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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孔雀的新書,懇請大家支持,書號:153664,書名:《骷髏兵的後宮》
下麵有傳送門……
第二十七章陽光下的麻風病人
終於有身體了,終於可以在陽光下走動了,我高興得不得了。雖然我走在大街上,幾乎每個看到我的人都會為之側目,迎麵而來的躲開,錯過去之後再在後麵追看,但是我毫不在乎,依然昂起頭,充滿自信的往前走。
我從來沒有想到過,能在陽光下走動的感覺竟然如此美妙。那是一種權力,一種作為人類的權利,也是一種被人類接受的權力。我終於明白了,電影裏那個隱形人為什麼會神經崩潰,因為他渴望做一個真正的人啊!
我擁有了身體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銀行。我現在能夠被別人看到了,再也不能像前幾天那樣偷東西吃了。我口袋裏本來有幾千塊錢,但是卻變成透明的了,除非我給盲人去摸,否則什麼也買不了。
我找了一台提款機,拿出自己那張已經不能被看到的銀行卡。我心中一遍遍的祈禱,隻是看不到而已,千萬不要像手機一樣,不能用了啊。還好,前幾步操作都很順利。卡插進去了,提款機自檢,通過。輸入密碼,也正確。我懷著興奮的心情,按了一下查詢鍵。
餘額出來了,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麼才五十二塊錢!
我記得很清楚,在我去蝙蝠洞的時候,我曾經取過錢,卡裏餘額還有十三萬多塊。我和張靜宜共同使用一個帳號,裏麵存儲的是我們共同的財產,一般情況下我拿卡,她拿折子。不用問,一定是那個假張靜宜把帳號裏的餘額全部劃走了。
真的很奇怪,那個假的張靜宜不知道真張靜宜的QQ密碼,不認識她的朋友,但是卻知道存折的密碼。這個假張靜宜太可惡了,把錢都劃走了,我可怎麼辦啊。
提款機交易的最小金額是五十元,我雖然很傷心,很憤怒,但我還是把那五十元取了出來。雖然很少,但總聊勝於無啊。
有了錢,我辦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買了一支筆和一個筆記本。以後要和人交流,我說的話他們聽不見,我隻能靠手寫了。然後我又買了一套煎餅果子,躲在一個無人的角落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幾天了,第一次吃自己買的食品,味道格外香甜。
吃罷飯,我徑直去了一家網吧,花十塊錢包了一個包廂,打開電腦,隱身登錄上了我的QQ。果然不出我所料,在我的好友名單上隻有蕭童的頭像是高亮度顯示的。蕭童是一個電腦迷,仗著是老板吳大維的小姨子,享有上班聊天的特權。蕭童有一個習慣,那就是上班第一件事開電腦,打開電腦第一件事情就是掛上QQ和MSN。
我找的就是蕭童,因為在我的朋友中,隻有蕭童可以幫我了。
我打開對話框,準備往裏麵輸入文字。可是我的字還沒發送,蕭童的信息卻先發過來了:“林峰,怎麼跑網吧裏去了?告訴我,你為什麼辭職?”
果然不愧為電腦高手,我知道蕭童曾經修改過自己的QQ程序,她能夠察覺隱身上網的我,不足為奇。“發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很難一下子說得清楚。”我回答道:“蕭童,告訴我你身邊有沒有別人?”
“我在姐夫的辦公室裏,姐夫去大同了,一個人也沒有。”和我們這些人打交道久了,蕭童多少也有了一些偵探的潛質,問道:“不會泄密的,你說吧。”
“再網上一兩句說不清楚,你現在能出來麼?”
“能,可是我怎麼能確定是你呢,換一台有攝像頭的電腦,我要看到你的樣子。”
為了避免被看出破綻,我在打開電腦之前,拔掉了攝像頭的連接線。蕭童這小丫頭居然還很謹慎,我笑了,繼續說道:“怎麼,二丫,你家的妞妞的腿傷好了嗎?”
因為業務的關係,兩個月前我和蕭童曾經出過一次任務,為了方便聯係,我的代號是泥鰍,並且臨時給蕭童起了一個代號二丫。因為那個案子很簡單,隻用了幾個小時就結案了,因此這個代號隻有我們兩個人知道。另外十天前蕭童家的小狗妞妞被別人家的的大狗咬傷了腿,是我給包紮的。知道這兩件事情,就足以證明我就是林峰。
果然,蕭童立刻相信了:“峰哥,你說吧,去哪裏?”
“城郊玫瑰園四號池塘邊,隻準你一個人來。”我猶豫了一下,繼續說道:“如果你手頭寬裕的話,最好帶上五百塊錢。”
玫瑰園是一片荒地,並非長滿玫瑰的花園。那裏有六七個麵積不大的池塘,不但沒有魚,而且臭氣熏天。我和蕭童共同執行的唯一一次任務,就是在這裏。因此我把地點選擇在這裏,一來不必擔心被別人發覺,二來蕭童也容易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