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蔚林
前段時間,我收到一張10元彙款單。彙款寄自湖南江華縣碼市鄉大柳村,彙款人是李丁財。大柳村我當然熟悉,文化大革命期間,我下放插隊落戶在那裏整整住過兩年。李丁財我當然也記得,而且印象深刻。當年我的確曾偷偷送過他10元錢。問題是那是個秘密,他知我知,別人不知,而且我離開大柳村不到1年就聽說李丁財病死了。如今事隔二十多年,誰替他還這筆“無頭”賬呢?我想後麵肯定會有說明原委的信,我等待來信。
李丁財當時是大隊民兵營長兼治保主任,專管下放幹部、下放知青和四類分子。李丁財黑瘦,冷峻沉默。我在大柳村兩年,他總共隻對我說過四句話。李丁財是個榮軍,抗美援朝肚子穿了兩個洞眼。因此,公社武裝部特許他個人保管一支“七九”式步槍。最初李丁財就是背著這支步槍,把我從公社“押”回大柳村的。路上,他突然問我:“你當過兵?”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一天下著大雨,公社通知李丁財領我去公社寫大標語。路上隔條河,靠一道簡陋的浮橋溝通。等我寫完標語,山洪下來,河上的浮橋漂脫了。我和李丁財返回時,隻好搭渡船。船資每位5分錢。我先上船,掏一角錢給擺渡老頭。李丁財大聲說:“不要給我那份錢!”他卸下肩上的步槍,脫下上衣,一起塞到我手裏,自己硬是泅水過河。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二句話。
李丁財小崽一大堆,嘴巴連起一尺長,年年鐵定當超支戶。李丁財就靠他手裏那支步槍打野豬,十天半月打得一頭,殺肉賣幾個現錢.買些雜糧,好歹填飽一家人的肚子。可是村裏有人害“紅眼病”,聯名狀告李丁財搞資本主義。公社便下令繳槍,李丁財不分辯,把槍擦拭幹淨,親自送歸公社。結果野豬橫行,不久便將隊裏的一山秋包穀毀掉了。我和李丁財在路上相遇,他站住歎口氣,忽然沒頭沒腦地說:“嚴重的問題在於教育農民。”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三句話——毛主席的話。
從此,我和李丁財似乎有了默契,成了無言的朋友。清早開門,我住地門口時不時會有一把新鮮青菜或豆角,我明白是誰送來的。我出工時則灌滿一壺白糖開水,歇息時隨便放到一處,再開工時,水壺便空去一半,我明白是誰喝掉的。
正是“雙搶”農忙季節,李丁財最小的兒子得了痢疾,送入公社衛生院。李丁財鐵青著臉找大隊會計支點錢。會計說全大隊隻有2元9角現金。李丁財蹲在河邊咬根空煙杆,癟的煙荷包扔在一邊。我去挑水,彎腰提水時,將一張卷成細條的10元錢鈔票塞入他的煙荷包。冬天我離開大柳村到縣裏分配工作。李丁財送我到車站,握握我的手說:“我一定還你!”這是他對我說的第四句話……3天後,我果然收到了李丁財一個兒子的來信。信上說,父親生前寫下一張字條:欠10元一定要還。字條塞在灶洞裏,最近拆灶才發現,至於如何打聽到我現在地址的,信上沒說。
10元彙款單我沒去郵局兌錢,保留做個紀念。
其實被紀念的並不是一張遲到了二十多年的彙款單,而是從一個卑微生命上折射出來的閃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