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1章 關於加重說(1 / 1)

社會上有多種流行病。這是指那些有大害或小害而自以為得意的花樣,例子舉不勝舉,隻說一種語文方麵的,是不宜加重說而加重說。這也是古已有之,而且外亦有之。古,如韓文公的《師說》,既“嗟乎”又“嗚呼”;外,記得50年代,大量蘇聯著作譯文,其中磕頭碰腦是“必須指出”,都是加重說,虛張聲勢。言歸正傳,說今和中的,也是同樣很多,隻舉一點點例,分為直接和間接兩類。

直接,最典型的是“最”和“太”。先說“最”。記得多年以前,我看拙作的一本小書校樣,是編輯大人已經校過的,發現原來的“什麼什麼之一”改為“最什麼什麼之一”。我刪去“最”字,唯恐再加,旁邊加個說明,是“我向來沒有這樣說過”。何以不這樣說?理由是:一、把兩種意思不能協調的說法合在一起說,不合理。“最什麼什麼”是隻此一個,“什麼什麼之一”是不隻此一個,合在一起說就成為,既是隻此一個又不是隻此一個,可謂莫知所雲。二、事實是,這樣說的所指都是不隻一個,為什麼要先來個“最”呢?是以為這樣就抬高了身價。姑且假定可以收到這樣的效果,可是不幸,接著就來個“之一”,一瞬間又降了價,成為可憐無補費精神。

三、隻打個小算盤,假定既可以說“泰山是中國名山之一”,也可以說“泰山是中國最有名的山之一”,意思無別,那就還是用前一種說法好,因為可以削去三個字,既省時間,又省紙省墨,除非有理由證明,不加最的說法包括普陀山,加最,普陀山就落第了。再說“太”,現在大有成為否定說法中動詞、形容詞的前綴之勢,如“不喜歡”,要說“不太喜歡”,“不漂亮”,要說“不太漂亮”。這有時使我感到惶惑,不知道這個“太”在這裏是否起作用。比如有一次我問往某條小巷的路,那位答“不太清楚”。我理解為“清楚”,隻是不“太”,就又問,希望能告訴個大致方向,那位發火了,說:“不是說了嗎,我不太清楚。”還有更離奇的,是有一次聽到這樣的話:“坐車不買票,那不太好。”怨我膠柱鼓瑟,理解為“好”,隻是不“太”,心裏不免慨歎,語文的地麵上也竟有這樣汙穢的垃圾。

加重說還有間接的,是加無用的修飾語以求壯聲勢。隻舉兩個例,都是看電視時候聽來的。一個是政場,說如何如何,解決了農民的“具體”困難;一個是足球場,說帶球向前,“直接”射門。還有抽象困難嗎?間接射門嗎?可是還是要加上這類廢話,好像不這樣說,力量就不夠。

也許在時風的大氛圍中,就應該這樣;至少是小節,用不著大驚小怪。我驚我怪,是因為有另外的想法,那是,一言一語,個頭兒雖然不大,很可能與“風”(語風文風)有關;而這風,深挖,又很可能與心態有關。什麼心態?可以挖出兩種。一種是喜歡繁瑣,不喜歡簡潔,所以開口下筆,總是樂得加些無用的甚至有反作用的零碎。一種是喜歡浮誇,不喜歡平實,所以應該衝淡時,也慣於大聲叫喊。就語論語,就文論文,我是推重簡潔和平實的,認為那是高的境界,達到甚至接近都不容易;但總是應該心向往之。往,要做,放棄這類的加重說也許是其中的重要一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