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你說,最應該知道這件事的人永遠都不會知道了。那我就來告訴她,其實陸岩鬆給我看結婚證的時候,我想過:要把花送給她。這樣痛苦的人就不是我了,痛苦會轉移到她的身上。”
言頌不是聖人,他也自私,也有惡念,隻是他選擇不要做個壞人而已。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讓言頌感到憤怒的人是陸岩鬆,他在那個當下,是可以不管不顧地去爭取,可為難的人終究是應歌,他是為了應歌的幸福才黯然神傷地選擇了退出和遠走異國他鄉。
茗雪做了個“請”的手勢,提醒他:你去對著應歌說啊!對著我說幹嘛?
言頌依然抓著她不放,強迫她聽自己說:“我們分開的那天沒有說再見,結果再見就是在這裏了。”
茗雪想起之前分別的時候說拜拜,他都會執著地逼著她必須說“再見”,原來是有過了沒說再見就再也見不到的經曆,所以他才那麼在意這個細節。
“你說,應歌一直認為我應該跟很好的女生在一起。”言頌猛地朝她丟出一記直球,“那不就是你嗎?”
茗雪轉告他這句話,本意是想表達:我們都配不上你,你自有門當戶對的大小姐為伴。
沒想到言頌對這句話的理解是純字麵意義上的,她也不能說自己不是“好女生”,真的是無法回答。
“我今天來送花是想謝謝她,那天如果不是來給她掃墓,我就不會遇到你了,結果今天又在這裏遇見你……”言頌真的覺得,他和茗雪之間的羈絆,可能比他以為的還要更強,“你不覺得,這就好像是她介紹你給我的一樣嗎?她是最希望我們在一起的人。”
茗雪那麼聰明,怎麼會聽不懂言頌想表達什麼,他就差直接說:應歌是我們的紅娘,你不要吃紅娘的醋啦!
她才沒有吃應歌的醋,他根本就不知道,她為了找一個看起來像那麼一回事的分手理由想得有多辛苦。
她都那麼用力地攻擊他了,他應該轉身就走:爾非良人,不宜為伴。
“賢良淑德”她一樣都不占,言頌還如此執著地想要跟她和好,都不知道他圖什麼。
“這些話必須在這裏說嗎?”茗雪擺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仿佛他說了那麼多,也沒有打動到她一樣。
“對啊,當著她的麵說最好不過。”
言頌像是一個被冤枉得狠了的人,委屈得非要三方對質不可:你冤枉我喜歡她不喜歡你,那我就當她的麵說清楚我喜歡的人究竟是誰。
茗雪發現,強勢的表白也是一種暴力,它會擊潰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心理防線,她並不是真正心硬如鐵的人,言頌更是一直朝著她的脆弱處攻擊,她快要失守了。
“關於名字的事,應歌討厭自己的名字,於是我養成了盡量不叫她名字的習慣,後來就逐漸發展成了,無大事不叫別人的名字。我沒想到這個習慣會讓你產生誤會,我可以改……”言頌非常認真地說,“茗雪,我可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