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七年,宋琬因其父抗清之事被舉報,遭捕入獄。三個月後平反出獄,官複原職。同年,宋琬奉命監督蕪湖鈔關,累遷吏部郎中。順治十年冬,宋琬由京官外放,任陝西隴右道僉事。順治十四年五月,宋琬調任河北永平副使。順治十七年春,宋琬經吳門調往浙江,授寧紹台道,駐紮於紹興府。順治十八年,宋琬被提升為浙江按察使,駐杭州。
順治十八年八月,棲霞人於七再次起義。起義前,於七的軍師、宋琬之表兄董樵曾去浙江,宋琬作《送表兄董樵》詩。十月,宋琬的族侄宋奕炳因盜竊案發,宋琬長兄宋璠坐視不救,向他借貸又不借給,宋奕炳便暗至京師告密,誣宋璠、宋琬與於七通謀造反。
十一月,宋琬及其妻子和兒女等被囚車逮往京城,再次被捕下獄,被打入西曹刑部大牢。宋琬後來在祭其父宋應亨文中說“罪彰事發,兄璠不救,銜恨入骨,飛章告密,震驚天闕”,以至於“幾膏斧鉞,亙古奇冤,全家縲絏”。
身為重囚,在獄中飽受折磨淩辱。宋琬在獄中雖然熬過了非人待遇的兩年零一天,但隨時都有朝為要囚、夕為厲鬼的可能。他多次寫信向親友告助借貸,並先後賣掉字帖、書畫及硯、盆、衣帽等物。
康熙二年十一月,剛剛繼位的康熙帝,為了穩定全國政局,籠絡漢族知識分子,大赦天下。對於宋琬一案,由大司空蔣國柱親赴萊陽核查,知其冤,力為申雪。
宋琬被釋放出獄。後未官複原職,但朝廷未予起用。此又說明清廷對他並不完全信任。此後的宋琬便賦閑家中。不久,他再次流寓江浙。不料在浙江又起獄案,宋琬再一次被牽連其中,幾乎再度入獄,幸得朋友再施援手,將他保救得釋。
康熙三年,宋琬的弟弟宋珣中進士,任吏部文選司主事。康熙四年後,宋琬先後寓居於杭州、江寧、蘇州等地的友人處所,寄人籬下,備嚐艱辛。
康熙九年夏,宋琬接京傳邸報,準備起用於他。遂乘舟沿京杭運河北上。回京途中,順道路過清豐縣,再拜先君應亨祠。康熙十年奉命入都,下詔起用,授吏漕。康熙十一年秋後,宋琬補四川按察使。京中官吏、詩友多以詩相送。宋琬先歸籍萊陽省親。康熙十二年正月,他攜帶妻子沿長江入蜀赴任。
這年冬,宋琬不顧身體患病,奉命赴京城覲見康熙帝。此時吳三桂在雲南、四川叛亂,攻陷成都,蜀中妻子兒女陷入叛軍之手。京中宋琬聞訊後,驚恐憂鬱,以致氣塞胸臆,逝於京都。宋琬留在成都的家眷顛沛流離數年後,才得以重返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