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建築場地選擇與規劃要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思想。應充分利用場地周邊的自然條件,盡量保留和利用現有適宜的地形、地貌、植被和自然水係;在建築的選址、朝向、布局、形態等方麵,充分考慮當地氣候特征和生態環境;優先選用已開發且具城市改造潛力的用地,場地環境安全可靠,遠離汙染源,並對自然災害有充分的抵禦能力;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盡可能減少對自然環境的負麵影響,注重建築與自然生態環境的協調。
低碳建築場地的選址與規劃必須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保護耕地、林地及生態濕地。應充分論證場地總用地量;禁止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及生態濕地,禁止占用自然保護區和瀕危動物棲息地。建築項目應盡量使用沒有拆遷任務或拆遷任務少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對荒地、廢地進行改良、使用,以減少對耕地、林地及生態濕地侵占的可能性。
低碳建築場地的選址與規劃應避免靠近城市水源保護區,以減少對水源地的汙染和破壞。區域原有水體形狀、水量、水質不因建設而被破壞;自然植被與地貌生態價值不因建設而降低。
生物多樣性是地球上的生命經過幾十億年的進化的結果,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發展的物質基礎。保護物種多樣性就是保護我們人類生存的環境,室外環境設計的目標之一就是使經濟發展與保護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協調一致。
應通過選址和場地設計將建設活動對環境的負麵影響控製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的允許範圍內,減少廢水、廢氣、廢物的排放,減少熱島效應,減少光汙染和噪聲汙染,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維持土壤水生態係統的平衡等。
場地安全
眾所周知,風暴、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對建築場地會造成毀滅性的破壞。低碳建築場地選址與規劃必須保證場地環境安全可靠,確保對自然災害有充分的抵禦能力。這就要求設計人員掌握所選場地的地質與水文狀況、氣象條件等資料,並從防災減災角度對其作出分析評價。場址用地應位於200年一遇洪水水位之上或有可靠的城市防洪設施,使防汛能力達到要求(《防洪標準》GB50201—94);避開可能產生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災害的地段;避開對建築抗震不利的地段,如地質斷裂帶、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地段;冬季寒冷地區和多沙暴地區應避開容易產生風切變的地段等。
近年來研究發現氡、電磁波等對人的健康也會產生危害。據有關資料顯示,主要存在於土壤和石材中的氡是無色無味的致癌物質,會對人體產生極大的傷害。電磁輻射對人體有兩種影響:一是電磁波的熱效應,當人體吸收到一定量的時候就會出現高溫生理反映,最後導致神經衰弱、白細胞減少等病變:二是電磁波的非熱效應,當電磁波長時間作用於人體時,就會出現如心率、血壓等生理改變和失眠、健忘等生理反應,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較大,後果嚴重者可以導致胎兒畸形或者流產。電磁輻射無色、無味、無形,可以穿透包括人體在內的多種物質。人體如果長期暴露在超過安全的輻射劑量下,細胞就會被大麵積殺傷或殺死,並產生多種疾病。能製造電磁輻射汙染的汙染源很多,如電視廣播發射塔、雷達站、通信發射台、變電站、高壓電線等。此外,如油庫、煤氣站、有毒物質車間等均有發生火災、爆炸和毒氣泄漏的可能。為此,在低碳建築選址階段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規定。
建設項目場地周圍不應該存在汙染物排放超標的汙染源,包括油煙未達標排放的廚房、車庫、超標排放的燃煤鍋爐房、垃圾站、垃圾處理場及其他工業項目等,否則會汙染場地範圍內大氣環境、影響人們的室外工作生活,與低碳建築理念相悖。住區內部無排放超標的汙染源。這裏的汙染源主要指:易產生噪聲的學校和運動場地,易產生煙、氣、塵、聲的飲食店、修理鋪、鍋爐房和垃圾轉運站等。在規劃設計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超標,同時還應根據項目性質合理布局或利用綠化進行隔離。
四、建築氣候分區與節能設計
建築氣候分區
根據《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50352—2005)規定,中國建築氣候區劃將全國其分為五個大氣候類型區:嚴寒地區、寒冷地區、夏熱冬冷地區、夏熱冬暖地區、溫和地區。
據統計,建築能耗占全社會總能耗的25%,其中建築采暖、空調、照明占14%,建築建造能耗為11%,今後比例還可能有所上升。目前我國采暖地區能耗為相同條件下歐美發達國家的3倍左右。我國與國外先進水平的差距不在材料和技術上,而是在設計標準和標準的落實上。
低碳建築首先應該是節能的建築。通過場地的規劃設計盡可能實現部分節能的要求。具體措施包括爭取陽光、通風、遮蔭等方麵實現。同時,要注意避免“霜洞”、輻射幹擾、不利風向、局地疾風、雨雪堆積等情況的發生。
爭取陽光
人類生存、身心健康、衛生、營養、工作效率均與日照有著密切的關係。在嚴寒和寒冷地區的冬季,人們更需要獲得更多的日照。入射到玻璃窗上的太陽輻射,直接供給室內一部分熱量;入射到牆或屋頂上的太陽輻射,使圍護結構溫度升高,能減少房間的熱損失。同時,圍護結構在白天儲存的太陽輻射熱,到夜間可以減緩溫度下降。日照對於建築節能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