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魯蓉(就是我現在的夫人)也曾有過一段美好的時光,那時我還在部隊當指導員,一次回家探親,一個親戚將她介紹給了我,魯蓉在新華書店當營業員,很年輕也很漂亮,我一眼就相中了她,那時軍人也是女孩子心目中的偶像,所以我們很快確定了戀愛關係,魚雁傳書了一年半,我們結了婚,不久我從部隊轉業,分到了一家針織廠當了宣傳科長。我是一個喜歡趕潮流的人,熱情活躍,喜歡說喜歡唱,還常常在報上發表文章,成為廠裏有名的才子。針織廠女職工多,那些女孩子都喜歡親近我,崇拜我,我常常幫她們編排文藝節目參加演出,大家都稱我為“黨代表”,姑娘們心中的洪常青。”
“原來你很早就有女人緣啊!”她笑著說。
“嘿嘿!誰不說呢,就是因為有女人緣,才讓魯蓉整天像防賊似的防著我。她總是訓斥我:‘別整天跟那些女孩子在一起瘋,搞得象花芯子似的,也不怕別人說閑話。’如果有女孩子來家裏找我,她總放著臉不理人家,搞得那些女孩子都不敢上我們家來了。”
“誰讓你這麼有魅力呢。”
“我們廠織布車間有一位女孩子非常喜歡唱歌,但太怯場,一到台上就抖得發不出音,我不得不經常將她單獨留下來作一些心理輔導,不想魯蓉卻一口咬定我與那位姑娘有不正當的關係,我跟她千解釋萬解釋也沒用,她不但在家裏鬧,跑到廠裏鬧,還跑到人家姑娘家,鬧得那位姑娘無地自容,男朋友也跟她分了手,她一氣之下就喝了敵敵畏,雖然後來被搶救了過來,但人家姑娘從此卻抬不起頭來了,我也背上了生活作風不好的壞名譽。”
“就這件事影響了你們的夫妻關係?”
“還有更嚴重的呢。那時我的壞名聲讓我在廠裏再也呆不下去了,我辭職下海去了深圳,那時股市很牛,我在股市上賺了第一桶金,創辦了自己的公司,還找到了我的愛情,公司一個叫虹虹的女大學生愛上了我,我比她大了近二十歲,可我們愛得天真又熱烈,當她懷上了我的孩子後,我決定娶她,我回來與魯蓉攤了牌。不想她一蹦三丈高,死也不離,還發了瘋似地又與我鬧了起來,她不僅在家裏哭罵、撒潑,還跑到深圳當著我的員工的麵指著我的鼻子罵:“不要臉的東西,把人家大姑娘的肚子搞大了,還要跟我離婚,無恥啊!你們大家評評理啊!”她連蹦帶跳地哭著、罵著,仿佛要引起民憤似的,我走到哪裏,她罵到那裏,像瘋了一樣,到處控訴著我的罪行。”他又喝了一口酒。
“在魯蓉的強烈打擊下,我終於敗下陣來,我怕她真的瘋了,更怕她的瘋狂給虹虹帶來傷害。為了虹虹的將來,我不得不主動提出與她分手,起初她不肯,她倒在我懷裏哭得幾乎虛脫,但最後我還是說服了她,我陪她去醫院做了人流,四個多月了,都成人形了,你說心疼不心疼啊!我對不起她,我天天呆在醫院侍候她,就在這種時候,魯蓉還不停地來騷擾。在她出院的前一天我到醫院去,發現病床上空無一人,護士說她已經出院了。”
“她不辭而別了。”
“是啊!也許是避免分手時的傷感,也許是傷心過度,她悄悄地走了,我找了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沒有找到她。”他低下頭,聲音也有點澀澀的。
“後來一直沒有再見到她嗎?”
“沒有,後來聽人說她嫁給了一位華僑,去了澳大利亞。”
他又要給自己倒酒,她一把搶下了酒瓶,“不要再喝了。”
“虹虹走了,我也離開深圳回到了春江,回到了從前的生活中,但我對魯蓉沒有了半點興趣,她是我生命中的克星,一個甩不掉的惡魔,我開始認命了,這大概是命中注定的,命中注定我這輩子無法擺脫她,你不知道,每年我都要到郊外一個有名的瞎子跟前算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