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刺蝟(2 / 2)

“悲劇啊,這次看來得栽!”看向喜歡吃小布丁那銳利的眼神,李秉心中一陣無奈如果是在其他城市,李秉還能讓徐默帶人來救他;可現在是在王城城外,徐默等人根本就來不了這兒。

“殺人機巴!”喜歡吃小布丁的眼神裏,滿是憤怒,好像李秉對她做了多少無恥之事似的,“你一定沒想到吧,你也有今天!”

“額……”李秉無語得很,“大姐啊,有必要嗎!有必要嗎?就那麼點小事罷了,這麼長時間過去了,你竟還念念不忘啊!”說實話,如果不是今天碰上,李秉腦子裏甚至都不會出現“喜歡吃小布丁”這個名字;現在李秉雖然見到她了,對她也很是陌生,就跟從未見過似的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就是喜歡吃小布丁,李秉還真不會記得,自己見過這麼一個人;哪怕是個美女。

隻是。李秉又哪裏知道。喜歡吃小布丁自打進遊戲以來。就一直都是一群人環繞保護著她;嬌生慣養的她,隻有她欺負別人的份,又何曾受過別人的欺負?那次被欺負了不說,連帶著她哥“夏”,也被李秉和虎嘯山莊給欺負了;這樣的“深仇大恨”,你說,喜歡吃小布丁這樣一個“小雞肚腸”的美女,怎麼放得下?

“什麼!?你叫我什麼!?大姐!!!?”喜歡吃小布丁尖銳的叫聲響起。“老娘這麼年輕的一個青春美少女,你居然叫我大姐!?你竟然叫我大姐!!??你瞎了你的24k鈦合金狗眼$%@&#*#*¥#……”喜歡吃小布丁此時的神經已經有些混亂了,又是“老娘”又是“大姐”的;不過李秉還是努力聽懂了她想要表達一個什麼意思不管是哪個女人,都不自己被“叫大”。

“好男不跟女鬥!”李秉非常“阿q精神”地把眼睛一閉,不想去理會喜歡吃小布丁的狂轟濫炸。

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李秉雖然把眼睛一閉認輸了,但喜歡吃小布丁卻仍不肯罷休,繼續唧唧喳喳地嚷個不停。

“老婆大人,老婆大人!”血劍上前勸起來,“你罵他也無濟於事。我們還是直入主題吧!”原先冷酷無比的血劍,在喜歡吃小布丁出現之後。氣質瞬間從“梟雄”變成了“奴仆”。

“哼!”喜歡吃小布丁哼道,“看在我老公為你求情的份上,今天就放你一馬!”喜歡吃小布丁的言下之意是,如果不是血劍,她還要繼續狂罵李秉。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古人誠不欺我啊!”見識到喜歡吃小布丁的“晴雨無常”,李秉暗暗感歎。當然,這些話李秉也就在心裏想想罷了,可不敢說出來,否則指不定被罵成什麼樣呢!

李秉雖然也“賤”,但行事向來奉行一個原則,那就是不與女人鬥嘴。畢竟,一個男人,要是和女人鬥嘴的話,有損形象也就罷了,問題是,鬥不過啊!

男女鬥嘴,女人的勝率顯然高得多。既然勝率不高,李秉當然果斷地選擇慫掉了。

“老公,你說我們怎麼處理他才好?”喜歡吃小布丁問道,“好不容易才抓到的,可不能便宜了他!”

“一切聽老婆的,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隻要老婆你高興就行!”血劍獻媚道,“不過動作一定要快,一會捆仙繩的作用時間過去了,這小子可就要跑了!”

喜歡吃小布丁這才發現,去拿摩絲正在那裏苦苦地操控著捆仙繩。

“怎麼處理好呢……”喜歡吃小布丁犯愁了。

記者,就是一個打不死的“鐵疙瘩”;在場的九人,沒有一個是超過43級的,自然沒法殺死李秉。況且,他們籌劃了好久,好不容易才找到機會把李秉抓住的;如果隻是這樣隨隨便便殺一次,未免也太便宜李秉了。

“老酒,要不,你把他關你的酒葫蘆裏去?”喜歡吃小布丁忽然提議道。

我靠,最毒婦人心啊!李秉一聽這話,頓時就瞪大了眼睛;關酒葫蘆裏去?這怎麼可以!酒葫蘆的臭味,李秉可是見識過的;隻是分身進去,李秉就被熏個半死了,要是本體被吸進去了,還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布丁,我的酒葫蘆剛剛用過一次了,冷卻時間還長著呢……”嗜酒成性的這句話,讓李秉懸著的心頓時放下來不少。

“要不,偷他幾次?”喜歡吃小布丁暗想道。隨即,這個想法就被她否決掉了;她可不敢再亂偷李秉身上的東西了,不然,李秉再給她來一下“身敗名裂”,那可就慘了。

“額,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怎麼辦呢?”喜歡吃小布丁鬱悶得很“仇人”就在眼前,喜歡吃小布丁卻想不到報仇的辦法,這讓她如何不鬱悶?

這一刻,喜歡吃小布丁感覺,高等級的記者,簡直就像一隻刺蝟。

網遊之超級記者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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