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一點,宜春路附近。
兩名除妖師正在相互遞煙,抽著煙,跺跺凍僵的雙腳,相互發幾句牢騷。
隊長認定盧令令不太可能回來,但並不是說沒可能,所以派他倆在這裏盯著,一旦有可疑人員立即彙報。
一條髒兮兮的土狗鬼鬼祟祟地接近,其中一人警覺起來,向懷裏去摸符咒,乙對甲說,“幹嘛這麼緊張?”
“隊長不是交代了,那小子會千變萬化,不能大意。”
土狗唁唁狂吠起來,乙說,“瞧,哪有這麼傻的,不跑還衝我們叫。”
“說的也是,不過保險起見……”甲手裏捏著一道封魔符,想給那狗貼上,可是狗不太老實,一直叫個不停,作勢要咬他。
“滾!滾!”乙從花壇裏拾起一塊土朝狗扔去,它夾著尾巴悻悻地跑了。
“不會真是他吧?”
“不可能啦,你別這麼緊張,再來根煙。”
“好吧。”
土狗一直跑到旁邊的小巷,變身解除,盧令令捂著劇烈起伏的胸口,不停喘氣,剛才真是太驚險了,如果不是他反應機智,險些被識破。
定了定神,在腦海裏走馬燈似地把自己能去的所有地點過了一遍,學校、同學家、親戚家……最後這個選項可以最優先排除,他那幫市儈親戚一旦知道他正在被通緝,就算獎金隻有一張小肥羊二十元折扣券,也會歡天喜地地把他出賣。
學校不太保險。
至於關係好的同學家,除妖師神通廣大,肯定早就把他的社會關係調查得一清二楚,他能想到的,他們早就想到了。
盧令令捂著隱隱作疼的肚子,沿著小巷一直走,黑暗裏他不小心踢到什麼東西,軟綿綿的,那“東西”坐了起來,粗魯地說。
“滾開,到別的地方睡去!”
是個流浪漢,盧令令諾諾地道了聲歉,準備走,被那人叫住,“離家出走?”
“不是。”
“身上的衣服怪不錯的,賣給我吧。”
這身衣服還是蘇禪給他買的playboy,值幾百塊,雖然破了幾個洞,又沾了上血,有錢就有地方過夜,於是盧令令問,“你出多少?”
“二十塊。”
“拜拜!”
“嗨嗨嗨!”正要走,被那人叫住,他手裏多了把明晃晃的東西,是把匕首,“別敬酒不吃吃罰酒,你剛才踢老子那一腳還沒跟你算帳,想走?”
盧令令惱火地想,真是拔毛鳳凰不如雞,連個流浪漢都想宰他一刀。
他不理會,那人從後麵按住他的肩膀,“想走?”
“請你放手。”
“把衣服脫下來!”
盧令令歎息一聲,下一秒,那人哎喲一聲摔在垃圾堆裏,臉上寫滿震驚,這小子居然用手輕輕一撥,像撥灰塵一樣把他撥開了。
那把匕首掉在地上,盧令令拾起來,其實是把磨得很鋒利的水果刀,他隨手揣進口袋裏。
盧令令來到平日裏大爺大媽們鍛煉身體的市民公園,靠坐在一棵槐樹上,將套頭衫卷起來,緊緊地咬在嘴裏,雙手握著水果刀,鋒利的刀尖對準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