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詳細說說這位少爺的情況。”布魯斯的破木屋離小鎮有半裏的路程,在趕往小鎮的路上,李雲向身邊的盧尼詢問道。
對於那位前來挑戰的貴族少爺,李雲雖然知道,但平時很少聽人提起,要想百戰百勝,至少要了解對方是什麼脾氣。
“那位博朗少爺很少離開城堡,要不是上次男爵家的那位管家栽到你的手裏,嗬嗬!相信這位博朗少爺也不會慕名而來,放心吧!要騙一個十四歲的小少爺,對你來說輕鬆得很。”盧尼奸詐地笑了笑。
盧尼好像忘了,走在他身邊的李雲,表麵上可還是一個十一歲的孩子,仿佛現在他壓根就沒有把李雲當成一個小孩看待,而是當成一個合作的夥伴。
現在,整個小鎮的居民,再也不叫李雲小騙子了,甚至除了盧尼外,小鎮的居民還要在李雲名字後麵加上‘少爺’兩個字,當然了,在私底下小鎮居民們也親切的稱呼李雲為‘大騙子’‘大惡魔’‘吸血鬼’等等。
李雲手中的三隻小碗和一顆紅豆,就像一塊巨大的磁鐵,牢牢吸住了小鎮所有男人的眼球。
三隻小碗,三次機會,李雲當然不會通殺所有人的機會,每一次下注,紅豆總是要出現在其中一隻碗裏,
贏兩家,賠一家,李雲總是這樣,讓人看見希望。
就算是最壞的情況,大不了不贏不賠,甚至有時候,李雲會故意賠很多,其中的道理,李雲和奸商盧尼都懂。
賭,這種東西一旦上癮,是很難戒掉的,特別是眼睜睜的看著自己手中的銀幣瞬間從一塊變成兩塊的時候,足以讓小鎮的男人們瘋狂。
當然,李雲永遠不會讓人知道,他手中有兩顆一模一樣的紅豆,哪怕盧尼曾經用十塊金幣的高價想買他手中的秘密。
李雲也淡淡一笑,堅決回絕了。
李雲心中一直謹記身為成功魔術師的第一條:絕對不能把魔術的謎底告訴任何一個人。
要是告訴了你,我吃什麼。
而且,李雲相信以盧尼的為人,要是教會了他,估計小鎮居民連褲子都穿不上了。
這一年來,李雲手中的尺度掌握的很好,畢竟小鎮的居民都是生活在最下層的人群,他不會贏得太狠,隻有那些在盧尼酒館停留的旅客,才是李雲眼中的大魚。
當進入小鎮的時候,李雲對這位博朗少爺也大概有了一些了解。
博朗.凱特,凱特男爵的兒子,這片領地的繼承者。
這片封地的主人,文斯.凱特男爵,雖然表麵上隻是納塔帝國三流貴族,但,其實凱特男爵手中擁有很大的實權,在帝國軍統部身居要職。
普羅鎮隻不過是凱特男爵手中擁有的其中一塊封地而已,而且是最小的一塊。凱塔男爵很少來普羅鎮的這片封地,而是一直待在納塔的帝都裏麵,據盧尼說,這十年來,根本就沒有看見凱特男爵在普羅出現過。
但是,他卻一直把自己的兒子博朗留在這裏,至於為什麼?誰也不知道。
凱特男爵家族擁有的城堡在離小鎮幾離外的山坡上,每個月征繳稅收的時候,男爵的管家才會帶著護衛來小鎮轉一轉,一些食物和生活的必需品都是由專人送上去,嚴禁任何居民靠近古堡。
這位博朗少爺從出生到現在,都沒有在小鎮上露過臉,小鎮的居民僅僅是依靠男爵家那華麗的馬車,推算出博朗少爺每年都會到鎮上轉一轉,至於這位博朗少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誰也不知道。
突然得知博朗少爺到了小鎮上,還要向李雲挑戰,小鎮的居民都興奮起來,紛紛趕來看熱鬧,都想看看這片土地的小主人到底長什麼樣子。
可惜,
上百位想要看熱鬧的居民,依然看不到那位博朗少爺的尊榮,因為鬆樹酒館的大門被兩名手持銀槍的侍衛擋住了。
酒館中所有人都被請了出來,仿佛那位博朗少爺不希望有人打擾到他。
“快看!盧尼帶著李雲少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