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大學寫日記(49)(1 / 2)

國慶(10月1日——10月7日)

1.聚會

這個聚會是必然的,因為我去南京的那幾天對嗓子,許軒,牙子等的傷害太大,導致他們一直耿耿於懷,不停對我進行精神上和肉體上的雙重打擊,終於,我在一號晚上不堪輿論的壓力,請他們去吃火鍋,加我一共八個人,嗓子,許軒,11年,飄,空,牙子,周風,他們的思想是惡劣的,都拖家帶口的。

其實這個聚會主要的意義是回請陳逸文的,在南京期間此人對我的照顧細致入微,讓我產生如果是女生肯定就嫁給他的想法,但遺憾的是他妹妹過20歲,他去了。

於是這次吃飯成了純粹是我嫌錢多莫名其妙請人來揮霍一頓的聚會。

更惡劣的是,他們竟然完全忽略了這次聚會,說國慶後去還要去我學校蹭我的!

2.露 空的前馬。

把她作為一個大標題是因為QQ上的一段對話

露 18:48:19

你怎麼還不寫文章讚美我啊,不,不是讚美,是歌頌

尋找

18:54:03

大一寫過你,你沒看而已,你叫露

路過而已

19:08:52

什麼~露? 尋找

19:10:02

就叫露,不能用真名

路過而已

19:10:14

為什麼啊 尋找

19:10:29

因為涉及到隱私問題

路過而已

19:10:36

不要叫露撒~難聽呢~你不覺得露露特別像**的名字?

頓時,一個與眾不同的女生從我身邊拔地而起,這不是一般的女生。

我問她為什麼要跟空分手,他其實很愛你的,他會對你很好很好。她說其實就是受不了他對我好。我說人果然是是種很賤的動物。她說:“我不想當祖宗!”

我當時看的大汗淋漓。

“其實啊……”露說,“我跟他分手的時候,沒跟別人在一起。”

我更是吃驚,想大一那段文字真是冤枉她了。

“你挺偉大的。”我說。

“沒有吧~~~我知道我們遲早會分手的”

“那為什麼要在一起呢?”

“我都是答應別人在一起之後才喜歡上別人的。”

我第二次大汗淋漓。

“不喜歡你的這種戀愛方式,你在失去自己的時候還失去了別人

。”

“不就是分手嘛,不要難過啊,要死要活啊.男人滿大街都是,朋友就不那麼容易有了。”露說。

“嗬嗬,是啊,我也這麼覺得。但是真正愛的就那麼一個。”

“不是,愛的時候是真愛,說不愛也就不愛了。愛隻有ing和ed的。

“如果真喜歡一個人,那個人一定是你最好的朋友。這樣你就永遠不會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