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曾經到了某個陌生的地方,卻感覺似曾相識?
你有沒有正在思念某個遠方的朋友,卻忽然接到他的電話?
你有沒有苦思冥想找不到答案,卻忽然靈光一現?
你有沒有夢見了某件事,它卻真的在現實之中發生了?
相信這樣的感覺很多人都曾經體會過,卻沒有多少人去想過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種超越了人類已知感官能力的現象一直在持續,從人類文明出現之後,它被用不同的概念描述,但直到近代人類才對它有了科學、客觀的認識。1934年,杜克大學一位從事超自然研究工作的科學家J.B.Rhine為它找到了最準確的命名——超感官知覺(ExtraSensoryPerception),也就是所謂的第六感。所有超越普通人的感官(五感),包括眼(視覺)、耳(聽覺)、鼻(嗅覺)、舌(味覺)、肌膚(觸覺)或是其他現今科學熟悉感官的現象,無論是透視、預知、心靈感應還是遙視都被包含於這一概念之中。
自古以來,對於第六感的存在便有態度鮮明的兩個派別,有的人虔誠地相信這種能力的存在,有的人則認為這是無稽之談。無論是何種解釋方法,對於第六感的解析都已經超出了現有的科學理解,它被當作一個假想的、不遵循宇宙物理法則的世界,卻又時常會伸出它的觸須,讓你體會到它真實存在於每個人的身邊,讓你無法完全漠視。
1898年,有一位叫作摩根·羅伯遜的作家出版了一本名為《徒勞》的著作,在這部小說之中,他描寫了一艘叫作“泰坦”號的豪華巨輪,它在一個4月的夜晚行駛於濃霧之中,最終撞上冰山,導致百人喪生。羅伯遜曾經說過,在創作這部小說的時候自己時常處於精神恍惚之中,仿佛小說中的事情真實發生過。14年之後的一個4月,一艘叫作“泰坦尼克”號的豪華遊輪發生了與小說描述極為相似的狀況,而且最終導致慘劇發生的原因也是撞上冰山。
這樣的實例對於第六感篤信者來說極具震撼,但對於科學家的研究卻幫助甚微,因為所有類似事件的發生都是在非受控環境之中,迄今為止他們都無法找到造成這種“異象”的客觀標準。簡而言之,第六感雖然很神奇,但是它嚴重背離了已知世界的運行法則,它太特別了,以至於沒有任何證據,讓人們無法接受。不過,明智的科學家從來都不會斷言什麼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知道我們對於這個宇宙的了解還非常有限,一切都存在可能。既然如此,對於第六感,我們也應該秉持著客觀的原則,這才是發現事物本質的最基本態度,也許未來它真的會帶給人類無限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