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千古莫須有(1)(1 / 1)

當嶽飛被投進冤獄時,宋金議和的書信、使者往來甚為頻繁。高宗、秦檜以為大興嶽飛冤獄,宋金就可以簽訂和約,天下就可以太平無事。高宗對秦檜說:“邊事既息,可以彌兵,卿為相,亦當效曹參之清靜也”。

但南宋的軍民並沒有被壓服,他們既反對謀害嶽飛,也反對向金投降。

同時,秦檜還使用其一貫的兩麵派手法,派工部員外郎蓋諒到福州去拉攏主戰派張浚,“使附其議,當引為樞密使”9。張浚不但以嚴詞拒絕了他,而且也反對和議,他說:“敵不可縱,和不可成。”

南宋軍民雖然紛紛反對議和,但高宗、秦檜卻置若罔聞。派宋使魏良臣帶著他們擬好的投降條款,實際上是去金朝請求批準,經過“再三叩頭,哀求甚切”最後才得到兀術的同。

金使到臨安後,高宗、秦檜便卑躬屈膝地和他簽訂了曆史上聞名的投降和約“紹興和議”:

宋向金稱臣,宋金東自淮水中流,西以大散關為界,京西割唐,鄧二州,陝西割商、秦二州之半;宋每年向金納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秦檜還怕金人不稱心如意,因在紹興九年簽訂和議時,高宗在赦文中曾說“大金報許和之約,割河南之境土,歸我輿圖,戢宇內之幹戈,用全民命”。

金兀術看後很不高興,就特派秦檜黨羽秦熺及其黨羽程克俊來寫。在赦文中不但對金人歌功頌德,而且還對金朝行仁感恩戴德。

在寫誓書時,要按金人提出的要求,一切“必須如金人的願”。否則,取消和談,大舉進攻大宋。

懦弱卑鄙的皇帝趙構在向金帝的《進誓表》中,更無恥地自稱臣構上言:“既蒙上國的恩造,許我建立屬國,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每年皇帝(金帝)生辰並正旦,當遣臣祝賀不絕。每年貢納的銀、絹二十五萬兩、匹,從壬戌年(紹興十二年、即1142年)開始,每年春季,搬到泗州繳納。最後還向金帝發誓:如果違反這個盟約,一定會受到神靈的處罰,一定會亡命、毀家、滅國。

為了壓抑臣民不得反對和議與抗金,高宗還下旨:”大金已遣使通和,自今官司文字,並稱大金,不得指斥。“

屈辱降金的紹興和約的簽訂,不僅捆住了南宋軍民抗金鬥爭和收複失地的手腳,而且從此,還使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麵持續了一百多年。

……

卻說嶽飛入獄後,雖屢遭酷刑逼招,百般折磨,生命垂危,但他仍堅貞不屈,始終”不伏法“並以”絕食求死“的行動,來反抗高宗、秦檜的陷害。由於當時的社會輿論,以及韓世忠、何鑄等人都為嶽飛的冤案鳴不平,使秦檜一夥慌了手腳。加快殺害嶽飛的手段,了結此案,

他們又給嶽飛加上了兩條罪狀.一是所謂嶽飛說”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

嶽飛曾說過自已三十二歲做了節度使的話,秦檜便肆意歪曲嶽飛的原話,不但把年齡從32歲篡改為30歲,而且硬把嶽飛與宋太祖並列起來,變成嶽飛自比宋太祖,想做皇帝,犯了”指斥乘輿“(觸犯皇上)之罪,是狂悖的行為。再是,所謂嶽飛在金兵進犯淮西時,”前後受禮金貪汙十三次,為擁兵反宋做資金.“。還說嶽飛得知張俊、韓世忠打敗仗時說過:國家不行了,沒有嶽飛國將不國,這些也是捏造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