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就這麼奇怪,總有吃不完的塹,總有長不完的智。你若信人,往往信不足信。你若防人,卻又防不勝防。
在湘中方言中,“藥”與“約”二字同音,無藥可救的成語落“草”之後,就成了無“約”可救。
古人重諾守信,因而有“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的成語;今人則輕諾寡信,賭咒發誓也隻當打水漂。經商少不了要簽這樣或那樣的合同,以免供求雙方失去可靠的憑據;各類招聘也要先就待遇、任期和職責等方麵敲定一紙雙方都可以接受都必須恪守的成文,以免一方賴帳或另一方不作為;時髦的是,由於離婚率直線飆升,一些較為明智的年輕人在結婚前也要簽訂無懈可擊的協議書,確認彼此的義務和財產權,如此防患於未然,真可謂用心良苦。
世人之所以將種種契約看成極可靠的憑證,是因為他們認定有此存據就會受到法律保護,對方的毀約和違約行為將難逃追究。按理說,一旦簽約,雙方完全可以高枕無憂了,不必再擔心對方出爾反爾,明裏唱戲,暗中拆台,可事實上,人們受騙受害的幾率卻並沒有因此銳減。
如今,所有正式掛牌或變相的追債公司都忙得不亦樂乎,由於多角債務是一團剪不斷理不清的亂麻,合同書最終淪為一張廢紙。我欠你的錢,他又欠我的錢,你有本事,就去找他要啊。在湘中地區,追債已不叫追債,而叫“了難”,可見不是一件省心事。不知此中煩難的人或許會問,那些違約毀約行為的直按受害者為何不提起訴訟?國外的律師多如牛毛,法庭也是好戲連台,效率極高。然而,我國的經濟糾紛從立案到開庭到結案,往往曠日持久,就算打贏了官司,最終很可能還是一個無法執行,實際上誰也耗不起這份時間和精力,誰也沒有超人的耐性。
人們的心勁已越來越疲乏,何以見得?比如說,他們懶得扯皮,懶得離婚,懶得打官司,怕就怕把問題攪複雜了,會吃更多的苦頭,既然凡事都已見慣不驚,也就不會動輒發火,徒然傷了自己的肝脾。
1938年,蘇聯與納粹德國簽署了“蘇德互不侵犯條約”,雙方信誓旦旦,似乎那一紙條約可永保睦鄰友好。然而,一年後,德國的坦克便一舉突破蘇聯的西籬,簡直就如同踐踏鄰家的菜園一樣。兩個大國的條約尚且是一紙空文,其他的契約名存實亡,又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呢?
人約黃昏後而相慕相悅的男女,最喜歡講也最喜歡聽那些甜蜜的傻話,有時也的確用了真情實意,並非句句虛假,但幾多的許諾與承諾(這些也是一種“約”)難以兌現。美麗的謊言固然能打動別人,也能感動自己,可其“約效”不易保持。愛情之約純然由道德維係,而在現代社會中,道德的風箏線根本羈絆不了那些狂野的心靈。海誓山盟,又有幾句台詞最終還經得起推敲?最近,胡蘭成的回憶錄《今生今世》由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其中寫到他與張愛玲簽訂婚約,其辭為:“胡蘭成與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善則善矣,美則美矣,卻隻不過是一紙空文。胡蘭成以情聖自居,實為無行無良的狂蜂浪蝶,沒過兩年他便見異思遷,把婚約拋在了腦後。張愛玲終於隻能認命,感傷自己遇人不淑。
如今,聰明人再也不會說什麼“我們有約在先,你應該如何如何”的蠢話,因為任何“約”說到底都是君子協定,若對方是小人,他不履約,你能宰了他?吃了他?你隻能怪自己瞎了眼,當初竟然輕信了他的鬼話。這世界就這麼奇怪,總有吃不完的塹,總有長不完的智。你若信人,往往信不足信。你若防人,卻又防不勝防。總之,你若上當受騙了,千萬不要怒火中燒,還是痛加自責吧,誰叫你見事不明,識人不準呢。日常,我們總有一些約會,有公務方麵的,也有私人方麵的,這些約會若要成效卓著,不僅取決於你的真心,也取決於對方的誠意。否則,大家在台麵上弄花活,耍虛招,玩空手道,一不小心,彼此拆穿了西洋鏡,就隻好一拍兩散,補救都來不及。
當今世道,你還能相信誰?那些傳銷狂連親戚朋友的錢都敢訛,都要一個個連哄帶騙地拉下水;那些奸商連毒米、毒油、劣質嬰兒奶粉都敢賣,也不怕要了大人小孩的性命;那些貪官連賑災扶貧辦教育的公款都敢中飽私囊,居然不管孤兒寡母如何告哀乞憐;那些黑心的包頭連學校、橋梁和防洪堤都敢搞成豆腐渣工程,全然不顧將由此引發極端危險的後果……你說你還能相信誰?由於利益驅動使得人性直線墮落,社會的各個環節上都出現了信任危機。我們將怎樣應對?在不侵害他人的同時,必須時時刻刻注意自我保護,要不然,等到上當吃虧的時候,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別人的廉價同情又能管什麼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