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刺殺秦悅(1 / 3)

狩獵大會才過去沒幾天,皇上再次出宮狩獵,隻是這一回不是偷跑出宮,也不是大張旗鼓,隻不過帶了幾名隨從、陳蘇玉與江易,十分輕便地到了京城近郊山下。

每逢打完獵,皇上總會與身邊人一起烤了野味分食,這一次也不例外,精心烤好的野味,加上先前就帶來的好酒好菜,一頓下來,幾人都十分滿足,甚至還有隨從十分不合時宜地在皇上麵前打起了飽嗝,好在皇上向來隨和不愛發脾氣,倒像沒聽到一樣。

飽後最是犯困,承擔著保護皇上的責任,隨從也盡力支撐,但畢竟從來都在安逸中度過沒遇到什麼意外,周圍氣氛又實在輕鬆,再加上陳蘇玉早已躺在草地上睡著,幾個隨從也終於先後瞌睡起來,最後一個苦苦支撐著的隨從看一看不遠處依然精力充沛的江易,知道他箭法好,武功大概也不賴,便也放心地睡了起來。

秦霄背後樹幹坐著,手上隨意把玩著切肉的小刀,半晌,終於在一片寂靜中站起身,往江易身後走去。

江易也吃過了烤肉,但沒有吃多少,此時似乎對麵前小溪裏的魚感興趣,正坐在水邊“守水待魚”,待見到魚遊過便一刀飛下去,秦霄走到他身後時,他正好刺到第三條。

他將刀柄上綁了條線,刺到了魚,也不鑽到水裏去撿,而是將線一拉,飛刀就帶著魚上來了,且他此番刺魚刀刀都隻刺尾部,並不傷魚性命,等將魚撿上來時魚還十分鮮活地跳動著,很明顯,他是不願吃死魚。

“這一手飛刀,果然精彩,竟連足足三尺深的水都絲毫抵擋不住攻勢。”秦霄看著水麵,微含了笑意說道,話中的讚歎之意沒有半分作假。事實也的確如此,三尺深的水阻力如此大,可他隨意甩出的飛刀卻能輕易地穿刺水層到達魚身,這不隻要技藝眼力,還要十分過硬的力道。

江易頭也不回,繼續看著水麵守著他要的魚:“皇上要不要吃魚?要的話,我多弄幾條。”

秦霄笑道:“今天的鹿肉不夠鮮美麼?”

江易回道:“的確不錯,那位烤肉的侍衛技藝也不錯,就算是在這野外烤的,也比我在外麵吃的美味多了,實在是人間難得一遇。”

“既然如此,那為何你不多吃些?”

江易淡淡道:“我那個大哥不是說了麼,我在鄉野裏長大,鄉野裏長大的人可和京城裏大宅院裏長大的人不同,再好的東西我也不敢隨意享受,別人有高牆,有家丁守著,我就算啃個饅頭也怕一抬頭那賣饅頭的老板就追來了。”

“你的意思是,你習慣生存在饑餓與緊張中,因為餓著總比飽著卻丟了命要好,所以,再美味的東西也不敢多吃?”秦霄輕輕道。

江易側頭看向他,“皇上也沒吃多少,莫非也是覺得飽著卻丟了命還不如餓著?這可奇了怪了,皇上可是全天下最不容易丟命的人了。”

“是嗎?”秦霄笑道:“你錯了,一個拿著饅頭的孩子頂多被人打一頓,一個揣著金子的孩子卻隨時有性命之憂,你手上擁有的東西越多,你就越危險,要想活命,要麼,交出手上的東西,再剁掉那雙能拿東西的手;要麼,不做小孩,做個巨人,將一切盯著自己懷中金子的人踩在腳下。”

江易一動不動盯著麵前的少年天子,心裏不無驚愕,隨後而來的,是疑惑。

驚愕的是,文武百官都不知,可他卻知道了這皇上真正的麵貌,真正的想法;疑惑的是,他有意表露這些,為的是什麼?

還在江家時,他那個需要叫一聲“爹”的人教導他,陪在皇上身邊務必記好兩點:一是陪皇上玩得開心,二是不要得罪攝政王,甚至有意與攝政王交好,第一點很容易,難的是第二點。因為江知行對他能與攝政王交好這樣的重任根本沒信心,所以暫時隻要求他能得皇上歡欣,而在江知行看來,得皇上歡欣最簡單不過,隻要像陳蘇玉一樣不管好與壞、對與錯、是否合規矩,一心一意陪著皇上盡情玩就行了,更何況皇上鍾愛打獵,他打獵的本事比陳蘇玉強,說不定努力一些,他能比陳蘇玉還得寵。

這是江知行的看法,可事實,真是如此嗎?

江易突然想到,自己意外地成了皇上的“陪獵”,這真的隻是皇上看中了他的箭法,想讓他陪著打獵,才如此?

他心中有著各種猜測,索性問道:“皇上是有話要同我說麼?”

秦霄笑了笑:“這麼多天了,你仍然對朕自稱我,果然是性情不羈,果然……是個江湖人。”

江易不語,秦霄繼續道:“十三年前,如今的禮部員外郎江知行還不在京城,那時他有個四歲的庶子,在街上與家人走失,從此失去了消息。而一年後,江知行奉命進京為官,一去十二年,他的官越做越大,子女也越來越多,那個曾經走失的庶子似乎無足輕重了,整個江家,除了庶子的生母幾乎再沒有一個人記得他,可意外中,庶子的外公卻得知了外孫的消息,幾經磨難,終於與江家一起找回了走失的孩子,接那孩子回了江家。聽聞自己的兒子在外麵並沒有做著正當營生,而是成了個殺人不皺眉頭的江湖人,江知行大為驚駭,但那畢竟是自己的兒子,不可能從此不認他,所以江知行對外隱瞞兒子在外的身份,又將他改名江易,並送他至軍中鍛煉,希望他能改過自新,易其不光彩的過去。江易在江家並不受敬重,直到他在狩獵大會中意外地被皇上看中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