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承擔了提供地方性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責任。近些年,雖然市場因素以及私人資本越來越多地介入基礎設施的建設領域,但是政府作為主要的決策者和供給主體是不變的。而且由於公共產品的特殊性質,一些具有非競爭性、非盈利性的純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主要還是由政府來提供,因而政府也承擔了籌集公共設施建設資金的責任。在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難以彌補財政支出的普遍情況下,債務融資成為政府的重要融資方式。中國當前正處於社會經濟轉型時期,隨著市場的開放和資本市場的發展,地方政府的債務融資也呈現出許多新的變化和趨向。

研究背景

中國正處於工業化、城市化快速推進的過程中。“中國的城市化與美國的高科技發展將是深刻影響21世紀人類發展的兩大主題”。中國自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以來,進入了城市化快速發展階段,1990年的城市化率為26.4%,2000年的城市化率為36.2%,2010年的城市化率為47.5%,城市化率平均每年提高1%以上,相當於同期世界平均速度的3倍。根據中國的城市化目標,到2050年,城市化率要提高到70%左右,隨著城市人口的劇增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帶來更多的對基礎設施服務的需求。按粗略估計,中國每增加1個城市人口,基礎設施需要投資9萬元。這樣計算下來中國每年要增加的基礎設施資金投入為10800億元。

在我國城市化發展進程中,大量人口從農村向城市轉移,各地的道路、管網、垃圾處理、汙水排放、保障性住房等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的任務和投資需求一直保持旺盛狀態。從長遠來看,由於城鄉差距大,在未來20年裏,我國還將處於城市化快速發展階段,地方政府為建設公用設施而進行的債務融資,仍將在一定時間內存在。

但另一方麵,我國自1994年實施分稅製改革以來,由於稅收收入的大部分轉移到中央財政,地方政府雖然承擔了大量公共建設的任務,但每年的地方財政卻處於“入不敷出”狀態,能夠為基礎設施建設安排的資金也隻是一小部分,基礎設施投資存在巨大缺口。目前,中國地方政府公共設施建設的融資渠道仍然有限,資金缺乏成為地方建設的突出問題,製約了地方經濟和城市化的發展。

與此同時,國內外有大量資金正在尋找合適的投資渠道。2010年底,中國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餘額已達73萬億,國際上也有大量資金尋找出路。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進公私合作的融資安排,以及從目前主要依賴地方投融資平台融資,發展到今後市政債券融資,是我國基礎設施融資的主要發展方向。“上海區縣環境治理項目投融資平台(DFV)”的改革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擴大資金來源、並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一種嚐試。地方政府基礎設施融資中的關鍵問題是,如何進行有針對性的金融創新,通過創造合適的金融工具,開辟長期資金進入基礎設施領域的渠道。這其中有許多內容值得我們探討。

研究對象:地方政府債務融資

地方政府的融資有多種方式,包括股權融資、債務融資、項目融資,以及其他融資方式。但是對於基礎設施融資中的債務融資,尤其以政府地方信用為背景的債務融資,仍然是目前中國最主要的融資方式。而且由於地方政府的“利維坦”特征和預算軟約束等問題的存在,債務融資仍然是今後地方政府融資的主要方式。因此我們的研究對象,主要定位於地方政府的債務融資。

一、利維坦假說與公債陷阱

利維坦假說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地方政府的負債傾向。利維坦是傳說中的一種怪獸,這裏喻為龐大專製的政府。公共選擇學派的布倫南和布坎南(BrennanandBuchanan,1980)提出“利維坦假說(LeviathanHypothesis)”,意指地方政府的行為準則是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包括財政收入的最大化和政府規模的無限製膨脹。出於追求當期收益最大化和盡可能將責任向後推遲,政府就會將負債作為一個既能夠實現最大化收益而又不直接傷害稅基的好辦法。

在地方政府負債過程中,存在著“公債陷阱”。由於政府主要的經濟來源是向納稅人征收的各種稅收,而政府負債可以看作是將征稅時間向後推移,因此決策者更為看重當下的收益,而無須擔心債務成本的真實支出,因為債務負擔是落在未來的納稅人身上。而未來納稅人由於不能參與當前政府的決策,因此他們的利益很難被考慮進去。因此在自私政府的假設下,地方政府就會在利益追求的驅動下,傾向於過度負債。即使從長遠來看,過度負債可能隱藏著一些風險隱患,但一個短視和自私的政府,受短期利益的驅使,是不願意放棄負債所帶來的當前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