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1 / 3)

初步驗收證書隻是證明供貨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貨方對合同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責任解除的證據。所謂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製造過程中被發現,供貨方應承擔糾正缺陷責任。供貨方的質量缺陷責任期時間應保證到合同規定的保證期終止後或到第一次大修時。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供貨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最終驗收①合同內應約定具體的設備保證期限。保證期從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開始計算。

②在保證期內的任何時候,如果由於供貨方責任而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當供貨方提出請求時,采購方應做好安排,進行配合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貨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的費用,並按實際修理或更換使設備停運所延誤的時間將保證期限作相應延長。

③如果供貨方委托采購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修理、更換設備,或由於供貨方設計圖紙錯誤以及因供貨方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錯誤造成返工,供貨方應承擔因此所發生合理費用的責任。向采購方支付的費用可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用如下公式計算:屍二十況十。饑式中:戶一總費用。

④合同保證期滿後,采購方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應向供貨方出具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條件是此前供貨方已完成采購方保證期滿前提出的各項合理索賠要求,設備的運行質量符合合同的約定。供貨方對采購方人員的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⑤每套合同設備最後一批交貨到達現場之日起,如果因采購方原因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後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後采購方應與供貨方共同會簽合同設備的最終驗收證書。

合同價格與支付!合同價格大型設備采購合同通常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格。合同價內包括合同設備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八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費用,還包括合同設備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等與合同有關的其他費用。

付款支付的條件、支付的時間和費用內容應在合同內具體約定。目前大型設備采購合同較多采用如下程序。

支付條件合同生效後,供貨方提交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約定的某比率不可撤銷履約保函,作為采購方支付合同款的先決條件。

支付程序訂購的合同設備價款一般分3次支付:①設備製造前供貨方提交履約保函和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102的商業發票後,采購方支付合同設備價格的102作為預付款。

②供貨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運到交貨地點,並將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采購方,采購方支付該批設備價格的80。

③剩餘合同設備價格的102作為設備保證金,待每套設備保證期滿沒有問題,采購方簽發設備最終驗收證書後支付。

合同約定的技術服務費一般分2次支付:①第一批設備交貨後,采購方支付給供貨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30。

②每套合同設備通過該套機組性能驗收試驗,初步驗收證書簽署後,采購方支付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70。

運雜費在設備交貨時由供貨方分批向采購方結算,結算總額為合同規定的運。

采購方的支付責任付款時間以采購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若此日期晚於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即從約定的日期開始按合同約定計算遲付款違約金。

違約責任為了保證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雖然在前述條款中已說明責任的劃分,如修理、置換、補足短少部件等規定,但雙方還應在合同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違約金的計算力、法和違約金的最高賠償限額等。違約金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麵。

供貨方的違約責任延誤責任的違約金①設備延誤到貨的違約金。

②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資料的違約金。

③因技術服務的延誤、疏忽或錯誤導致工程延誤的違約金。

質量責任的違約金這是指經過二次性能試驗後,一項或多項性能指標仍達不到保證指標時,各項具體性能指標的違約金。

不能供貨的違約金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因供貨方原因不能交貨,按不能交貨部分設備價格約定某一比率計算的違約金。

“由於供貨方中途解除合同,采購方可采取合理的補救措施,並要求供貨方賠償損失。

采購方的違約責任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延期付款利息的計算辦法。

如果因采購方原因中途要求退貨,按退貨部分設備價格約定某一比率計算的違約金。

雙方在違約責任條款內還應分別列明任何一方嚴重違約時,對方可以單方麵終止合同的條件、終止程序和後果責任等。

工程師對大型設備采購合同的管理由於土木工程大型設備采購合同的履行也對工程施工的質量和進度有影響,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也要加強對大型設備采購合同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麵工作:0對大型設備采購合同及時編號、統一管理。

參與大型設備采購合同的訂立。工程師可參與大型設備采購合同的招標工作,參加招標文件的編寫,提出對設備的技術要求及交貨期限的要求。

監督大型設備采購合同的履行。在設備製造期間,工程師有權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工程設備的材料和工藝進行檢查、研究和檢驗,同時檢查其造進度。根據合同規定或取得供貨方的同意,工程師可將工程設備的檢查和檢驗授權給一個獨立的檢驗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