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腳長為基礎的計碼鞋號,不僅僅是鞋子的一種簡單的規格代號,它可以簡單明了地表現腳與鞋的內在關係,也是一個國家或一個廣義地區腳型特點和規律的具體反映。
一、中國鞋號
過去中國采用的鞋號混雜,編碼計算及表示方法不一,既影響消費者選購,又影響鞋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為了徹底改變我國鞋號的混雜狀況,原輕工業部自1956年起,先後四次進行大規模的調查研究,取得了上千萬個數據,進行了科學的分析研究,找出了我國人民腳型的基本規律及其特點,並經過了多次反複的科學試驗和實際試穿。1971年,我國製訂出一整套比較科學合理的中國鞋號和“四鞋”鞋楦尺寸係列標準(草案),達到“四鞋”統一,開始在全國試行,從此結束了我國製鞋工業鞋號混亂的落後局麵。之後20多年,生產了數以百億計中國鞋號的皮鞋、膠鞋、布鞋、塑料鞋,從生產、銷售、銷費等環節驗證了以腳型為基礎編製中國鞋號及鞋楦尺寸係列標準是科學的、合理的,能做到同一人穿不同產地、不同品種、不同式樣的鞋是同一個鞋號。於1982年,《中國鞋號及鞋楦係列》(GB 3293 —1982國家標準)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1997年,為了與國際接軌,決定采用世界鞋號的編製方法,即采用國際標準ISO 9407:1991對GB 3293 —1982中的鞋號部分做如下修改:中國鞋號轉化為世界鞋號時,腳長厘米數改為毫米數,腳寬毫米數可用可不用,不用時允許用“型”表示,因為ISO 9407:1991中寫有“本規定不排除用代號作為腳寬的輔助表示方法”。為此,世界鞋號與我國鞋號及鞋楦係列沒有矛盾,故鞋楦仍執行GB 3293 —1982國家標準。
1.中國鞋號的特點
(1)以腳長為基礎編碼目前世界各國的鞋號,大部分都是以鞋子內底長(即楦底樣長)為製定鞋號的基礎。這種編碼法的最大缺點是,由於鞋的內底長是隨鞋的品種、式樣的變化而改變的,因此對於同一個人來講,不僅穿不同品種的鞋,鞋號不會一樣,就是穿同一品種、不同式樣的鞋,其鞋號也不會一樣,這就給消費者和商業管理帶來了困難,其原因在於,這種編碼法,割斷了腳與鞋的相互關係。
從大量的腳型調查可知,成年以後的腳型是基本不變的,因此中國鞋號是以腳長為基礎製定的,即腳長多少毫米就穿多少號的鞋。腳長250mm(包括248~252mm),就穿250號的鞋;腳長255mm(包括253~257mm),就穿255號的鞋。至於各個品種、各種式樣鞋的楦底樣長是多少,這就要根據各品種鞋的特點,結合原材料的性能、加工工藝、式樣以及穿著要求等因素,通過反複實踐、試穿、改進來確定。各種鞋的號型,必須保證那個號型的腳穿著合腳舒適為準。所以以腳長為基礎的編碼方法,可以做到同一個人穿任何品種、任何式樣的鞋都是同一號型,並保證“四鞋”鞋號的真正統一。這就是中國鞋號為什麼能統一的原因,也是中國鞋號和其他舊鞋號的根本區別所在。
(2)中國鞋號從嬰兒90號開始到成年鞋300號左右中國鞋號以10mm為一個號,5mm為半個號;鞋號又分五個肥瘦型,一型最瘦,五型最肥,每個型之間設有半型,型與型間相差7mm,半型差3.5mm。肥腳穿肥鞋,瘦腳穿瘦鞋,基本上可以做到“比腳做鞋”。中國鞋號的表示方法如210(二型),235(一型半)、250(二型半)、275(四型)……消費者隻要知道自己的腳是什麼號和什麼型,在任何地區,購買任何品種和式樣的鞋,都是同一號型。
(3)有利於實現製鞋工業現代化采用中國鞋號後,製鞋工業生產有利於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有利於實現裝配化,提高勞動生產率,節約原材料,降低成本,提高質量。
(4)鞋的穿著合腳舒適,試樣美觀大方由上可以看出,中國鞋號和鞋楦是根據我國人民腳型規律,並保留產品特色而製定的。因此,鞋子穿著合腳舒適,式樣美觀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