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價值·氣質·戒律(3)(1 / 2)

不過很多時候,記者麵臨的經濟現象並不像這個例子那麼簡單,而是有著更為隱晦和錯綜複雜的邏輯鏈條需要一一厘清、仔細辨別。以房地產報道為例。政府有關房市的政策時有調整,而且密集頻繁,市場的反應也各不一樣,有時能與中央的預期一致,有時又存在偏差,有時反饋迅速,有時又比較遲緩。而公眾對政策的理解、對房市的判斷幾乎都來自媒體的報道。如果一個文件下來,有的媒體稱從某地的樓盤交易會上看到購房者人頭攢動,開放商宣稱新政影響不大,房市繼續火爆;另一家媒體卻說走訪了多家樓盤的售樓處後發現前來谘詢的購房者人數大幅下降,人們持幣觀望情緒濃厚,售樓人員大喊生意難做。如此自相矛盾的報道不是讓人無所適從嗎?遺憾的是,在目前的房地產報道中此類狀況並不鮮見,不妨粗略分析一下。

先排除虛假新聞的可能性,單就一時一地的、微觀的事實層麵而言,記者的報道完全可能都是真實的——他確實走訪了現場,也確實看到了這些場景。但問題或許恰恰就出在這個“微觀”上,即記者隻關注了市場交易這一房市生態鏈的最末端,並且還是一個短期的末端觀察,至於房市生態鏈的上遊環節,尤其是那些不僅牽扯到當前更關聯到相當一段時期的環節,比如:彼時國家總體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是出於對經濟形勢怎樣的一種研判、房市調控的政策依據和市場依據是什麼、新政對房市的融資環節產生了何種影響、地方政府的土地政策是否隨之變化、開放商的營銷策略有無調整等,記者卻忽略了。這樣的忽略使得記者看上去仿佛隻為了完成某個應景的報道任務,隨意且隨機地抓取幾個市場的點,得到一鱗半爪的信息,簡單地訪問訪問就著手寫稿。殊不知,這是普通的消費者靠自身的體驗觀察也能做到的,又怎能體現職業記者的專業價值呢,更糟糕的是,這樣的報道水準完全無法準確而有效地傳達政府宏觀調控的主旨、用意、各方的綜合效應,反而給了市場相當浮泛、混亂甚至負麵的信號,讓受眾不甚了了。可見,複雜的經濟活動、複雜的利益存在對經濟報道記者的政策水平、政治頭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要做到這一點,記者必須稔熟經濟領域的各項政策法規,稔熟中央各階段的經濟發展目標以及所在區域的經濟發展特點,稔熟各職能部門的資源係統,養成一套成熟的分析理路,對即使是細微的變動也能產生近乎本能的敏感,知道紀律的紅線在哪裏,哪裏發力才能恰當地促成社會合意、引導社會輿論。

而在經濟報道的職業倫理方麵,中外新聞界都對記者有相當嚴格的要求,但具體執行和監督的力度差異很大。

概括地說,經濟報道的職業倫理風險主要集中於下列情形:1、虛假新聞;2、有償新聞;3、收受紅包;4、拉廣告、拉讚助、寫軟文;5、收受賄賂為特定利益群體或組織代言;6、利用內幕信息炒股、投資;7、出賣線人。

上述倫理問題有些是帶有普遍性的,在各報道領域都存在,有些則是經濟報道獨有的或表現較突出的。西方發達國家以美國為例,關於經濟報道的職業倫理規範既體現在由新聞團體、新聞協會製定的職業道德規範中,也體現在各媒體內部用以約束記者行為的指導手冊中,前者比較宏觀,後者則常常達到事無巨細的地步。試舉幾例——

1、美國報紙編輯協會原則聲明(該文件自1922年開始作為《新聞記者規範》被采用,1975年被修改,並重新命名為《原則聲明》):[百度文庫:http://wenku.baidu.com/view/c1662cf8aef8941ea76e0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