
在法庭上,狡猾的川島芳子緊緊咬住被川島浪速收養的事實,堅稱自己擁有日本國籍,國民政府無權審判她。她依舊是西裝革履,頭發一絲也不淩亂,神態傲慢,根本不像是一個即將接受死亡宣判的囚犯。在公審當天,川島芳子不但目無法官,還一口咬定自己是日本人,此時日本已經投降了,那麼川島芳子為什麼還要一再強調自己是日本人呢?
當時審判的時候,也有爭議,爭議就是到底是該判漢奸罪,還是該判間諜罪。當時川島芳子一口咬定自己是日本人,如果是日本人,就是間諜罪,就會遣送回日本,不會判處死刑,如果是中國人,就會被判處死刑。所以在這方麵她咬定是日本人的話,中國國民政府就沒有權利去審判她。
在法庭上,狡猾的川島芳子宣稱自己擁有日本國籍,國民政府無權審判 她,並且寫信給自己的養父川島浪速,請求他證明自己的國籍和身份,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從日本寄來了一份文件,正是這份文件揭開了一個有關川島芳子身世的驚天秘密!
文件的內容是這樣的。“川島芳子,即華裔金壁輝,乃肅親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隻因鄙人無子,從芳子六歲起,由王室進至我家,於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為鄙人之養女。……”寫文件的人正是川島芳子的養父川島浪速,根據這封信,法官最終認定,川島芳子不是日本人,而是一個中國人!
然而,由於當年川島浪速沒有辦理正式的過繼手續,因此川島芳子拿不出相關的法律證明,所以法官最終認定,川島芳子不是日本人,而是一個中國人。
我們知道,川島芳子是一個日本間諜,而現在她又搖身一變,成了偽滿洲國安****的司令,這樣的一種雙重身份,有利於她進行間諜行動嗎?很多間諜都是具有雙重身份的,雙重身份有利與隱藏,便與采取間諜行動。有句話叫“物極必反”,這樣的一個雙手沾滿鮮血的女人注定了她悲劇的結局。就在川島芳子春風得意地過著“司令”癮的時候,她的人生就像她用罪惡讓自己迅速竄紅一樣,又迅速地跌入了低穀。她被她的主子——日本人拋棄了。
1947年10月15日,法院最終以漢奸罪和間諜罪判處川島芳子死刑。在宣判的一瞬間,川島芳子並沒有表現出特別驚訝。法警帶她走下審判席時,這個罪惡深重的“格格間諜”卻帶著一絲微笑離開了。這種反常的現象,當時就引得旁聽的民眾議論紛紛。
沒過多少天,北平的報紙上又一則關於金璧輝(川島芳子)的消息,把剛剛沉寂的北平城再一次震撼了,最新消息:“金璧輝(川島芳子)的死刑替身是劉小姐!”
川島芳子被執行死刑的幾天後,有一位名叫劉鳳貞的女子報案,說自己的母親失蹤了,同時她還說,自己的姐姐劉鳳玲就是川島芳子的替身。據她講,她的姐姐在監獄裏得了很嚴重的胃病,已經治愈無望,是她的母親將她的姐姐賣了,得了10根金條,姐姐做了死刑犯的替身。這位所謂的死刑替身“劉小姐”的妹妹,先後兩次投書河北省高等法院及報社,揭露和控告有人買她姐姐做“替身”的經過詳情。
信中這樣寫道:
“我姐姐劉鳳玲,她是個孝女,麵貌像金(璧輝)一樣,也會日文日語。我母親聽我盟哥劉仲儕的話,把我姐姐的命賣了十條黃金。臨執行的頭天晚上,見到監獄二科萬、王兩位科長和典獄長吳大人,他們才給了四條金子,欠下六條,說過幾天就給。”
據說劉鳳玲長得像川島芳子,會說日本話,而且非常孝順,說反正活不長了,不如去換金條給母親養老。但是,監獄答應給10根金條,卻隻給了4根,劉鳳玲母親去要,結果就此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