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 / 2)

莫風球風詭異,有專家評論說:莫風的球,有點象NBA的答案

——艾佛遜,球風詭異且霸道,擁有著無比超然的霸氣,莫風拿球,就象是霸王一樣壓的對手喘不過氣來,所以說,莫風,是球場上無可比擬的霸者。

秦歌之球道,卻無處不擁有著王者風範,他的球風無處不透露著王者之氣息,在帶給人們如沐春風感覺的同時,也帶給敵人以無法超越的自卑感,他總是在無聲無息中震撼著全場,在無聲無息中把敵人解決掉。所以說,秦歌,是籃球場上的王者,他的成就,也隻有喬丹可以與之一拚了。

現在,當霸者遇上了王者,孰勝?孰敗呢?

現在,球在莫風手上,現在的球,不再是一件死物,而是風精靈一般,圍繞在莫風的周圍,風精靈歡快的跳躍著,舞動著。。。。。。

此時,防守莫風的方風隻有不停的後退,才有希望不被莫風突破,他無法判斷莫風即將要突破的方向,甚至,他連莫風是想要突破還是想要投籃都無法預測到,現在的他,隻能被動著,被動著,等待著莫風給他最後一擊。

球擊打地麵的聲音猶如喪鍾一般響徹在方風的耳邊,充斥在方風的周圍,方風的心,刹那間,亂了,他在這一瞬間,已經徹底丟棄了自己的籃球之心,他的眼神不再淩厲,他的動作逐漸緩慢,直到僵硬。。。。。。

“不好!”秦歌暗自道了一聲,急忙放棄了自己防守的隊員,不顧一切的衝了上來。

“就是現在!”莫風也在同時暗自道了自己一聲。反身做了一個假的跳投動作,方風已經完全沒有了平時的思維,不假思索的跟著跳了起來。

接下來呢?突破!!!!!!

方風這一刹那的恍惚,竟然被如此簡單的一個假動作給突了過去。

一邊的猴子根本來不及趕過來,而秦歌,也隻能感受到一陣風飄過而已。籃下空無一人。

“砰!”一聲巨響。

喧鬧的球場瞬時安靜了下來,安靜的甚至連秒表跳動的聲音都清晰可聞。所有的觀眾,無論是喜歡莫風,不喜歡莫風,知道莫風,不知道莫風的人都在這一瞬間沉醉了,就連上帝都仿佛舍不得破壞這一刻的美好,把時間撥慢了三秒鍾,時間!已經停頓!空氣!已被抽走!

安靜的場麵被一陣“哈哈”的大笑聲給破壞掉了,所有的人都怒視向那個該死的破壞美好的人——一個老外。

史密斯是偶然聽到詹姆斯說起過秦歌的,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從那時間他就決心要到中國來看詹姆斯的這個亦師亦友的小子籃球水平到底有何厲害,能得到未來的超級巨星這樣的推崇。

來到中國之後,他卻大失所望,因為他發現,中國人玩籃球的人很多,但動腦子的人很少,很多人連籃球之心都沒有又怎麼能打好籃球呢?這其中當然也包括一些所謂的職業球員。因此,他做了一個決定,看完秦歌的這場比賽之後馬上回國,卻沒想到,在這最後一場比賽,他竟然發現了一個寶貝!一個絕對有詹姆斯一樣潛力的超級寶貝,也就自然而然的不能怪他忘乎所以的大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