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三國軍製(1 / 3)

三國時期的軍製,對漢製有所繼承和發展。由於各國立國條件不同,所處的地理環境各異,因而三國的軍製,也各具特色。

曹魏的軍製

三國為分裂割據時期,戰爭頻仍,因而各政權的當權者都非常重視軍隊,其中尤以曹操為甚,他一生始終牢牢地掌握著軍權。當時的封建統治者都清楚,掌握著軍權是事業成功的關鍵。所以三國軍隊的最高統帥權,總是隨著執掌實權人物的職位的變化而遊動。建安年間,曹操曾先後任漢獻帝的大將軍、丞相、魏王等職。他所建的大將軍幕府、相府和王府,被後世稱為“霸府”,實際上是個變相的朝廷,既管民政和財政,也管軍事,是軍事的最高統帥機構。霸府中設有一整套官僚機構,分掌軍、民、財政。如曹操為大將軍時,幕府設領軍、護軍各一人,為曹操的最高軍事助理,平時輔佐曹操,參與軍事機密與決策;戰時可以代表曹操外出統帥或監護一個方麵的軍隊。曹操任丞相後,權力更為集中,相府的編製也更加龐大,除分曹辦事機構基本不變外,又增加了一大批軍事指揮、管理和參謀人員:領軍、護軍改為中領軍和中護軍,為軍事指揮和管理人員;軍師祭酒,為軍事參謀長,其中有不少參謀人員;左右司馬也主軍務。建安二十五年(220)曹丕代漢,原來的霸府,轉化為國家的政府,皇帝成了國家元首和最高軍事統帥。為防止大權旁落,曹丕廢掉了丞相一職,將行政權力移交尚書、中書掌管,在軍事方麵,任命宗室大臣為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代表皇帝統帥全國的軍隊。曹魏後期,君權旁落,“三馬”(司馬懿、司馬師、司馬昭)先後執掌魏政。魏元帝景元元年(260)司馬昭重演曹操之故伎,置丞相並親自擔任其職。這樣,相府又成了另一個變相的朝廷,曹魏王朝的軍政大權,又重新轉歸於相府。

曹魏的軍隊,分為中央軍和地方軍兩種,中央軍又分為中軍和外軍兩部分,統由都督中外諸軍事指揮。

中軍即屯駐於京師地區的中央直屬軍,是魏國軍隊的核心力量,它是由曹操的親軍轉化而來。中軍主要由武衛、中領、中護、中堅、中壘五營組成,中領軍和中護軍為五營的正副統帥。五營的分工是:武衛營擔負宮廷的警衛,其它各營則負責京師地區的防守。曹魏的五營兵,既是禁衛軍,又是全國的戰略機動部隊,大約5萬人,戰鬥力很強。他們平時屯駐京師,掌宿衛,戰時則從征作戰,成為戰鬥中的精銳。此外,原漢代所設的越騎、屯騎、步兵、長水、射聲五校尉營,仍然保留,也屬中軍,但此時力量很弱。

外軍也屬中央軍,以屯駐京師之外而得名。最初,曹操在官渡之戰後,取得了幽、冀、青、並四州之地,為了加強控製,遂派遣中央官吏任都督,統率一部分中央軍留駐在新區的主要城,鎮,這是外軍的起源。這些軍隊,雖駐外地,但仍屬中央直接指揮,都督區的範圍也經常變動。曹魏建國後,適應著軍事鬥爭的需要,在沿邊諸州,普遍建立了軍事管轄區,“置都督諸軍,東南以備吳、西以備蜀,北以備胡,隨其資望輕重而加以征、鎮、安、平之號”。這樣,在沿邊諸州內,便出現了兩個權力中心,一為專管民政的刺史;一為專管軍事的都督。兩者雖有分工,但在戰爭年代,軍權高於一切,都督往往以軍幹政,侵奪刺史的職權,造成兩者之間的矛盾。為協調二者的關係,曹魏遂定二者互兼之製,任命駐軍的將領兼任州刺史之職,或給刺史加征、鎮、安、平將軍之號,使之兼領軍事。這便產生了軍民兩政統於一身的製度。郡一級的政權,也有這種情況,太守每以軍功加將軍之號,負責統兵。州郡所領的軍隊,在製度上屬於地方軍,但仍屬中央的都督中外諸軍事統一指揮和調遣。三國時期,都督加刺史者,還隻是少數,刺史、郡守領兵者,也不多見。自兩晉以後,這種集軍政於一身的製度日益普遍,但軍府與政府兩套班子,仍各成體係,分府辦公,由都督加刺史、刺史加都督或郡守加將軍者統一指揮。這種軍政分府辦公而又集大權於一身的製度,被後世稱為“雙軌製”。雙軌製建製的出現,大大增強了地方官的權力,他們所統的軍隊,名為中央軍,實際已逐漸變成地方長官的私人武裝。這樣,雙軌製建製,就成了培養軍事重臣和地方割據勢力的溫床。兩晉南北朝時期所發生的一係列地方叛亂,以及屢次出現軍事重臣執掌國命的現象,都與此有關。

地方軍也稱州郡兵,為地方武裝,屬州刺史和郡太守統轄。這些軍隊,原是在刺史、太守私人部曲的基礎上組建而成。後來,曹魏實行給客製,地方官員往往把國家所賜的屯田客變成部曲,再加上從地方上招募的壯勇,使地方軍有所發展。雙軌製建立後,州郡的官員又把國家撥給的軍隊(外軍)與地方軍合二而一,大大加強了地方割據的勢力。

曹魏立國中原,地廣人眾,國力最強,全國兵力,常保持在30萬人左右,最多時近50萬人。其中以陸軍為主,水軍為輔,陸軍之中,又包括步、騎兩個兵種。在官渡之戰前,曹操的軍隊大都是步兵,隻有少量的騎兵。但騎兵的優越性,在官渡之戰中已顯示出來。後來,曹操在滅烏桓、征涼州時,收編了不少善於騎射的少數民族部隊,騎兵才有了較大發展。騎兵中的“三郡烏丸(桓)為天下名騎”,戰鬥力很強。此後,曹魏的騎兵,數量雖不及步兵眾多,但已成為在戰場上衝鋒陷陣和決定勝敗的主要力量。吳、蜀兩國的騎兵,均不能與之相匹敵。

曹操在統一北方後,為進軍江南,始創建水軍。建安十三年(208),曹操於鄴城玄武池訓練水師,占領荊州後,劉表的水軍,盡為曹操所有。可惜赤壁戰敗,舟師蕩然無存。翌年,曹操退軍至譙,又曾“作輕舟,治水軍”,但數量有限。魏國建立後,文帝和明帝均重視水軍的建設。魏黃初六年(225),文帝曹丕曾率水陸軍10餘萬征吳,行至廣陵,臨江觀兵,麵對滔滔江水,深感水軍的不足,隻好望江興歎而返。景初元年(237),明帝為征伐遼東的公孫淵,曾詔北方的幽、冀、青、兗四州“大作海船”,但由於北方的地理條件及人民的習慣限製,魏國的水軍力量始終比較薄弱,遠不能跟孫吳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