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九月的北京,正是一年中北京最熱的時候,整個城市象籠罩著一個蒸爐似的,走在路上的人們都大口的喘著氣,咒罵著老天的不公。大街上幾乎看不到人影,此刻的秦歌就象一個傻蛋一樣站在空曠的馬路邊上。完全沒有了剛下飛機時候的回到故鄉的興奮之情了。
這是首都機場旁邊最近的一個公交車站,孤單的秦歌旁邊空無一人,惟有孤零零的站牌站在他的旁邊,仿佛在嘲笑這個傻瓜不進機場大廳裏吹空調,反而和自己一起在這裏受罪一般。
“奶奶的!姑姑怎麼還沒來?真是要人命的天氣!”自從剛出機場聽見一個路人一句“奶奶的”罵這鬼天氣,丁揚已經說這3個字大概有十幾遍了,他自小學的是正規的漢語,但象這種話還是沒學過的,刹時覺得特別的好奇。盡管無奈,但還是要繼續著自己嚴日下的折磨的。畢竟,爺爺家裏不方便,自己隻能去姑姑家了。
嘟囔歸嘟囔,自己還是很諒解姑姑的:兩年前就下崗的姑姑一家四口人,姑父常年臥病在床,而妹妹,又在讀高中,而姑父的媽媽,也是一個渾身除了嘴巴能吃什麼都不能幹的主兒。家裏困難的不得了,偏偏姑姑又是一個要強的人,堅決不要爸爸的接濟。這次回國,家裏其實完全有能力買套房子自己住的,但想到姑姑家裏的困難,住在姑姑家裏還可以順便接濟一下,自己也就沒說什麼。而且因為怕姑姑到候機大廳裏見那麼多富人感到自卑,秦歌就在電話裏告訴姑姑說在這接了。
秦歌5歲便去了美國,到現在已經12年了,這還是他第一次回國,至於去美國的原因,自己問了父母好多次了,可他們老是以自己還沒長大為理由拒絕了自己,到後來,自己早已失去了詢問的興趣。等到自己大了一些,也猜出了幾許,應該是爸爸和爺爺之間有矛盾吧?因為自己從來是隻看到媽媽給爺爺打電話,卻沒看過爸爸打。這次,隻所以回來,完全是因為自己爺爺年紀大了,非常想念自己孫子的緣故,想起姑姑和爸爸,秦歌不由得歎了口氣:“這老頭也挺可憐的,不過不曉得他怎麼把自己的一兒一女都得罪了。看來自己還是小心些,不要得罪他來的好。”小孩子的天真由此可見一斑。
十幾年沒有見過姑姑了,留給秦歌的姑姑的印象就是豐滿恬靜而又衝滿活力的年輕女性,現在想想姑姑馬上就要過40歲了,也不曉得變成什麼樣子了。哎!歲月催人老啊。
遠處又來了一輛公交車,可憐的秦歌已經被太陽曬的發昏了,隻有在心裏祈禱:親愛的上帝啊,求你讓我姑姑在這輛車裏吧,我以後會給你買酒喝的。自從小黑那個告訴自己上帝是個酒鬼之後,自己每次遇到什麼困難都是這樣祈禱的,不過每次都蠻靈驗的。想到小黑,自己便感到一陣黯然,他也一定很想念自己吧?也不知道他會在選秀裏排第幾。(小黑自然就是詹恩斯了。)希望不會出差錯。
哎,不去想那些了,現在的任務是找個大學,好好讀書。那些自己幫不上忙的事情就不去管了!丁揚努力的甩了甩發昏的腦袋。
公交車已經停了下來,丁揚急忙往車口望去,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這次,他又失望了。
車上隻下來了3個人,而這3個人一個是年紀比自己小一點的小姑娘,還有兩個則是20來歲的青年,手裏都垮著公文包,一看就是跑業務的。
都不是自己要等的人。秦歌無奈的自嘲著,把希望寄托在了下一班上。
“請問,你是秦歌哥哥嗎?”怯生生的聲音響起在丁揚的耳邊,不是很悠揚的聲音卻猶如夏天裏的冰激淩,讓秦歌分外清爽。他舒服的打了個顫,頭隨之抖動,卻忘記了回答小姑娘的話。
“噢!不是啊,那是我認錯人了。對不起,打擾了。”怯生生的聲音打斷了丁揚的顫抖,他不滿的看了一眼那小女孩。卻忽然醒悟了過來:“她是來找我的呢!可別跑了!”
“哎!哎!哎!別跑!我就是秦歌啊,你是?”秦歌的聲音透著一絲激動,老天啊,你還真是長眼,說曹操曹操就來了。
“啊?太好了,你就是秦歌哥哥啊,好長時間沒見你了,好想你啊。”那女孩子絲毫不顧及自己的淑女形象,猛然撲了過去,一把攥住了秦歌的胳膊,接著道:“對不起啊,秦歌哥哥,媽媽臨時有事情,來不了了,所以叫我來接你,可是可是,人家以前沒來過飛機場,結果坐錯車了,哥哥你是不是等急了啊?哥哥有沒有怪我啊?”
一連串的話語爆豆似的在秦歌耳邊想起,把秦歌打了個手足無措“沒有的事情,我也剛過來的。可是,你是誰?難道,你是我姑姑的女兒,夏兒?”雖然秦歌很希望這個女孩子是來找自己的,但還是怕誤會似的問了一句。
“啊?你不記得我了!”那女孩子瞬時眼淚布滿了整個黑白眼球,“555555,秦歌哥哥不記得夏兒了。”
終於確定了這個看上去渾身洋溢著動人細胞的女孩子就是自己的表妹,秦歌很是激動了一把。本來就是啃書本啃來的漢語頓時變的更加不流暢“哪,哪有啊!我怎麼會不記得咱們可愛的夏兒妹妹呢!想當年,我還帶著你串胡同呢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