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逮捕判決(2 / 2)

李強聽到要做幾年的牢,倒是緊張起來,他立即說:“我不知道這麼嚴重,也是一時衝動,求警官寬恕。”

審訊完後,又叫李強在筆錄上簽字,之後,將李強關進了看守所的牢房。

在外麵,雲蓮在李強被帶走後,立即趕到醫院找李銘。躺在病床上的李銘看到雲蓮神色慌張,立即坐了起來,問道:“弟媳,怎麼了?”

雲蓮抽泣道:“李強被......警察抓......走了。”

李銘聽到這個消息後,瞠目結舌,過了一會才說:“怎麼會?因為什麼?不是因為假煙吧?”

雲蓮說道:“打架。警察說是回去協助調查。”

李銘聽了,立馬鎮定起來,說:“因為這個,那應該沒事。你不用擔心。我找人去。”

李銘立即辦了出院手續。接著,他老婆問他:“要找什麼人呢?你又沒認識幾個。”

“還是先問問李學明吧。”李銘回答。

“要不要告訴爸媽?”

“暫時不要,免得他們擔心。倒要跟我大哥提提,問問他的意見。我想找找人,應該很快就出來了。”

出院後,李強在醫院門口找了個電話亭,給李斌打了個電話。李斌在前一次李強出事時,已經跑過一次關係了,此時聽到打架被抓,倒比較鎮定,沒有上次那樣慌亂。李斌叫李銘先去找李學明,叫他幫忙找人。李學明叫李銘準備些錢,接著,他又去找朋友,托關係,請客,塞紅包。最好,一直找到陽州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長,副局長答應沒問題。錢也花了十萬餘。

雲蓮想去看守所探監,並帶些衣服,不料,工作人員說還未審判不能探監,要的話隻能由律師轉交待。沒有辦法,李強家人也聘請了個律師,幫忙協查,以及送東西、帶話什麼的。李強進了看守所,日子自然不好過,還受到老犯人的欺負,天天打掃衛生,並幫人家按摩,吃得少,睡不暖。他也很希望立即見到家人,可是遲遲看不到。好在律師來了,轉交待了家人的問候,並問李強有沒什麼話要說。李強聽到家人問好,以及已經在疏通關係,應該很快沒事,心放了下來,同時他交待律師,對家人說下生意要繼續打理好,繼續跟客戶維持關係。

可是,李強、李銘等人卻不知道,地王龍以及另一個手被砍斷的人,也在大跑關係。他們兩人聯手,實力更強,竟然找到省公安局副局長,口口聲聲請求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嚴懲。

李強在牢內每天都憧憬著第二天就能自由了,可是每天都沒等到出獄通知。反而是接連不斷的審訊,從審訊警察的表情看,越來越凶,李強感覺氣氛越來越不對勁。想把消息告訴李銘,可是喊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而李銘等人仍然抱著副局長都說沒問題了,應該沒什麼事的想法。

不知不覺,李強以聚眾鬥毆罪被起訴了,知道這個消息,一個個人呆若木雞,不相信這一切。跑了那麼多關係,竟然沒有好轉。於是又繼續問市公安局副局長,副局長一語道出,石破天驚:不敢以下犯上,否則烏紗帽難保。

過了一個月,法院便開庭宣判了。

宣判當天,李強看到雲蓮以及自己家人以及朋友來了,他看到雲蓮和自己的母親眼淚汪汪,傷心欲絕;李斌和李銘以及王明亮等朋友個個愁眉不展,陰雲密布。李強看著看著,不禁痛心疾首,眼淚也唰唰地流。

最終,法官判決了,李強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萬元,說是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聽到判決,自己真的不敢相信,差點就暈倒過去。而雲蓮等人,更是哭得呼天搶喊,還一直衝著李強跑過來。不過被法警隔離了。

法官問李強要不要上訴,李強立即回答要上訴。他不服判決,覺得判決過重了。

然後,過了一階段,上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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