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吧”
“也好,你們好好溝通一下,若有困難我們會幫你!”
“謝謝”
電話接通
“你們這是犯罪,怎麼你已經膨脹到可以無視國家法律的地步!”
“你這樣說就過了,你媽身體不好,又惦念你得緊,這不是沒辦法嘛,文如跟女兒說幾句。”
電話轉到方文如手裏
“靜安,我是媽媽,回來吧,回周家我會給你該有的一切,總歸是我的女兒。”
“那個把我抱走交給施家虐待的人怎麼處理的?”
“她~我們已經將人趕到國外去,以後不許她再回來!”
真是奇葩,趕去國外是很重的懲罰嗎?竟然讓她去過自由有錢有閑的好日子?
“嗬,所以我就該被害,誰給你們的權利替我原諒那人的?如果猜的不錯,那人是你的情敵吧!”
不然為什麼那麼恨自己一個無辜嬰兒
“置親女的傷害於不顧與情敵和解,這種親情這種惦念要不起,你們誰也沒資格替我原諒!
我再說一遍把兒子完好無損的送回來,否則咱們就法庭上見!”
“靜安你就不能理解理解媽媽,媽媽也很難過,這中間的事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
話沒說完電話又被周宏光給拿走
“你的兒子很可愛,也很鎮定,這麼可愛的孩子萬一在送回去的路上一個看不住發生點什麼就太可惜了,你說呢!”
赤裸裸的威脅
“所以非讓我回去到底是為了什麼,你們沒有親情,總不會是為了給錢給股份,讓我繼承你們家業。
說吧看上我身體哪一部分了?”
不是她胡猜,一個二十多年不見的女兒,父親可能明知實情的情況下從不關心聯係,突然之間出現,耍各種手段威逼她落網,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誰病了,需要她捐器官或是骨髓。
“怎麼說的那麼難聽,什麼叫看上你哪個器官了,就是為著親情而已。”
“嗬,看我信不信吧”
“信不信由你,孩子可以送回去,但就像剛才說的路上......沒有這次也會有下次”
“MD你還是不是人”
周宏光勝券在握,毫不在意。
罵有什麼用,隻會彰顯她的無明,又不會讓他掉塊肉也不會影響最終結果,目的達到就OK。
“等你回來!”
電話掛斷
這通電話沒避著警務同誌,就算沒聽到對麵的話,也聽到施靜安的話了,知道這中間肯定有別的事,絕不隻是為認親。
“同誌是否需要我們幫助”
施靜安深知,沒有這次也會有下次這句話不假,她一個普通女人,幹不過對麵那群不要臉,又有錢有手段的。
警察不可能每天護著她和孩子,對沒發生的事頂多提醒勸告,起不到任何作用。
父親的惡顯在明麵上的,心著白月光和她的女兒可以做任何事。
讓她實在難以理解的是母親,究竟以怎樣的心態做到在知道實情後,原諒情敵,不追究情敵和丈夫的過錯,卻選擇一同為難親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