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風蕭瑟,大地鑲銀。
慘遭大火洗禮後的臥牛山,顫栗著蜷縮在巍巍太行懷中,宛若受了心傷的孩子,難過地在寒風中嗚吟低泣。
二人頂著刺骨冷風,穿過一片積雪覆蓋的麥地,踏上之前上山的同誌踩出的雪地小道。一前一後,往山上走去。
一路上,祝隕生如同失了魂般,悶悶不樂,一句話也沒和汪建軍說。他的心裏,還在琢磨剛才發生的事情。
……沒道理啊!怎麼可能呢?穿軍大衣的駝子,戴白絨帽、粉圍巾的女孩……這,怎麼會看錯呢!不對,不是花眼!這兩人是存在的……
把剛才的場景再次過了數遍後,隕生非常篤定地相信了自己的眼睛。
他堅信,他是真實的看見了駝背人和那女孩。那絕不是眼花,是真真切切,真真真切切地看見了他們的存在。不但如此,隕生的心裏隱隱還有種難以明說的預感。
……那便是他覺得——這個案子一定與這二人有某種關聯。
特別是那個穿軍大衣的駝子。
但這些……也僅僅是他的一種猜測,不但無法發展為破案的線索,更不可能成為定罪的證據。
因為法律是不能依靠猜測的,那是要講鐵實的證據的。預感不算證據!說破天……也頂多算是一種職業的敏感。說明不了任何問題。
更何況,他連那兩人的影子都捕捉不到。
這麼離奇的事,說出去誰會信呢?
不把當瘋了才怪!
既然人抓不到,那看來,要想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也隻能從案子的本身——案發現場尋找線索了。
雖說這二人行蹤詭異,一交手便給自己來了個下馬威,但隕生堅信,隻要是他二人犯的案,就一定能抓住他們的把柄。
因為在這世上,就沒有破不了的案子,隻有瀆職敷衍的警察!
破案,說到底就像解謎題!
有人出題,就有人破題,警察就是這破題人。而破題的關鍵,就是尋找隱藏在作案過程中的某些細小線索。無論他是誰,但凡作案,就必定會留下蛛絲馬跡。哪怕痕跡再小,隻要找到它、抓住它,那即便再狡猾的狐狸,也藏不住自己的尾巴。
除非……除非作案者不是人,是神。
隻有神能做到踏雪無痕、了無蹤跡的事。
但神,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眾人皆知的事實。
一路胡思亂想,不覺中,隕生和汪所長來到了案發現場——臥牛山慈雲觀廢墟前。
因案子移交給了市刑警隊,出於案件的保密原則,汪建軍把祝隕生帶到案發現場外圍後便自行下了山。
來到現場,祝隕生先是詢問了勘驗取證的進展,又帶領大夥仔細走了數遍程序,確認沒什麼紕漏,也再無線索可言後,便先讓殯儀館的車把四具碳化的屍體拉走,暫存於市殯儀館的停屍房內。
同時,他讓技術科的老劉和他的助手一同跟去。並再三叮囑,讓他們抓緊進行屍檢化驗,盡快出報告。
一切安排停當後,時間已到了下午四點多。冬季白日短,又加上天空陰沉,這時的天色已漸漸暗了下來。
隕生見消防大隊的技術勘驗工作已基本結束了,便和他們的負責人交流了一下。得到的答複是,現場總共發現了九處起火點。
其中四處在慈雲觀內,五處在周圍的鬆林裏。而且,每一處起火點都發現了助燃物的痕跡。這種助燃物很奇怪,沒有異味,既不像油類,也不像酒精。僅從眼觀無法判斷是什麼物質,但可以確定這種物質的助燃能力非常強。否則也不會那麼短的時間把人碳化,把慈雲觀化為一片坍塌的廢墟。
消防隊提取了一些樣本,準備回去化驗後,再給刑警隊提供詳盡的化驗報告。
消防大隊撤離後,現場除了國土局和園林處的同誌還在慈雲觀外圍忙著丈量過火麵積,以及被燃樹木的數量外,就剩了祝隕生和三名年齡較小的警員。
其他的警員,都被祝隕生撤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