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節
更新時間2006-2-1520:52:00字數:7455
8月3日,上午10點。地方法庭第2法庭。
一切都準備就緒了。我的初次辯護即將展開。法官是個有一大把白胡子的中年人,看上去大約有五十歲左右。光光的腦袋更顯出他的威嚴。他坐在高高的法官席上,身後是代表法律與公平的大天平浮雕。“起立!現在宣布,‘王娟被殺事件’的正式開庭審理。”他站起身來大聲說到。
“檢控方準備就緒!”今天的檢控方由亞內檢察官擔任,他今年52歲,是個缺乏個人魅力很不起眼的男人。我一直在想,這樣的男人為什麼不退休回家呢?
“辯,辯護方也準備好了!”我故意大聲說,但是心還是有些虛,聲音也有些顫抖。
“陳成堂,今天是你第一次上庭進行辯護吧。”法官問我。
“是,是的。所以心裏有些緊張。”
“律師的辯護事關被告的有罪還是無罪,身為律師的你這樣緊張可不好辦呀。放輕鬆點。這樣吧,在審判之前,為了確定你是否已經準備好了,我來問你幾個問題。第一,請你說出被告人的名字。”
“劉羽!”這個名字我太熟悉了,所以脫口而出。
“很好,就照這樣平靜的回答就可以了。第二個問題,請問被害人的姓名是什麼?”
“……”我有看過好多次資料,可是一緊張,就什麼都不記得了。我感覺到自己的頭上開始冒汗了。
“成堂,成堂!”千尋老師在一旁偷偷叫我,並指了指我桌上放著的法庭記錄。對呀,所有的證據和資料都會被收錄在這個法庭記錄裏。我怎麼把它忘記了,真是丟臉。我忙翻了翻。找到了正確答案,我底氣也就足了,於是大聲回答:“叫王娟!”
“很好。”法官點點頭“那她是怎樣被殺害的?也就是被害人的死因……”
“是被鈍器擊打頭部,失血而死。”有了剛才的經驗,這個問題我又在法庭記錄裏找到了答案。
“恩,回答的不錯。看來你的心情平靜下來了。那我們開始審問吧。對了,亞內檢察官,剛才提到的鈍器,具體的說是什麼?”
“哦,法官大人,凶器就是這個“思考者”擺設品,它被扔在屍體旁邊。”
“恩,法庭同意把它作為證物受理。”
我也得到了一份關於“思考者”擺設的資料。從資料上麵提供的這個“思考者”的分量來看,用它打死一個人完全不成問題。
“好,現在正式開庭。亞內檢察官,請傳喚證人。”
“是,法官大人。首先要我們來聽聽被告人劉羽的話。”
劉羽被帶上來站在被告席。
“那麼,首先是被告人姓名。”亞內檢察官先開始詢問。
“劉羽。”
“那劉羽先生,聽說你最近被被害人甩了是麼?”
“胡說八道,你在汙蔑本世紀最好的一對戀人。”聽到亞內檢察官的話,劉羽變的激動起來。“隻不過最近她不接俺的電話,想見她也被她拒絕,僅此而已。”他終於慢慢平靜下來。
“別小看俺!”劉羽突然又激動的用力拍打著桌子朝亞內檢察官喊。
“社會上把你這種情況稱為‘被甩’。實際上她丟下你不管,自己在外麵盡情的玩。被殺的前一天,她也是剛剛從海外旅行回國。”
“什麼?這肯定是謊話,俺才不信呢!”
“法官,這是被害人的護照。”亞內檢察官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證物“死亡的前一天,她還在紐約。”
“恩,確實,回國的日期是死亡前一天,法庭同意收錄護照為證據。”法官翻看了護照。
“怎麼會呢?”劉羽有些不相信。
“她的職業是模特,但收入不是很多。不過她周圍有許多類似‘爸爸’之類的人。”亞內檢察官開始解釋。
“爸爸?”
“就是給她零用錢花的大叔們。她用他們‘援助’她的錢,盡情享樂。”
“竟然有這樣的事……”劉羽呆住了。
“被害人王娟就是這樣的人。你對她的所作所為有什麼看法,劉羽先生?”
美女所長暗示我不讓劉羽回答這個問題。我也明白被告知那些後,這家夥說不定會說出什麼無法想象的話。於是我忙替他回答:“劉羽先生並不知道被害人與其它男性交往。因此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
亞內檢察官沒說什麼。可劉羽卻在被告席大喊:“說什麼呢,成堂。沒有關係?這怎麼可能!竟敢小看俺,那個女人!俺要死,俺要死給她看!俺要到天堂去問問清楚,問那個女人!”
