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躲在黑暗的巷子裏興奮地全身發抖,這是他成年以後第一次搶劫,十八歲啊!這才是真正的長大了!他這麼想著,不知不覺開始激動,擋都擋不住。過了幾秒鍾,他漸漸喘勻了氣,開始後悔起來,剛才搶的是個小女孩,看起來嫩得很,他舔了舔嘴唇,好久沒嚐鮮了。遺憾之餘,他開始翻搶來的包。
那是一隻帆布包,有點民族風的特色,王十初中沒上完就輟學混了,除了錢和色,他什麼都不認識。被學校開除,他就開始與街頭小混混們拉幫結夥,混混頭兒十分“器重”他,什麼大“買賣”都讓他幹,於是他十一歲的時候就奸殺了一個女孩兒,他到現在都記得那個女孩哭得梨花帶雨的模樣,舉刀就砍,真是美妙。雖然這之後他理所當然地進了派出所,但是因為是未成年,連勞教的時間都很短,被批評教育了一番,就被放出來了。於是,他摸出了規律,進去低頭認錯,準能順利出來。要不說經驗就是財富呢,裏裏外外他進去過四次,殺過兩個人,搶了不少錢財,不還是毫發未損地出來了?
成年之後,他就覺得自己跟那幫混混比,簡直牛掰多了,便脫離了混混組織開始單幹,一般混混單幹都得經曆一番脫幫儀式,簡單來說就是被揍一頓。但是他呢,混混頭兒根本就沒為難他,直接說:“你大了,組織不留大人了,你走吧。”就讓他離開了,這正順了他的意,他都殺過人了,還在勞教所四進四出,縱觀整個組織,誰還能比他牛?
他開始胡亂地翻包,沒成想,這包裏除了一部手機之外,啥都沒有,既沒有現金也沒有證件。怪怪,敢情兒是個離家出走未經世事的黃毛丫頭?md!看來自己這回啥都沒撈著!他越想越虧,索性決定回到搶劫地點看看那丫頭還在不在,在的話把她綁架了,說不定還能敲詐一比巨款,到時候一撕票,毀屍滅跡,多好!而且按理說剛才把她打暈了,她也沒有手機,應該不會報警才對。這麼想著,他又偷偷地摸回了他打暈女孩子的那個胡同,希望自己能夠夢想成真。
沒想到真被他猜著了,女孩子仍舊躺倒在胡同裏,一動不動。這個胡同都是危房,住戶早就搬遷了,一到晚上周圍就一個人都沒有,一時半會兒不會有人來的。於是,他毫不猶豫地走過去,打算把這女孩子帶走。
借著月色,王十能看到女孩白嫩的尖臉和脖頸,雖然長長的劉海遮住了半邊臉,但是從露出來的皮膚和櫻唇來看,這女孩不是一般的貨色,王十咂咂嘴,下腹開始滾燙起來。
既然沒打算讓這女孩活著,那就不用顧忌其他,反正這裏荒無人煙,泄泄火也是好的。這麼想著,王十便一邊開始解自己的褲子,一邊拉扯女孩的衣服。正動作著,突然胡同口傳來一陣腳步聲,王十聽得一激靈,趕緊停下來仔細聽,但是奇怪的是,他停下來的時候,那腳步聲也停了下來。王十有些納悶,便又開始動作,然而,那腳步聲就又出現了。王十想了想,自己幹脆先躲起來好了,如果有人就等著那人救了女孩離開後自己再走,權當是瀉火失敗,如果沒有人,一切都是自己的錯覺,那麼再繼續也不遲。他有自信,就算女孩醒來,也絕對不會逃出自己的手掌心。
打定主意,王十便躲到一堆建築垃圾的後麵開始偷偷觀望,藏了十分多鍾,都不見有人來,按理說胡同口離這裏並不遠,十分鍾也該走到了。他想來想去,最後得出了一個結論:剛才是自己幻聽了。他當然不明白什麼是幻聽,隻當是見了鬼了,嗯對,見了鬼了。這麼想著,他站了起來,準備回到女孩那邊,卻在站起身後發現,陰冷的月光下,女孩躺著的地麵上已然空無一物。
怎麼回事?!剛才還在的,自己目不轉睛地盯著的!人呢?!被救走了?自己跑了?不可能!完全不可能!他確信自己一直都在盯著,也沒有睡著,怎麼就站起來的一瞬間,人就不見了?王十跑到女孩原來躺著的地方,來回掃視,然而,除了月光和陰森森的拆遷房,其他的什麼都沒有,女孩就像是憑空消失了,亦或是從一開始就沒存在過。
難道真是見了鬼了?!王十不禁這麼想,但是不可能!這世上根本就沒有鬼!
“咯咯咯咯咯。”一陣陰森的笑聲在他的身後突兀地響了起來。
王十嚇了一跳,趕緊轉頭去看,後麵空無一物。與此同時,他的另一邊傳來一個怯懦的女聲:
“可以還給我了麼?”
什麼?他迅速把頭轉了回來,便看見之前還倒地不起的女孩此刻正站在自己的前方,朝他筆直地伸出手。
“可以還給我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