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諾貝爾獎(2)(1 / 2)

這幾行字是在他去世那年寫的。它表明他對和平的熱烈興趣一直懷抱到那麼久,並且按照他自己的思想方法加以塑造,一直發展到一八九五年在遺囑裏所表達的最後形式;這種和平熱情,,一直陪伴著這位理想主義者和世界主義者,直到他的生命結束的時候。諾貝爾基金會,是根據阿爾弗裏德·諾貝爾遺囑的規定建立起來的。他的這項遺囑於一八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在他一八九六年十二月十日去世前大約一年的時間,於巴黎簽署的。管理這個基金會和獎金頒發機構的章程,是由瑞典國王於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議會頒布的。因此,這個基金會的出現,是在阿爾弗裏德·諾貝爾死後大約三年半的事情。

受這一章程的製約機構是:

1.諾貝爾基金會及其理事會和董事會;

2.四個獎金頒發機構:瑞典皇家自然科學院、皇家卡羅琳醫學院、瑞典科學院和挪威

議會的諾貝爾委員會;

3.五個諾貝爾委員會,分別負責每項獎金事務(其中包括上麵提到的挪威議會的那個

委員會,它本身就是一個獎金頒發機構);

4.四個諾貝爾學會,分別對每家獎金頒發機構負責。

五個諾貝爾委員會各有三至五名委員,分別由所屬的機構指定。每個委員會可以召集專家參加評議和推薦工作,在某些情況下,它們可以增選臨時委員,臨時委員有權參與決定。

委員和專家們,可以從超出獎金頒發機構本身的範圍去挑選,而且不分國籍。委員會的職能走為對口的相應獎金頒發機構,進行籌備工作和提供谘詢意見;但挪威委員會由於本身就是獎金頒發機構,因此其職能有所例外。

諾貝爾學會分別由每個獎金頒發機構建立,以便對獎金的執行過程,進行必要的調查,並以各種方式推行基金會的宗旨。後一項職責現在變得更加重要。這些協會及其寫在括弧裏的成立年份如下:

自然科學院諾貝爾學會(1905),下設物理學部(1937)和化學部(1944)。

卡羅琳醫學院諾貝爾學會,下設生物化學學部(1937)、生理神經學部(1945)和細胞研究與遺傳學學部(1945)。

瑞典科學院諾貝爾學會,下設諾貝爾現代文學圖書館(1901)。

挪威諾貝爾學會,下設一座收藏關於和平與國際關係方麵書籍的圖書館(1902)。

諾貝爾學會的負責人和職員,由獎金頒發機構討論選擇。這些任命均不分國籍。諾貝爾基金會的理事,由各獎金頒發機構挑選,總共有十五名現事,每個獎金機構選擇三名。理事們選舉產生基金會的董事會成員,但正副董事長不在此內,他們是由瑞典政府任命的。理事會的其它主要任務是,審閱董事會的年度報告及審計員們的財務報告,並對董事會當年的工作進行審核批準。

基金會的董事會,由五名董事和三名副董事組成。他們從董事會的成員中,選舉一名執行主任。董事會的主要任務是,管理基金和基金會的其它財產。執行主任是基金會的行政負責人。他負責起草基金會投資政策的基本方向,就投資和人事等問題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及管理基金會的各種財產。他還負責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隆重授獎儀式的安排工作。在五任執行主任中,最傑出的是拉格納·索爾曼,他是阿爾弗裏德·諾貝爾的生前友好與合作者,也是他的遺囑的執行人之一。索爾曼先生從基金會的開始,直到他在一九四八年去世,曾在基金會裏擔負過不同的職務,應該說他在工作中,始終貫徹執行阿爾弗裏德·諾貝爾的精神。基金會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由於他在執行這項遺囑方麵,所具有的嚴肅熱情和所進行的獻身工作。隨著他的去世,將基金會與這位捐獻者聯係起來的最後一個人,也就不複存在了。

自從一九二六年以來,基金會在斯德哥爾摩有了自己的辦公大樓,即座落在斯圖爾街十四號的諾貝爾大廈。從阿爾弗裏德·諾貝爾的遺產接收過來的錢,總共有三千一百多萬瑞黃克朗。根據章程規定,將這筆錢的大部分用作“主要基金”(即獎金基金,約二千八百萬克朗),剩下的一小部,用來設立“建築物基金”(行政大樓和每年舉行授獎儀式使用的大廳租金)和“組織基金”,五項獎金部門各有一份“組織基金”,用來支付各自的諾貝爾學會的組織費用。主要基金的增長,是通過每年將它在當年所獲淨收入的十分之一作為附加資金,通過無法分配的獎金的利息,以及通過把這些無法分配的獎金的全部或部分(不低於三分之一),交付主要基金作為資本而取得的。每年將主要基金得到的淨收入,扣除前麵所提到的十分之一,然後平均分成五份,交給各獎金頒發機構使用。各獎金頒發機構,都將自己攤到的那份金額的四分之一,留下作為與獎金頒發有關事宜的費用,其餘部份則交給各自的諾貝爾學會,每份金額的四分之三,構成獎金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