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殺手榜(四)(1 / 2)

“繼續吧,這第六名又是個多了不起的人物?”

菲爾普斯撇了撇嘴,像是不認同加明說的話。轉向屏幕說道:“殺手榜第六名,瘋狗,傑斯。國籍:美國,性別:男,身高:175公分,執行任務95次,最大的特點就是流口水。從我這裏得到的資料,無論目標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會他淩辱,手段也非常變態,甚至有人認為他做殺手就是為了享受殺人的樂趣。當然他也是十大殺手裏要價最低的一個人,最便宜的一次是一個小孩給了他一個口香糖,傑斯就為小孩殺了他的數學老師。把她屍體一絲不掛的擦在旗杆上,記住是擦在旗杆上。”

加明吞了吞口水,臉色也稍微變了有些難看。真想不到,十大殺手裏竟然有這麼變態的人,我可不能死在他手裏,就算要死也得去找血玫瑰。

“給我開瓶拉菲。”

菲爾普斯站起身來,走向旁邊的吧台。脫掉外套,露出白色的西裝和黑色的小馬甲,加上那個一絲不苟的領結。要說他是個專業的調酒師一點也不過分。洗過手之後,拿起了放在吧台上的其中一瓶水,用熟練老道的手法打開了酒瓶後,用倒入醒酒器裏麵。整個過程行雲流水,一帶一絲其它的動作。作為一個管家來說,菲爾普斯已經做到了萬能。

沒過多久,一杯紅酒就放在了加明的旁邊。加明挺喜歡喝拉菲,並不是很名貴的紅酒,但是銷量挺大,而且質量一直有保證。加明喜歡這種感覺,對於這個從小就接受做生意訓練的人來說,對拉菲有著一點敬佩。

很多東西,起初做的不錯,但是銷量大了之後品質也跟著變差。這種廠家最討厭,生意一定不能長久。也有些,品質一直很好,不過價格到人無法想像的地步,雖然加明有錢家裏也存了不少名貴的紅酒,但是一般那些紅酒都隻是在請客的時候才會開瓶。

加明拿起杯子,看見杯上浮現了一條龍,先是聞了一聞,接著一飲而盡。玉杯上的龍也隨之消失。這杯叫九龍杯,不過是現代的仿品,正品的酒龍杯在中南海博物館。曾經是國家領導人用來宴客所用的杯子。

雖然很多人都喜歡用高腳杯來喝紅酒,不過加明則更喜歡用玉杯。所謂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喝紅酒還是要用玉杯得好。能更顯示出紅酒的血色,加上九龍杯那條若隱若現的龍,更是賞心閱目。

酒文化基本上每個有錢人必須得學習的一種文化,這種能力可比開飛機飛坦克要難學得多。因為他需要很多的實踐,也就是往裏砸錢。懂得欣賞越高級的酒,就證明他喝得越多,品得越高級。訓練一個高級的品酒師出來,所花的金錢和時間那是普通人無法想像的。品酒師這個職業,從學習到鍛煉還要加上天份,大概需要20多年。由於年齡的原因,真正綻放光彩的時候,也不過那幾年而憶。所以很少人選擇這個職業。由其是葡萄酒的品酒師,基本上在我國沒有屬於真正專職的人。

菲爾普斯對於細節做得非常好,已經把酒倒入了一個酒壺當中。酒瓶裏還剩餘了一部分,也給自己倒了一杯。端著杯子,回到了電腦旁邊。閉上眼淺飲一口,也在享受這種文化一般。

加明喝了兩杯以後,心裏稍微平靜了些。並不是因為那些話嚇到了他,而是遠處電腦屏幕裏那些瘋狗傑斯受害人的照片。用慘不忍睹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雖然距離有好幾米遠,不過加明的視力非常好,甚至連上麵細小的文字都能看得清楚,就更別說那些圖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