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我的一本散文集出版。利用雙休日,我在學校圖書館門口搞了個簽名售書活動,購書的人非常可觀。我們開的是“”夫妻店“”,我負責簽名,我老婆負責收錢、給書。
第二天,我正在圖書館一樓閱覽室看報紙,突然有一男生走向我,遞給我一張鈔票說:“”老師,我昨天買的書沒給錢。“”
我當即向男生表示了感謝。我不知道這位男生是以一種什麼樣的方式拿走書的,但我非常佩服他在光天化日之下讓自己靈魂“”示眾“”的勇氣。
想起報上刊登的一件事:2002年某天,一位70歲的英國老人詹姆斯在其夫人陪同下來到青島,將他65年前悄悄拿走帶回英國的一顆“”龍牙“”還給青島水族館。詹姆斯說:“”這究竟是什麼動物的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曾經拿了別人的東西。“”為此,他長期愧疚,並一定要物歸原主。
詹姆斯出生在北京,2歲來到青島。5歲那年,詹姆斯經常和姐姐去水族館玩,並喜歡上了一件動物標本的牙齒,並稱其為“”龍牙“”。詹姆斯把“”龍牙“”帶回英國後一直珍藏著。有感於老人的真誠、淳樸,青島水族館後來特地為詹姆斯歸還的“”龍牙“”製作了一個陳列櫥。
仔細一想,世界上主要有兩種勇氣。一種是追求外在成就的勇氣,比如情竇初開的人希望找個好對象、做生意的人夢想多賺些銀子、寫文章的人渴盼早點出名......這種勇氣改變的是人的身份和地位;另一種是讓自己的靈魂“”示眾“”的勇氣,比如做了錯事之後的懺悔、損害了他人之後的勇於承擔等等,此類勇氣修改的是一個人的品行。
人要靠超越來建築自己的高度,而在所有的超越中,做了錯事之後讓自己的靈魂“”示眾“”是最困難的一種,也最讓人肅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