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山羊傳奇(1 / 2)

看著比自己大四歲的邁爾斯那充滿惆悵的眼神,顧瀟不用腦子也能想到他曾經經曆過多麼艱難的歲月,隻有承受過苦難的人才能看清現實,放棄自己所謂的“堅持”,“新潮”,用一種別人看來近乎“恥辱”的方式來獲得自己真正想得到的東西。

在這個世界上,永遠都是人去適應環境,別天真的以為世界是為自己創造的。某某運動品牌的廣告詞倒是吹噓“每個人都有權認為”,但實際上,每個人也僅僅隻有“認為”的權力而已。

邁爾斯做了一個相當明智的選擇,改變自己的去迎合NBA,而不是堅持那種華而不實的打法繼續廝混在街頭。

“看得出來,你確實很喜歡NBA,這也是你打球如此賣命的原因吧。”顧瀟繼續問道。

“是的,我喜歡NBA,我幾乎是狂熱的喜歡,我沒有一天不做著同一個夢,就是穿上某個球隊的衣服在NBA的賽場上奔跑,而今天,我終於做到了。”邁爾斯一臉的欣喜:“當然,最重要的是,我們家終於可以搬出那個該死的貧民窟了。”

“哈哈,露餡了,不是嗎?先前還振振有詞的宣稱什麼夢想之類的,但最後一句話把你出賣了。”顧瀟“不懷好意”的大笑,不過這“不懷好意”是他刻意表現出來的,其實在心裏,他的感覺是“緣分啊,哥們兒”。

不過邁爾斯倒是一臉的茫然,或者是說一臉的委屈:“好象夢想與掙錢之間並沒有抵觸的吧。不過你既然認為我的說法不對,那我換一種吧,我把NBA當成一種有前途的工作,一項事業總可以吧。”

“當然可以,其實我挺喜歡你這種坦率的人。”顧瀟說的倒不是客套話。

“我也喜歡你,中國蜘蛛。”邁爾斯調皮的吐了吐舌頭,全然不顧滿嘴的食物。

“我說,夥計,你就不能讓我吃完飯嗎?”顧瀟見到這小子全身上下顏色最淺的一個部分也被事物所“汙染”,頓時就放下了筷子。“算了,不吃了,還是聽你講講街頭籃球好了,這是一項有趣的運動。”

“同時也是一項無趣的工作。”邁爾斯接過了顧瀟的話頭:“作為一個愛好,確實沒有比它更棒的,每個人都能在其中得到樂趣;但作為一項工作,就沒有什麼樂趣了,因為壓根掙不到什麼錢。”

“但是你們打街球的技術都不錯,應該有很多來NBA發展了吧。”

“確實來了不少,但沒幾個成功的,而真正在街球界叫得響的大人物,都是無緣NBA的。”

“怎麼會這樣呢,最好的街球手也沒能來NBA嗎?”顧瀟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按理說越優秀的人越容易被NBA球隊看重。

“唉,這些人倒不是因為球技的原因,都是由於自身的性格問題。你知道,這些家夥可是非常自信,甚至可以說任性的。這些人確實非常遺憾,特別是山羊,對了,你知道他的故事嗎?”

“山羊”,這名頭讓顧瀟感到耳熟,以前一定在哪裏聽過?

顧瀟在腦海裏苦苦思索著有關山羊的信息:對了,是在2013年選秀前的體測,有人稱自己是下一個山羊。據說那家夥的身體素質可是百年一遇。

不過具體的情況,顧瀟也是一問三不知。正好借這個機會向邁爾斯打聽一下。

一說起山羊,就像說起了自己的專業,邁爾斯那能跑火車的嘴便又開始口若懸河了:

厄爾-麥爾尼考特,街頭籃球的傳奇人物,被戲稱為山羊。身高隻有可憐的6尺2寸,卻可以輕鬆摘下放置在籃板頂上的硬幣,曾經跟人打賭60美元,立定連續倒灌36次。在1964年的高中明星賽中,他逮住機會運球直奔前場,退放的兩名長人布下天羅地網嚴陣以待,山羊運球至罰球線後收球起跳,沒有人知道山羊想幹什麼,兩位常人同時躍起封阻,隻見山羊愈飛愈高,這兩位倒黴的長人卻已經開始落地,全場爆滿的球迷緊盯山羊,刹時間,山羊高舉雙手超越兩名長人封堵,轟然將球灌進藍礦,球迷先是鴉雀無聲,麵麵相覷,呆了好一會才會意過來這是什麼“死人骨頭”奇技,響起震耳欲聾的掌聲。如此驚人的彈性,滯空能力與續航力,不要說在他那個年代,即使放到現在也是驚天地,泣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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