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六自我爆炸
楊曉麗弄了一塊立時得,貼在李向東小腿的傷口上。她說,以後不準你亂猜疑了,我會是那樣的人嗎?以後再遇到有人說我這方麵的壞話,你直接就把他罵回去。我敢保證,我永遠都不會幹那種傷天害理的事。李向東便嚴肅起來了,說,你自己不幹就行了嗎?你是分管教育的副市長,你自己不幹還不行,還要監督自己下麵的人不幹,還要用一些得力的方法杜絕下麵的人鑽空子。楊曉麗看了李向東一眼,這才徹底明白李向東為什麼這麼緊張這件事了。
她說:“不會吧?壯局長不會那麼幹吧?”
李向東說:“你不搞公開招投,他就有機會那麼幹!”
楊曉麗說:“鍾市長不是也同意了嗎?”
這話一出,她發現問題還更嚴重了。如果說,這項工程壯局長和她和鍾市長都有某種程度的發言權,那麼,除了她沒得到那建築老板的好處外,壯局長、鍾市長都有可能得到那老板的好處。
李向東說:“現在還不敢肯定他們有沒有得到好處,但是,壯局長嫌疑最大。他和那老板的關係肯定不一般,否則,為什麼教育係統的建築工程都交給那老板承建呢?”
他說,以前,可能是一幢教學樓、一幢宿舍樓、或是更小的工程,現在,是建新學校,這工程就大了,他自己也不敢作主了,因此,把你也牽扯進來,再又把鍾市長也牽扯進來了。
他說,如果說,你不清楚這其中的奧妙,鍾市長卻不可能不知道,鍾市長同意用指定的形式選定建新學校的老板,很顯然,是故意讓他去鑽這個空子的,讓他得到好處的。他那要他鑽那個空子,自己是不是也鑽了那空子呢?
他說,或許,鍾市長不會得到那老板的好處。我還是認為,鍾市長沒那必要。我一直相信,那些一心還想往上爬的人,是不會輕易幹這種事的,倒是像壯局長這樣的人,升到頭了,也沒多少年了,才會那麼幹。
李向東想清楚這樣一個潛在的默契,教師的靜坐是否與這事有關呢?鍾市長允許壯局長鑽這空子,壯局長就在鍾市長與他李向東的爭鬥中,站在鍾市長一邊,為鍾市長做事。
楊曉麗問:“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李向東想,還能怎麼辦呢?你們已經和人家簽合同了,人家的施工隊伍也已經進場了,還能改變嗎?要改變也隻能在以後的工程中改變了,在以後的工程裏實行公開招標了。
楊曉麗說:“如果,壯局長真得到什麼好處,就這麼讓他逍遙法外?”
李向東笑了笑,說:“你怎麼查這事?如果,他一口咬定自己沒有得到好處,你怎麼查?那老板又不是第一次跟他合作?他們能夠長期保持這種關係,是很難能從他嘴裏弄到什麼有價值的東西的。”
楊曉麗說:“其實,根本就不用這麼查,隻要證實壯局長的私人財產有多少就行了?如果他的私人財產遠超過他的收入,不用任何證據就完全可以判他資金來源不明罪。”
李向東說:“說起來簡單,但操作起來就不是這麼容易了。現在,收入的渠道很多,那些渠道也是合法的,比如股票收入,他說,他炒股賺的,說他中什麼彩票得的,或者說,他老婆孩子去澳門賭場贏的。”
他說,他還可以轉移資金,他的資金不可能都在他名下,當然也不能在他老婆孩子名下。現在,我們的金融機構是獨立的,他在這家銀行存一點,在另一家銀行存一點,或者,就存在外地,你想要查,也不容易。甚至於,他還會把資金轉移到香港、澳門。
他說,他不是獨立存在的,在你查他的時候,還沒查到任何線索,就有可能會有人出來阻止你,而且,現在要立一個案,不是想要立就能立的,不是想要查誰,就可以憑空查誰的,你必須有很充分的理由。
這麼說,李向東就感到,紀檢部門真是一個很無奈的部門,幾乎所有的腐敗分子都要等到自我爆炸後,才開始進行查實。查實目的是,查他犯下的罪行有多嚴重,而不是查他有沒有罪犯!他沒自我爆炸時,想要查他有沒有犯罪,幾乎是不可能的。
李向東的心情就是這時候開始變得煩燥起來。想自己一個市委書記想要巴結自己的人多了去了,想要送錢送禮的人也多了去了,自己想要那錢那禮,真是不化吹灰之力。然而,自己卻那麼固執地約束自己,從來不收一分錢,人家送到手裏了,也還想辦法送回去。
這樣,他就想到了那個複合式的單元,想那單元裏的結構,想他和楊曉麗住進去,該有多寫意,想那串鑰匙都到手裏了,他要拿了,誰又知道呢?他李向東工作了這麼多年,除了單位分的那套房子,誰還能證明他化過什麼大錢購置私人用品?所以,他李向東真是掏自己的錢買的那個單元,誰又能說收支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