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報社、出版社、廣播台、電視台、網站等傳播媒體的產生和壯大,媒介(或媒體)已經成為20世紀的關鍵詞。進入21世紀以後,電子讀物、3G手機和網絡電視等新媒體的出現和普及,必將帶來新一輪的媒介熱。可以說,大眾傳播媒體和新媒體的崛起和盛行已經並將繼續改變著人們關於媒介的觀念。
1.媒介的含義
在古代漢語中,媒介一詞的本義是指居中介紹的意思。英國學者威廉姆考察了英語媒介(Medium)一詞後發現,媒介一詞源於拉丁文medium,意指中間。17世紀初以後,具有中介機構或中間物的含義。18世紀後,媒介一詞被用來指稱傳遞消息的報紙。19世紀,將報紙視作廣告宣傳的媒介。20世紀中葉,媒介的複數媒體(Media)一詞被廣泛地用於指稱廣播、報紙等通訊傳播。威廉姆認為,英語媒介一詞包含三種含義:一是中介機構或中間物;二是聲音、視覺、印刷等技術層麵上的媒介;三是資本主義時代中的報紙或廣播組織。雷蒙·威廉姆:《關鍵詞:文化與社會的詞彙》,劉建基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年,第299~230頁。威廉姆的研究說明,新聞傳播媒體出現以後,英語的媒介一詞被賦予了更多的含義,並且還創造了一個媒介複數的英語單詞——媒體,用來特指傳播機構。
第二章藝術媒介
其實,20世紀以後,媒介一詞有了更為複雜的內涵。在傳播學中,媒介通常是指公共傳播機構。美國傳播學家施拉姆指出:“當談起大眾媒介(a mass medium)時,我們通常是指在傳播通道中,插入一種(從事複製或傳遞信息符號的)機器(machine)和傳播組織(如報社或廣播台的工作人員)。”威爾伯·施拉姆、威廉·波特:《傳播學概論》,第2版,北京大學出版社影印版,2007年,第105頁。菲斯克也認為,“一般來說,媒介是一種能使傳播活動得以發生的中介性公共機構(agency)。”約翰·菲斯克等編撰:《關鍵概念:傳播與文化研究辭典》第二版,李彬譯注,新華出版社,2004年,第161頁。所以,媒介一詞在傳播學中的意思是,向公眾傳遞信息的傳播機構。而在符號學中,符號的記號被視作一種被賦予意義的介質,是人們表征意義、建構文本的媒介。巴爾特認為:符號“能指是一種中介物,它必須有一種質料。……因此我們可以隻說,能指的內質永遠是質料性的(聲音、物品、形象)。”羅蘭·巴爾特:《符號學原理》,李幼蒸譯,中國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3頁。巴爾特借鑒了丹麥學者葉爾姆斯列夫的語言學分層理論,將符號能指分為形式和內質兩個層麵,並明確地指出,符號能指的內質層麵是由物質性的質料構成的。與傳播學不同的是,符號學更傾向於從符號能指的形式層麵和內質層麵上探討媒介。所以,在符號學中,媒介一詞被用來指稱符號能指在表征意義或建構文本中的意指介質。因此,傳播學和符號學都將媒介視作一種信息傳遞和符號表征的介質。
從藝術傳播的角度看,藝術媒介不僅是藝術作品創作中使用的藝術符號,而且也涉及與藝術作品公共傳播相關的傳播機構。因此,藝術傳播理論需要將符號學與傳播學領域中有關媒介的概念綜合起來,從藝術傳播介質的意義上審視和分析藝術媒介。
2.藝術媒介的定義
無論是從曆時態還是共時態上講,藝術傳播活動都起始於藝術作品的創作實踐,藝術生產是藝術傳播活動的初始環節。所以,藝術媒介首先是指藝術作品的生成介質,即,藝術作品生產的文本媒介。但是,藝術傳播活動不僅存在於藝術生產環節,而且也涉及藝術作品的傳遞和接受環節。所以,藝術傳播活動過程是由藝術的生產、傳遞和接受三個環節構成的。大眾傳播時代以來,藝術傳播的三個環節不但處於私人領域,並且麵向公共領域。當藝術傳播活動穿過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的界線,在藝術傳播的公共空間中運行的時候,客觀上便將傳播機構及其製作、傳遞藝術作品的傳媒介質納入到藝術媒介之中。這樣,藝術媒介便在文本媒介的基礎之上衍生出一種傳媒媒介,即,藝術作品的公共傳播介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