全場嘩然!
“肅靜,肅靜!”法官敲了敲錘子,等人們安靜下來後,才說“那麼,繼續審理!”
“您理解了被告的動機了吧!法官大人。”亞內檢察官不溫不火的問了一句。
“恩,完全理解!”
劉羽這個小子,讓他不要亂說他還說這麼多,現在法官也覺得他是因為知道被害人亂交後一時氣憤所以殺害了被害人。這樣下去我就幫不了他了。怎麼辦?
“那我們繼續問下一個問題。”亞內檢察官開始了新的問題。“案發當天,你有沒有去過她的房間?”
劉羽沒有說話。
“怎麼不說話?請被告回答我的問題。”
“什麼‘不說話?’這個,這個……”
看他那副樣子,這家夥那天一定去過那房間。怎麼辦呢?現在不讓他回答是不可能的,所以還是讓他如實回答吧。於是我示意劉羽如實回答亞內的問題。
“啊!確實,那個,確實去過的。”
全場再次嘩然,看來所有人都已經認定是劉羽知道女友亂交後憤然殺人的。
“肅靜”法官再次敲了敲錘子“然後呢?”
“恩!別,別用這種眼神盯著俺!那家夥不在家……沒找到她,結果……”
“反對!”沒等劉羽說完,亞內檢察官已經大喊起來。“法官大人,被告在說謊。”
“說謊?”
“是的,我這裏有證人能證明被告人是在說謊。”
“那是什麼樣的證人?”
“是屍體的發現者,他在發現屍體的前一刻,目擊了從殺人現場逃走的被告人劉羽先生!”
全場再次嘩然!
“肅靜!肅靜!亞內檢察官,請傳喚這個證人!”
“是,法官大人!事發當天,在現場做報紙推銷的金野先生,請入庭!”
事情好象變的不可收拾了!
走進來一個一副市井無賴摸樣,很委瑣的男人,站到了證人席上。他一上來就不停的扭動著自己的身體。
“證人,您的姓名!”亞內檢察官開始詢問。
“金野!”
“金野先生,您是做報紙推銷員的?”
“是,是這樣的,對!”
“那麼,請你做證,把案發當天你所看到的情況告訴我們吧。”法官大人說。
“好,好的。那天我在進行報紙推銷,這時,從某個房間裏走出一個男人。這個男人慌慌張張的,房門半開著人就走了。我覺得有些古怪,就走過去偷偷看了一眼那個房間。一看,哎呀,有個女人死在房間裏。我嚇得腳都軟了,沒敢進屋。我想這事得立即報警呀,但是她屋裏的電話無法使用。所以我隻得跑到附近的公用電話報警。時間我記得很清楚,是下午3點。逃走的男人就是站在那的被告,完全沒錯。”
“恩,順便問一句,現場的電話為什麼無法使用?”法官聽完證詞後問了一句。
“因為案發的時候,那所公寓正在停電。”亞內檢察官解釋道。
“但是,即使停電,電話還是應該可以使用的呀!”法官不明白停電和電話不能打有什麼關係。剛好我也不明白,所以就聽聽亞內檢察官要如何解釋吧。
“是,您說的對!但是有的機種一停電,其子機就無法使用。在現場金野先生打的就是這種類型的子機。”
看來亞內檢察官說的也有道理,想從這裏找到破綻似乎是不可能了。
“法官大人,為了萬無一失,請允許我向法庭提交停電記錄。”亞內檢察官又提交了新的證物,我也得到了一份。記錄上寫著,案發當天下午一點到六點,案發現場所在的公寓停電。
“受理。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詢問證人了。”法官接受了這一證物。
“是,法官大人。”我的第一次詢問就這樣開始了。所謂詢問,就是要將證人證詞裏的謊言揭穿。如果委托人是冤枉的話,那剛才的證詞就絕對是謊言。而我所要做的就是找出手中證物數據與證人證詞之間的決定性矛盾。這樣,謊言就會不攻自破了。
“金野先生,屋裏出來個男人,這是很司空見怪的事,你為什麼會特別留意這個男人呢?”
“恩~因為他看上去有點古怪可疑。好象在生氣,同時又好象害怕的很……。感覺上簡直像是從殺人現場逃出來的凶手一樣……”
“證人,多餘的話請不要亂講!”看到他在誘導陪審團和法官,我忙拍桌子製止他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