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心中無底,筆下無根,猶豫之下,還是決定讓主角先到北京呆上一年,不過主角必須出國,到歐洲是肯定的,而且會很快,隻是現在我還沒打定主意讓他去哪裏。
競技小說並不意味從頭到尾的寫比賽,足球小說通篇比賽,我想那也令人乏味。
我不願意在小說中千人一麵,除了比賽,除了兩三個主要人物其他人好像都沒有生活,好像都屬於附庸,那樣感覺過於蒼白。
不敢說千人千麵,可我努力讓《足球傳奇》中的人物擁有各自的生活、各自的感情,人與人之間有矛盾、有諒解、有誤會,足球隻是一個平台,這些人在上麵唱念做打,各自演繹出屬於自己的人生。
每個人的性格不同,所以演繹出的故事也都不同,同一件事放在不同的人身上,也許就會演變出完全兩樣的結果,用人物來衍生故事,而不是將人物作為故事的附庸,這是我努力的方向,誠然水平有限,我有工作,也不是什麼作家,更不是什麼大神,無名小卒一個,無文筆,無構思,隻是想到哪裏寫到哪裏,盡量讓人物把故事變得豐滿起來,足球在這裏是個橋梁,把所有人所有事都串聯起來。
這樣也許並不能討人喜歡,讀者對這種四不像的東西最終會失去興趣,也許有一天這個《足球傳奇》會沒人來看,不過那畢竟是以後的事,最少現在還有人捧場,我便一個字一個字寫下去。
在一百章之後,我會加重對賽場描寫,雖然現在心裏還是有些發虛,盡力而為吧。
《足球傳奇》寫的有些黑暗,也許是吧。不過最開始我的本意是想寫足協黑暗,罵罵足協,可不知怎麼,我在寫每個人的時候,不自覺的把自己代入那個人,從他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也許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我也是如此,所以筆下人物好像都首先為自己考慮,然後再去想其他人。
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惡;
本就是個千年話題。
我習慣讓每件事都有前因後果,球場上就那點事,要想伏筆就要多寫場外故事,再加上要讓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性格,並不單純是主角的附庸,所以跑題很多,在一百章以後,我會注意修改這些問題,盡量回歸到足球上來,盡量把場外的事縮短些,做到主次分明。
每章4、5千字,平均兩天更新一次,我自然知道不如每次兩三千字,天天更新的機會大,讀者多,可我一來沒那麼多時間,二來總覺得兩三千字太少,連事情都說不明白,讀者讀來感覺怎麼樣我不知道,最少寫起來並不順暢,別扭的很。
我不知道說了這麼許多,能不能解釋清楚我為什麼要寫足球小說,也許就像《足球傳奇》那樣,中間說著說著就跑題了,盡說了些不相幹的東西,卻也說出了我的大致構想。
按照現在平均每天推薦五十多,收藏不過三百多的成績,尚不足別人一天,未免太過寒酸。不過這有些好處,沒了壓力,便隨性而為,寫的好些自不必說,如果寫的壞,也少些負擔,最少我寫過,有人看過,還有人說了兩句好,我的虛榮心得到滿足,不錯、不錯。
本想到了一百章再寫這篇文章,名字就叫《百章小結》,不過今天忽然想寫,便寫了下來,去掉“百章”二字,留下“小結”做題,不知日後能不能到百萬字,那時候會不會再寫個小結,也許那時看者如雲,也許那時已沒人來看,也許根本到不料百萬…………
以後的事,誰又能知道呢。
公元2009年2月25日晚9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