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謊的時候喜歡強調不該強調的東西,你把手機晃的那幾下是想告訴我你已經打過電話了,可是你忘了,從你出現在剪彩典禮上,我就一直看著你,一直到現在,你根本就沒有打過電話。”
我忽然開始懷疑自己的智商,怎麼會那麼笨,蘇遇說,既然有人來接了,我就先進去了。
後來兩天我宅在家裏上網,柚子說陪她商量結局,我說你結局不是早就想好了嗎。
她迅速回了一行字,“結局是想好了,但是要細致啊。”
接下來她開始把情節融彙貫通了發給我看,我扶額,在看到她一大段一大段的字發過來之後敲了一段字過去提醒她,“我們可以語音啊,我知道你是碼字工,但是不要隨時隨地都秀速度好嗎?”
她立即開了語音邀請,接通後小暴脾氣地嚎道,“尼瑪不早說,害得老娘打那麼多字。”
我去了一聲,“你自己傻怨得了別人啊,語音請看任務欄順數第二個,你眼睛是瞎的啊。”
她趕著這幾天要交稿,不想再和我廢話,就把設定的情節和我講,“男主在終於解開了謎團,知道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做的的時候,決定離開女主,因為他擔心會傷害到自己喜歡的人,可是根據規定來說,精神不正常的人是要送到醫院治療,甚至在家人沒有辦法照顧的情況下,病人是必須留在療養院的,你想想,一個精神病患者要是隨意走動,對社會也是種危害對吧,在這裏,我的女主就必須提出她願意照顧男主了,可是男主需要的不是照顧,他隻想趁著自己清醒的時候離開,到一個誰也找不到的地方,或者到一個隻要女主找不到的地方,你覺得男主這種想法是不是愛的表現,或者夠不夠愛,我想了很久,總不能真的把他關到療養院,這畢竟是男主啊,一關起來就掉身價了,如果是離開的話,剩下的故事就站在女主的角度上寫,那麼等男主再度出現的時候,他就又什麼都好了,就如開場一樣,是帥氣陽光美男子一枚。”
我說,“愛就非得用離開來體現嗎,你覺得這對女主公平嗎?愛是相互的,讓女主一個人等那麼多年根本就是在傷害她。”
她笑我不懂愛,“我都說了是站在女主的角度上來說啊,既然你也說是相互的,那麼男主就不會覺得痛苦嗎,他最後要華麗地出現難道中間就不用經曆什麼,比如百般掙紮想要克製自己的情緒,這些隻因為視角不同,我們看不到而已,但兩個相愛的人,所經受的心情大多是差不多的,隻是男主嘛,在言情劇裏,當然得要少說多做一點隱忍一點,要是見到女主就跟吐苦水一樣把經曆過的一切都告訴她,這該多毀形象,所以我準備再寫個番外,用幾千字帶過男主的簡單經曆,不要太慘,隱約讓讀者知道他的日子不是因為你看不見就一帆風順,要蛻變肯定是要有付出的,讀者嘛,都喜歡隱忍強大現身就風光無限的男主。”
我忽然有些哽咽,在停了許久後我笑說,“可是你的男主是精神病這一點,就什麼風光無限都蕩然無存了,小女生都喜歡腹黑的酷酷的又有能耐又會耍帥的男主,你家那位要華麗歸來的人呢,畢竟毛病太讓人幻滅啊。”
她得意一笑,“這裏就可以描寫地苦情一點了,你放心,到時候氣氛一烘托,大家隻會因為這件事而同情他,是不會想起來精神分裂是什麼精神不對的毛病的,你相信我的能耐,我怎麼可能會讓自己的男主毀掉呢,這比毀掉我男人還讓人痛苦啊。”
第三天她就把結局整出來了,先發給了我看,她寫這段結局隻用了兩天不到的時間,而從男主離開女主再到回來,那三年的時間,不過是一個作者坐下來安靜的幾個小時。
故事畢竟是故事,一晃兩三年不過是一瞬之間,甚至直接一句,六年之後,十年之後,他們再度相遇在街頭。
我真想一覺醒來也是三年之後五年之後。
柚子問我怎麼樣。
我說,最後,最後的那個女主在巷子裏照顧流浪貓,男主從背後打招呼那一段,就是兩人再度相遇的場景,我覺得女主回頭看見他的刹那就不要哭了,微笑吧,從容淡定地看著對方,幸福滿足地笑就夠了,都已經重逢了,還有什麼可哭的呢。
她反駁了我這個觀點,“感情這個東西,沒有經曆過那個場景你是不會懂的,真的到了那個時候,哪怕你是知道這是好事,這不該哭,還是會控製不住,這是壓抑了幾年的情感,哪是你想著滿足了夠了就能從容得住呢。你相信我的專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