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存實貸辦法仍然是不完善的,因為各級專業銀行的資金還是留在同級人民銀行的賬上,還沒有完全不受限製地為各級專業銀行自己支配;年初的信貸計劃確定後,仍然由中央銀行保證專業銀行貸款資金差額的供應,專業銀行因此仍然可以吃中央銀行資金的大鍋飯;中央銀行貸款利率明顯地低於專業銀行的平均籌資成本,專業銀行因此仍然依賴中央銀行的貸款;專業銀行相互占用聯行彙差資金,缺口仍然由各專業銀行總行負擔,這就使各級專業銀行吃係統內部的資金大鍋飯;上級人民銀行為了本地區的經濟發展,難免要阻撓基層銀行將資金拆出本地區,刺激資金融通力度也明顯不夠到位,橫向資金融通因此規模有限,發展緩慢。
四、“貸款限額”管理體製的形成與過渡
針對1988年出現的經濟過熱,經濟結構失衡和嚴重的通貨膨脹,人民銀行開始對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采取限額管理辦法,以抽緊銀根,抑製貨幣信貸的過快增長。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年度信貸計劃,分別核定各專業銀行和各地區貸款增加額的最高限額,即每年人民銀行對各國有銀行總行,各國有銀行總行對自己的分支行分配和下達的貸款限額,由專業銀行總行和人民銀行分行“雙線”控製,並以專業銀行為主,實行“全年亮底、按季監控、按月考核、適時調整”的管理辦法,各專業銀行和各地區要嚴格在限額指標內發放貸款,不經批準不得突破,總行和分行分別對全國性和地區性金融機構進行管理和監控。同時,中央銀行也對其他金融機構實行貸款限額。
為了加強對全社會信用總量的監控,從1989年起,人民銀行開始試編全社會信用規劃,將各類銀行、城鄉信用社、各類信托投資公司、各種股票、債券等一切信用活動都納入監控範圍。信貸計劃因此增加為四個層次,即全社會信用規劃、國家銀行信貸計劃、其他金融機構的信貸計劃、全社會直接融資規劃。編製計劃的程序也由過去先編信貸計劃,再按信貸計劃差額編製現金計劃,改為先確定貨幣供應量和貨幣發行額,再編信貸計劃。即先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計算出應供應和發行的貨幣,然後再編製信貸計劃,把合理的貨幣供給和貨幣發行作為安排信貸規模的基礎和出發點。
由於緊縮力度過大,從1989年四季度開始,國民經濟發展出現了迅速下滑的態勢,經濟運行進入低穀。1990年,金融部門根據國務院“雙緊政策不變,適當調整力度”的要求,執行“控製總量、調整結構、保證重點、壓縮一般、適時調整、提高效益”的貨幣信貸方針,正式編製包括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在內的全社會信用規劃,並開始增強人民銀行省級分行資金調控權,即將一部分貸款由人民銀行總行直接撥給省市自治區人民銀行,用於轄區內行際之間的資金調劑。
1991年在繼續嚴格控製總貸款規模的前提下,對國家專業銀行試行貸款限額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辦法,並且著重挖掘資金潛力,搞活資金存量,實行“壓貸掛鉤”,壓縮三項資金占用等措施。1993年,為了加強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能力,人民銀行總行進一步把貨幣發行權、信貸規模調控權、基礎貨幣吞吐權集中在自己手中,收回過去下放給省級分行的信貸資金管理權。1994年,人民銀行開始編製和公布貨幣供應量指標,並將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由貸款規模逐步轉向貨幣供應量,貨幣政策操作工具也由單一貸款限額直接控製逐步轉向多種工具綜合性間接控製。隨後人民銀行在金融部門逐步推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信貸資金規模指標也逐漸趨於淡化。
信貸規模管理的核心是將貸款控製在既定的限額範圍內,未經批準不得突破。我國以往的資金管理辦法,從“統存統貸”、“存貸差額”、“實貸實存”到“貸款限額”都具有相似的特征和作用。這種規模控製能夠比較有效地控製我國的貨幣供給量,因為我國正處於經濟快速發展的時期,國有企業的經營機製尚未轉軌,預算約束軟化,對銀行資金的依賴嚴重。同時,國有銀行的自我約束機製也未完全建立起來,盲目貸款衝動強烈,加上我國尚未規範的準備金製度還不能有效地控製派生存款的擴張規模。這就需要采取外部控製的方式,抑製過旺的資金需求,把貨幣供給量控製在適當的水平上。確實,這種規模控製也能較好地適應改革開放對於經濟結構調整的需要。因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斷下降,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相應弱化,這就要求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調整經濟結構,平衡地區間資金的投入。這種調節和平衡既要通過信貸規模的調劑,又要通過中央銀行運用各級銀行交納的準備金,向落後地區發放再貸款來實現,從資金和規模兩個方麵保證中西部地區信貸資金的投入,調節資金在地區間分布的不平衡。信貸規模管理的最大進步在於先確定應供給現金供給量,然後再編製存貸款的計劃,這樣的編製順序根本上改變以往使現金發行被動彌補信貸收支差額的局限,而使其有可能主動地成為商業銀行派生存款的基礎和約束,盡管這種可能因為準備金製度的尚未完善,而沒有得到完全充分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