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菜鳥就是菜鳥,縱使多了一點點的運氣,離一個真正的玩家還相差的很遠。看著漫山遍野蜂擁而至的狼群,我無語問蒼天:這是為什麼?為什麼就不能讓我碰上一件正常一點兒的事情?
當我雄赳赳、氣昂昂的邁入荒野的時候,特別是在輕易的消滅了三隻遊蕩的野狼以後,我的自信心極度的膨脹。“火磷彈”的威力比我想象的要大的多,別看“火磷彈”對付骷髏兵不怎麼樣,想來是磷火對骨頭的作用有限吧,用來對付野狼還是挺厲害的,燒的它們慘嚎不已,沒幾下就搞定了一隻,就算移動速度沒有它們快,被狼牙或者狼爪撫摸了一兩次,損失的生命也在我“生命回複速度增加5%”的屬性麵前得以及時的回複,荒山野嶺無人見,我當然要佩帶上我的寶貝胸章了,小心駛得萬年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多一重保障就能多一點安全嘛!至於小小呆,我隻得說他是老大,正趴在我頭上睡的香香的。不過看這這麼小的身體我也有點不忍心讓他去跟凶猛的狼搏鬥,我就是這麼善良。至於骷髏兵,都是身殘誌堅的貨,血量不滿,召喚出來怕是幾下就被拆了,浪費精神力。
一路上我放過了其它的小動物,轉挑野狼下手,在哪裏跌倒就在哪裏爬起來,在野狼身上丟了麵子,就要在野狼身上找回來,不給它們一點厲害瞧瞧,還以為我這個小呆是好欺負的,哼,也不看看自己是個什麼東西,敢跟我鬥。
我沉浸在殺戮的快感中,一陣興奮莫名,現實生活中我可能連隻狼狗都鬥不過,可在這裏幾隻小狼我根本不放在眼裏,怪不得聽阿凱說有一些玩家寧願冒著接受係統嚴厲懲罰的危險總喜歡在遊戲裏PK,當你在殺戮中體驗強者感覺、操縱他人命運的時候,你就會忘掉現實中所有的不開心,那種感覺真不是一般的爽。
當然了,我可不是那樣的變態,一方麵是害怕係統懲罰:在《無盡》惡意PK玩家和NPC是會被係統通緝的,通緝時間根據所犯罪行而定,從一天到終生不等,通緝期間一旦進入城市會受到城市中官兵的追殺,商店中的NPC會拒絕與你交易,無法利用城市之間的傳送陣進行傳送,被殺複活時間延長至6小時,而等待複活的這段時間並不計入通緝時間之內,複活以後接著被通緝,隨機掉落一件裝備獎勵擊殺你的勇士,當然如果對方是NPC則會被係統充公,後果可謂是相當的嚴重。另一方麵則是性格使然,雖然對現實不滿,可我還不至於把自己的歡樂建立在大多數無辜的人身上,就是真想發泄也是殺“花自風流”那樣的斯文敗類、社會垃圾,不會遷怒於無辜者。
在心裏解釋這麼多,我隻是想證明自己不是那麼嗜血,現在的一時失控隻不過是長久壓抑下的短暫爆發而已,我的本性還是很善良的,這不,在四隻野狼的圍攻下連接被咬了幾口,我那顆嗜殺的心立時冷靜了下來,轉身就往遠處跑,我再狂妄,也隻不過是個見習亡靈巫師,四挑一我很樂意幹,一挑四,俺還沒有那麼大的實力。
隻可惜,我想放過它們,它們可不想放過我,跟在我屁股後麵就追了過來,他奶奶的,誰把野狼設計的這麼靈活,以我兩星半的先天敏捷外加移動加速,居然甩不脫它們,不斷的在騷擾我,一點點的掠奪我那本就不多的生命值。最讓我傷心的是小小呆竟然醒了,還——還飛在我前頭,完全不理我這個主人慘遭狼吻。
我氣得七竅生煙,卻也無可奈何,好漢架不住人多,獨虎難鬥群狼啊,難道就這樣任它們欺負?突然心中一動,怎麼給忘了,我可不是一個人哪,不是還收了幾個骷髏小弟嘛,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現在老大有難,該是你們表現的時候了。經過了這麼長的時間血量應該恢複的差不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