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鬧鍾己響,起床後,伸個懶腰,就開始寫自己的小說..
小說內容是:(那一天,他把圍巾圍到了他的脖子上,鮮紅色的圍巾);
忙著洗潄,打扮,因為今天對她很重要,我要見一個人,找好我最喜歡的衣服
,通常我七點出門,今天比較臭美了一點,結果晚了十分鍾。
我必須做上七點十五的六六三路公交車,急忙下車後,掏出手機看看時間;
其實...我是個作家,我的第一部小說.還在創作中.唔.幾乎是個作家,為了在這個城市養活自己的夢想,我在一家出版社,做著朝九晚五的工作,生活有些枯燥.但是我心裏挺美好的
相信夢想和美好,尤其像今天一樣
,像我寫的小說一樣:八點十分,我走出地鐵站,比平時還早的一點。
熙熙攘攘的斑馬路線,走著很多人,通常我會在八點三十分,經過這個十字路口,我每天都會遇到一個人,每天..在這個十字路口擦肩而過,熙熙攘攘的人群,卻總能在意到他,她也總是在意著我,後天,昨天
,依舊是這樣。
昨天,她跟我說話了:“早上好”!,我說:嗯!“早上好”!他微笑的在次和我擦肩而過,“哎等一下”!
,我停下的了腳步,迅速轉身。他取出自己身上取出一天圍巾,跟我說:“早上有點涼,這條圍巾給你帶上”
。說完他微笑走了,我很興奮
也很高興 。
奇跡一樣的邂逅,他像是從我小說走出來的男孩一樣,為邂逅的女孩圍上圍巾,其實
,女主角不戴圍巾,不是因為怕冷,是因為他頭大,戴圍巾不好看。
今天,我馬上就要見到他了,今天,我要告訴他,我沒有男朋友
,我還想問問他,你是不是需要一個女朋友啊!....我就這樣等他。我沒有他的電話,所以...我隻好在那裏等他。
我跟單位說,我必須要請假一天,理由是我要去拯救世界,領導讓我好好休息,因為無聊,我開始數人,那天在我麵前,一共經過七千四百八十六人
,我第一次知道,每天有這麼多人會走過這條馬路。
等到了夜晚,我開始從希望到失望,她送我的那鮮紅色的圍巾,戴在我的脖子上,我低頭看了一下,充滿了失望與傷心,七千四百八十六個人,其中,沒有他。
你們看,我真的不適合戴圍巾。
圍巾解開,拿著它丟到了馬路線中間
傷心離開了。
那是我生命中,至少為止,最富戲劇性的一件事,我開始覺得是個悲劇,後來,覺得是個喜劇,黑色幽默那種,那以後,為在七點過馬路、在七點三十分過馬路、在八點過馬路
,有時候我在在九點過馬路、十點過馬路、十一點過馬路。我在也沒有遇見過他,一年後,我搬家了,我也不去那天馬路了
,我想
他是不是也搬家了呢,這個城市太大了,我想要離開了。
我還是沒有男朋友
.....
她的名字叫何佳音,一年後,她搬家了,
一次偶然,她來到了一家燒烤店...
這不僅僅是家燒烤店,這個店裏麵有三個人:一位是屬稱黑白無常專治各種靈異事件,專業水準,不容置疑,他叫鄭戾
肉身之眼,晦暗不明,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明不見暗,你相信的,真的存在麼。她叫夏鑫,與鬼魂並存,並擁有一雙能看見鬼魂的眼睛
還有一位正在上大學的學生,她叫麗春,每天晚上都會來到這個燒烤店來找夏鑫,因為夏鑫是這個店的服務員。
正好,佳音來到這家燒烤店來買燒烤。
麗春對夏鑫說:“你有女朋友麼”?
夏鑫:“沒有”。
麗春:(很矯情的說):“我也沒有”,那你有男朋友麼。
夏鑫:你找抽吧?
麗春:嗬嗬!我就知道你沒有,兩個孤獨的靈魂,有的時候是可以互相幫助一下的,你做我男朋友,我做你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