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主義幸福觀是指把幸福定義為快樂的幸福觀。快樂主義者認為,快樂是生活的最高目的,一切取舍都要從快樂出發;現實的、眼前的、感性肉體的快樂才是真實的幸福;人生短暫,要及時行樂;“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有花堪折直須折”;“吃吧、喝吧、快樂吧,因為你將來一定要死的,不要人在天堂,錢在銀行”。信奉快樂主義的大學生在回答什麼是幸福的問題時居然寫道:“幸福隻是一種自我感覺,隻要自己感覺到快樂,哪怕是不好的事情,也是一種幸福。隻有快樂,才是真正的幸福,即使殺人放火,也一定在快感的驅動下得到心靈的慰藉,即使因此償命,也一定此生無悔,永遠幸福地離開浮華的人世。”
什麼是快樂?快樂是一種純粹的生理現象,是在某個具體的情景事件中,刺激物作用於人的神經係統,使大腦釋放多巴胺等化學物質而引起的身體上的愉悅反應。我們應當承認,沒有快樂的生活一定不是幸福的生活。因為,多數情況下,合理需要的滿足總是能夠得到有機體的獎賞,而這種獎賞則往往通過快樂的感覺體現出來。如果生活中沒有快樂,那就意味著有機體沒有獎賞而隻有懲罰,意味著體內不平衡、心靈不安逸、價值不能實現,意味著人應當滿足的各種合理需要沒有得到應有的滿足。所以,盡量尋求快樂,盡量規避痛苦,是自然的獎懲機製發揮作用的結果,是驅動我們產生行為的根本原因。從這個意義上講,快樂是最靠近幸福的一個概念,在許多情況下,快樂與幸福具有相似性和一致性。我們在謀求合理需要滿足的同時,我們也在謀求快樂。反過來,也正是因為有機體自身存在快樂獎賞和痛苦懲罰機製,才促使我們千方百計地去滿足應當滿足的合理需要,爭取獲得更多的幸福。
然而,無論快樂對我們人類的現實生活具有多麼大的意義和作用,我們都不能把幸福定義為快樂,不能把快樂視為生活的最高目的。
第一,快樂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把幸福定義為快樂,視快樂為最高目的,就犯了本末倒置的錯誤。就生存需要係統而言,健康是最大的幸福,這是大家都公認的原則。從這個原則出發進行推理,凡是有利於健康的就是幸福的,凡是有害於健康的就是痛苦的,這應該也是公理。有人形象地說:“健康是一,其他都是零,如果前麵的一不存在,後麵不管有多少個零,總數還是零。”健康是幸福的載體,幸福的保障,也是獲得其他幸福的前提。從某種意義上講,健康就是目的,健康就是最大的幸福。裝置在有機體上的所有感覺器官和所有神經末梢都是感應器,其功能主要是收集、選擇、編碼和反饋信息,幫助我們了解環境並反應需要的缺失或滿足狀態,都服從並服務於我們身體健康和長壽的總目的。例如,當人體內營養缺失時,會產生饑餓感,這是一種懲罰,目的是要求進食;當人接受饑餓懲罰開始進食時,立即就會感受到快樂,這是一種獎勵,目的是激勵人在需要進食時樂於進食。生存需要係統所有先天的獎賞和懲罰都以維持體內平衡為終極目的,也正是這種往往被我們忽視的微妙的獎懲機製才能使我們的體內平衡長久維持。情感需要係統和成就需要係統的快樂和痛苦感覺也都存在類似情形,這裏不過多贅述。由此可見,快樂和痛苦的感覺實際上是分工不同各司其職的合作夥伴,它們都是手段,不是最終目的。因此,一切取舍都要從體內平衡出發,從心靈安逸出發,從價值實現最大化出發,而不是從快樂出發。
