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武當山下五十裏外鬥雞台村人。世代務農,本一個聰明的後生,誰知道連續三年參加高考,均是無果而終,連個大專也沒考上。(諸位,那時候還沒有開始大學擴招,每年能進入大學的寥寥無幾)。
之後,李奇無論如何也不打算再複習了,他認定高考這條路,可能自己走不通。也罷,條條大路通羅馬,高考這條路走不通,換個活法吧。
李奇準備去當兵,家人知道後,也都非常支持。在農村,除過升學,就是當兵了,軍隊也是一所好大學,能去當兵不失為一種好的出路。在軍隊裏,除過能鍛煉人之外,如果能混個一官半職,回到地方也是公家人,正兒八經的國家幹部。即便不能混個官職,參軍幾年,轉業費總是不會少的。
李奇對自己挺自信,自認為身體條件不錯,完全夠個當兵的料。別的不敢說,單說這力氣,李奇才覺得自己那是絕對有的,一頓飯,吃四個大蒸饃,這是再正常不過了。肩膀上放個百十多斤的東西,走起路來健步如飛。
可是他意料錯了,待到縣人武部組織體檢的時候,征兵的教官說他身體不合格。原因何在呢?原來李奇的屁股上有一坨子很大的胎印,就像是一個大巴掌印在上麵似的,能隱約看到線條分明的五個手指。李奇以前聽他母親講過,可能是老天爺看他有些淘氣可愛,所以在他出生的時候忍不住就在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就留下了這麼個手印。
可是沒想到這個手印卻害了李奇,征兵的教官說這是紋身,盡管李奇一再解釋,可人家就是不聽。最終,李奇自然是當兵不成,隻好回家務農。
升學無望,當兵不成,這兩件事情極大的打擊了李奇的自信。從此,他像變了個人似的,索性破罐子破摔,一個原本安安分分的小夥子整日裏與一幫遊手好閑之徒聚集在一起,吃吃喝喝,打牌搓麻將,偶爾還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這幫年輕人是極為瘋狂的,幾乎每隔幾天晚上都要聚在一塊喝酒,不像城裏的小混混一樣,想喝酒可以下館子去。這些人都是窮**絲,往往是聚到其中一個混混家裏,剛好這家人也不太管教孩子。他們就躲到一個屋子裏,買來幾瓶廉價的二鍋頭,有時候連二鍋頭也買不起,那就買更廉價的,塑料桶裝的那一種,幾塊錢一大桶,一大桶夠喝上好幾天。
有酒沒菜也不成,菜是必須要有的,也就是炒幾個雞蛋,油炸一盤花生米,簡單的很。剛開始,大家還湊活。時間長了,這嘴就癢癢了,喝酒沒肉吃咋能行呢。得吃肉啊,想吃肉,卻又沒錢,那怎麼辦呢,這些人也有不少法子。
逮兔子,這是他們曾經嚐試過的。國家不允許用槍打獵,那就用別的法子,下套,在山上的道路岔口下鐵鉤子,等兔子從這過的時候絆住腿,他們便捉住了。剛開始,這招還挺管用,他們隔上幾天都能逮住一隻回去做熟了打打牙祭。可是時間長了,這兔子也精明了,識破了人的伎倆,看見有人下套的路,就開始繞著走。
沒了兔子,那就打鳥。幾個人人手一個彈弓,打麻雀吃,每次也能打下幾隻來,可這麻雀實在是太小了,拔毛煮熟了之後,一隻麻雀那幾乎連個嘴都填不滿。
肉還是要吃的,那就得想別的辦法。比較容易得到的肉當屬雞子了。農村人養的雞子,那味道是很鮮美的,不像工廠喂養的飼料雞子,這是靠糧食、青菜喂養大的,是真正的天然食品、美味佳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