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先聲明,這隻是一個小環境,小氣候,隻是為了適應本故事生長而虛構的一個城市,萬望讀者不要對號入座。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二日這一天,在塞北市發生了一個震驚全省乃至全國的凶殺案件。塞北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刑警支隊長郝大龍與他的屬下,一個美麗絕倫的女警官晉雯美,在本市黃河南濱一座私人別墅裏被槍殺了,兩名死者*著身體,現場留有帶著*的避孕套和用過的一團團衛生紙,這一切表明,在遇害前兩人發生過性關係。
兩名高極警官遇害,而且其中一名還是公安局副局長,這自然成為一起轟動一時的大案要案。塞北市警方乃至省公安廳高度重視此案的偵破工作,塞北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竇建德親自掛帥,組成了以刑警支隊副支隊長陶結路為組長的12.12大案偵破小組,省公安廳,塞北市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要求限期破案,緝拿凶手歸案。
偵破工作進行的異常順利,案件調查剛剛開始,偵查人員就根據本市濱河區公安分局濱河路派出所副所長金紅衛提供的線索和現場收集到的物證,把偵查目標鎖定在了女警官晉雯美的丈夫,濱河路派出所副所長武若林的身上,懷疑這是一起因奸情引起的凶殺案。
晉雯美的丈夫武若林被捕了。經過兩周時間的突擊審訊,武若林供認了自己的罪行。刑偵部門根據武若林的供認結合現場的物證,確定武若林就是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案件告破,隨即移交市檢察院公訴處。副檢察長兼公訴處處長馮萬才親自出馬,擔任這起案件的主控官,另兩名公訴人分別是檢察院公訴處主任科員諸建州,檢察員劉冰。
法院院長朱兆福,刑庭庭長白裕民、副庭長喬寶山及其他六名刑事法官組成了12、12大案審判合議庭。依據公檢法三級機關為偵破、公訴、審判而組成的強大陣容,我們就可以看出塞北市市委、政府和政法委對12、12大案的重視程度。
在開庭審判在即的時刻,發生了兩件事。第一件,在本案由公安刑偵機關移交檢察機關之後,本案犯罪嫌疑人武若林翻供,堅決否認他是本案的凶手。緊接著,公訴機關的主要辦案人員諸建州在開庭審理此案的前一天遭遇車禍身亡。但兩件事情的發生絲毫沒有影響案件的如期審理,案件經過預審、初審、再審、三審,最終確認武若林就是12、12案件的凶犯。武若林被判定有罪,由塞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死刑,報高及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批準了塞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駁回了犯罪嫌疑人武若林的申訴,判處武若林死刑。正義之劍似乎已經懸在了犯罪嫌疑人武若林的脖頸上,本故事似乎就要結束了,但是,這個故事卻是剛剛開始,而且在八年後成了一樁轟動全國的臭名昭著的司法醜聞。