第二,快樂獎賞機製具有局限性,不足以準確及時地反應有機體對某些需要的滿足程度,甚至一些有害需要的滿足也可以獲得快樂獎賞,如果把幸福定義為快樂,視快樂為最高目的,往往會導致合理需要滿足過度或誘發不合理需要。例如,糖是供給人體熱能最主要的來源,人體所需70%左右的熱能由糖供給,糖還是構成人體組織的重要原料,人體細胞和組織中都有糖參與組成,糖還輔助脂肪氧化,幫助肝髒解毒,合成纖維素,增強腸道功能。正因為糖對人體新陳代謝具有特別重要的作用,所以,有機體對攝入糖就給予甜這種特別快樂的獎賞。但是,任何營養素在血液中都有嚴格的規定值,過量就會破壞體內平衡,糖也不例外,長期過度攝入糖會嚴重危害健康。然而,糖的刺激引起的快樂來得快,且很明顯;糖的危害引起的痛苦來得慢,且不易察覺。所以,孩子們才天天嚷著要吃糖、吃冰激淩、吃蛋糕、吃甜麵包,隻想喝加糖的飲料,而不願喝白開水。如果家長對孩子們吃甜食的要求有求必應,等於在孩子的機體中播撒胰島素抗性疾病的種子,肥胖、糖尿病、三高、卵巢囊腫、心髒病等多種疾病都與從小常吃甜食有關。
由於大腦屏障不能阻擋酒精和毒品進入,所以,酒精和毒品的刺激會直接產生違反自然需要的快樂獎賞,而這種不合理的快樂獎賞會誘發酗酒和吸毒成癮,後患無窮。大量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人體的快樂激勵存在局限性,有機體的真實需要與快樂感覺存在很大的誤差,有時候快樂會誤導需要和行為,身體的快樂常常會欺騙我們自己,一味地跟著快樂的感覺走,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抽就抽,很容易走進生命的死胡同。
第三,人體內部的快樂往往是相互衝突的,如果把幸福定義為快樂,視快樂為最高目的,就會加劇體內衝突,造成多病早死。例如,吸毒會使人產生快樂的感覺,吸毒的人最初也都是衝著快樂的感覺去的。但是,誰都知道,吸毒不僅不會使人幸福,而且會使一個人掉進萬劫不複的痛苦深淵。凡是毒品都有毒副作用,長期濫用毒品會破壞人的正常生理機能和免疫功能,會嚴重損害健康,減少壽命。據聯合國統計,目前全世界約280萬注射吸毒者呈艾滋病毒陽性,約800萬注射吸毒者感染了丙型肝炎病毒,每年約有20萬人因吸毒而死亡,約有1000多萬人因吸毒而喪失勞動能力。再比如,甜食和高脂食品可以給人帶來舌頭上的快樂,但往往以損害胰腺和心腦血管為代價。目前,我國糖尿病患者達9000多萬人,每年有300多萬人死於心腦血管疾病,主要是長期過量攝入甜食和高脂食品造成的。性快樂會導致腎衰竭,中國曆史上共有520位皇帝,活過80歲的隻有四個,活過50歲的不到一半,大部分死於過度貪圖美色的快樂。為了享受吸煙的快樂,中國每年有120萬人死於與吸煙有關的疾病。所以,快樂往往是生命的陷阱,是誘使人們多病早死的迷魂藥。
第四,人與人之間的快樂往往是相互衝突的,如果把幸福定義為快樂,視快樂為最高目的,往往會為了自己的快樂給別人施加痛苦。例如,大多數吸毒者為了自己的快樂,他們在耗盡個人及家庭財產後,便采取盜竊、搶劫、詐騙、貪汙、挪用、敲詐勒索、殺人、傷害、綁架、賭博、賣淫、販毒等違法犯罪手段籌措毒資。美國政府調查表明,吸毒者用於購買海洛因的錢中20%是搶劫獲得的,45%來源於販毒,17%來自賣淫,12%來自盜竊,即總計約94%的毒資來自刑事犯罪活動。吸毒及其引發的犯罪給人類帶來的禍患是巨大的。隨著全球毒品犯罪活動的猖獗和吸毒人數的迅猛增長,危害正在不斷地擴大。然而涉毒犯罪分子大多都難逃牢獄之災或殺身之禍,他們給他人給社會製造的痛苦量越大,他們的罪孽也就越深重,下場也就越悲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