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①由於負有投保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或未能使保險持續有效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代為辦理,所需費用由對方當事人承擔。
②由於負有投保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某項保險,導致受益人未能得到賠償,原應從該項保險得到的保險金應由負有投保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支。
報告義務。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投保人應按照保險單規定的條件和期限及時向保險人報告。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確認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發包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發生後,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雙方對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的意見不一致的,由監理人與雙方當事人商定或確定。發生爭議時,按爭議處理的約定辦理。
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和監理人,書麵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並提供必要的證明。
如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和監理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並於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28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不可抗力後果及其處理不可抗力造成損害的責任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後果,由合同雙方按以下原則承擔:①永久工程,包括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害,以及因工程損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②承包人設備的損壞由承包人承擔。
③發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擔其人員傷亡和其他財產損失及其相關費用。
④承包人的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期間應監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複工程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⑤不能按期竣工的,應合理延長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發包人要求趕工的,承包人應采取趕工措施,趕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延遲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合同一方當事人延遲履行,在延遲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責任。0避免和減少不可抗力損失不可抗力發生後,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按約定撤離施工場地。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合同解除後的付款,參照該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要求,由監理人與雙方當事人商定或確定。
違約!承包人違約承包人違約的情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況屬承包人違約:①承包人違反合同“轉讓”或“分包”的約定,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移給其他人。
②承包人違反合同“工程專用材料和設備”或“工程專用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的約定,未經監理人批準,私自將已按合同約定進入施工場地的施工設備、臨時設施或材料撤離施工場地。
③承包人違反合同“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約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設備,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又拒絕清除不合格工程。
④承包人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預期造成工期延誤。
⑤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未能對工程接收證書所列的缺陷清單的內容或缺陷責任期內發生的缺陷進行修複,而且拒絕按監理人指示再進行修補。
⑥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⑦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幻對承包人違約的處理①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時,發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並按有關法律處理。
②承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況時,監理人可向承包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承包人應承擔其違約所引起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
③經檢查證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具備複工條件的,可由監理人簽發複工通知。
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監理人發出整改通知28天後,承包人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發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後,發包人可派員進駐施工場地,另行組織人員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發包人因繼續完成該工程的需要,有權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現場的材料、設備和臨時設施。但發包人的這一行動不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也不影響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享有的索賠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